又如旺相为少壮,休囚为衰老。阳为男,阴为女。吉将并者,豪纵之人;恶将并者,贫猾之子。
其伙伴多寡,则视盗神隔武之位而数之。如辰为元武,加酉为初传,二传亥加辰盗神,中隔六辰,则定为六人。所谓“盗去本家知伴数”是也。盗谓神本家为元武,详盗神之旺相休囚而或损或减,或称本数焉。
盗为何等形状论法:
亦视元武所乘神以定之。
乘子是眼小身细人,面色青,体肥,女相,着黑衣,下淡黄而青。乘丑是大腹阔口人,颜丑唇撅,多髭,年方雄壮,着皂衣,下黄。乘寅是短矮美髯,大眼,面痣,或抱斑猫,或骑青马,青布。乘卯是骨瘦快走人,或面青唇缺齿露,身大头小,目大耳细,脚小,着深青衣,假作文人墨士之象。乘巳是瘦长面赤,能歌唱之人,或好詈骂讪谤。乘午是斜视身长人,面紫棠色,能疾走,若捕时,先见一赤马,后遇着青色衣人,头戴紫色物,便是。
乘辰是目大骨粗须长,或腹大面长,相凶身伟人,着黄衣,中见绛青衣渔猎人之象。乘未是眼露头白,面黄腹大,须长好歌,妻能作酒。乘申是身材长大,而有痿痞病,面瘦少须,游手好闲,着黄衣,或着淡白衣。乘酉是身长面上有斑,小头阔口,声响,着雪白衣,黄兜肚。乘戌是颜恶多须,长颈大口,赤色,少发声,着半黄半白衣。乘亥是肥大丑面,青色,斜眼秃颈,驼背人,着破衣执伞。
以上所乘十二支论法,如遇数多,则以此等形状为盗首。
子属商姓,氵旁,或耿汪之类见类神。
捕人能否论法
则视末传与勾陈所乘之神,然亦不可并观也。三传中勾陈见,则视勾陈乘神;克元武乘神者,捕必得。勾陈作日刃或日德,或天罡,则捕人得力。勾陈生元武,或与元武比和,主捕人私通释放,受贿纵逃。勾陈与元武同,主捕人与盗为亲族,知情预纵。勾陈虽克元武,而彼旺相此休囚者,主贼党伙众,捕怯难获。勾陈元武作三合、六合,如此甲而彼己,此子而彼丑,及寅午戌之类,主捕人与盗同党,而不可得。
彼作太岁,此作日时者,主贵贱尊卑不敌,而捕不得。彼生旺此墓死,主捕人病亡而不可得。元武克勾陈者,必不能捕。元武克勾陈而兼作日刃者,主捕人被盗杀害。
三传中不见勾神,则视末传。盖初传为贼,中为赃,末为吏,此旧式也。初传不得地,中末又能制,其贼必败。中传旺相比和,其物尚在;空亡休囚刑克者,其物不存。末克初者,捕可得。初克末,或末与初比和,及相生者,捕不得详不得之例。则当改捕,或添差而后可。又必审元武之神,如元武是酉,当遣丁命人捕之,火克金也,丙则合辛而不可捕。
捕贼克应论法
当视元武加临。
加子,贼方在庙还愿,有女同行,捕者行九里见女子欲泣而立,手拥瓶缶,问而知信;其贼轻盈若女。
加丑,贼在东北平田之中,有牛数头,与残疾人同居丧祸之家。捕者行八里,必有一阵旋风,或遇鱼鳖等物。
加寅,贼人奉道或看书籍。在大林茂树之中,捕者行七里,见一队猫儿,又遇一道士,问之方的。
加卯,捕者出门知信,行六里,有一人持伞来,似行者术士,问而知之,时有雷雨,或见兔狸过,或见新船车。
加辰,其贼裹头巾,著青鞋,自岗岭而来,项上亦有须。捕者行五里,见人持秤来,问而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