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算得二十二、二十四、二十六、二十八为阴,皆不和也。太乙在阳宫,算得奇者为重阳之数,八、三、四、九为阳宫。太乙阴宫,算得偶者为重阴之数,二、七、六、一为阴宫,皆不和。若太乙在阴宫阳奇,算得偶数者,为阴阳和也。王希明曰:三、九寅辰为纯阳;二、八巳丑为杂阳;二十六未亥为纯阴,七、一戊申为杂阴;三十三、三十九为重阳,二十二、二十六为重阴;二十四、二十八为杂阴;十三、十九、二十一、三十七为杂阳。
皆以次凶尤甚。太乙、天日在阴位,算得纯阴在阳位,算得纯阳为内外有谋,在纯者胜。太乙、天目在阴位,算得重阳为内有谋。若算得十四、十八、三十三为上和,二十三、二十九、三十二为次和,十二、十六、二十七、三十四、三十八为
下和,若太乙、天目立阴阳位,而算阳多者,利为客;阴多者,利为主。更须考其深浅,以明胜负也。
【推太乙式仅法】
黄帝受命,龙马负因而出河,因体其象,而制太乙式,体有三重,上青法天,下黄法地,中体像人,即天、地、人三才悉备。天有十二辰,地有十二次,四维、八门、九宫、十二神,咸有象焉。
《经》云:运式之仪有八;一详太岁所在,欲求计神,故先详之;第二详太乙所在宫,以立监将;第三详何神为天目,以置文昌、始击诸神也;第四详何神为计神,以知主客计;第五详何神为始击,以计神加和德官,求文昌所临宫,以艮为鬼门方,求幽冥吉凶,故加和德而计之;第六视天地二目各在何所,求主客之算,第七详置算之数,以定主容大将之官;第八论主客置算,若得十,置一;若得二十四,弃二十,置四,余皆以例而推之,各视
天目所在宫而行算。若天日在正宫,则按本数。若天目间神,则加一数而行算,至太乙宫止矣。
假令太乙在九宫,大义为天目,后大义一算,地主八算,和德三,高丛四,计得十六。余仿此。
【推帝王年纪法】
臣希明自周厉王三十七年甲子为上元,至大唐开元十二年甲子岁,通计积一千五百六十一年矣。
周厉王三十七年甲子入第一纪;
周幽由王五年甲子入第二纪;
周惠王二十一年甲子入第三纪;
周桓王三年甲于入第四纪;
周定王十年甲子入第五纪;
周景王八年甲子入第六纪;
周敬王四十三年甲子入第一纪;
周咸烈王九年甲子入第二纪;
周显王十二年甲子入第三纪;
周赧王十八年甲子入第四纪;
秦始皇十年甲子入第五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