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犯守在东井;守其阳,旱;守其阴,水。若国君受诛,以其留守日占国。”石氏曰:“填星守东井,为旱,赤地千里,不出九十日,有赦。”郗萌曰:“填星守东井,为土功事。”甘氏曰:“填星守东井,大壅水。”石氏曰:“填星出入留舍东井,六十日不下,兵起,必有破国,死王。
填星守井钺,大臣有诛,斧钺用,若兵起;”(《宋书天文志》曰:魏明帝青龙三年六月丁未,填星犯井钺,四年闰月乙巳,复犯井钺,景初元年,公孙渊叛,司马懿讨灭之。晋穆帝永和十年正月癸酉,填星掩钺星,十二年十一月,齐城陷,执段龛,杀三千余人。安帝义熙八年十二月癸卯,填星犯井、钺。九年三月,诛诸葛长民,西虏正横安定,咸克之。)《黄帝占》曰:“填星入井、钺,王者恶之;一曰大臣诛。
”郗萌曰:“填星犯钺,人君人戮死者。”
填星犯舆鬼二
甘氏曰:“填星犯舆鬼,人君必有所戮。”《黄帝占》曰:“填星犯鬼锧,人君有戮死者。”甘氏曰:“填星犯天尸,皇后忧失势。”《黄帝占》曰:“填星入舆鬼,有兵。”石氏曰:“填星入舆鬼,大臣有诛者。”郗萌曰:“填星入舆鬼中央,天下有疫;守西南星,西南病;守东南星,东南病;守东北星,东北病;守西北星,西北病。填星入铁锧,王者恶之。”《荆州占》曰:“填星入舆鬼,国有戮死者,一曰戮王。
”《南官候》曰:“填星入鬼,王者戮大臣;若将相若九亲臣当之。”司马彪《天文志》曰:“填星入鬼,国有大丧。”《南官候》曰:“填星入舆鬼,君谋其臣。”《黄帝占》曰:“填星逆行,犯舆鬼,女主用财奢淫过度;若女主贵亲有忧。”郗萌曰:“填星舍舆鬼中央,赦。”《南官候》曰:“填星出入留舍与鬼,五十日不下,必有大疾,大旱,棺木贵,丝绵布亦贵。”《海中占》曰:“填星守舆鬼;出其东,水;出其北,旱。
”石氏曰:“填星守舆鬼,大人忧,宗庙改;一曰主死;又为大人有祭祀之事。”巫咸曰:“填星守舆鬼,后宫有忧;若旱,万物不成,有土功事。”郗萌曰:“填星守舆鬼,天下赐喜。”石氏曰:“填星守舆鬼,色黄润,大人增地;不则太子当之。”郗萌曰:“填星守舆鬼西南,为秦汉有叛臣,以赦令解之。”《百二十占》曰:“填星守舆鬼,大人当之。
(《宋书天文志》曰:晋安帝义熙十年七月庚辰,填星犯舆鬼,遂守之,九月又犯鬼,十四年高祖还彭城,受宋公,明年,安帝崩,母弟琅邪王践祚,是曰恭帝也。)填星入,若守舆鬼,为主忧财宝出,乱臣在内;若大臣诛,有干钺乘锧者,君贵人忧;金玉用,民多疾;南入、为男;北入、为女;西入、为老人;东入、为丁壮;棺木倍价。
”《荆州占》曰:“填星守天尸,随所守,王者废之,不出七十日,其天下国有大丧;阳、为人君;阴、为皇后;左;为太子;右、为贵臣。”
填星犯柳三
甘氏曰:“填星犯柳,若不以正道而入之,其国有旱,不则有大灾;若逆行入之,地大动,名山崩。”《荆州占》曰:“填星入注,贵人有喜。”石氏曰“填星犯柳,有木功事;若名木见伐者;若宿柳,不旱即水。”郗萌曰“填星出入留舍柳,有急令,丹青贵。”石氏曰:“填星守柳,天子戒饮食,食官欲杀主。”甘氏曰:“填星守柳,君臣和同,天下道与。
”郗萌曰:“填星守柳,万物五谷不成,大饥,民多疾疫;一曰为叛臣中兵也;以德令解之。”《海中占》曰:“填星守柳,宫中大乱以相惊;若有土国事。”郗曰:“填星守柳,女主不祭祀;一曰多水灾。”
填星犯七星四
甘氏曰:“填星入七星,为人君有事,置太子。填星出入留舍七星,其国五谷大贵;守五十日不下,有兵起,倍海国大败。”郗萌曰:“填星留七星者天下大忧;忧中央。填星宿七星,不入其道,水;一曰旱。”《黄帝占》曰“填星守七星,王道与,天下治;又曰大人有喜。”郗萌曰:“填星守七星人主出不还;一曰有德令。”石氏曰:“填星守七星有迁王;一曰有立后。”郗萌曰:“填星守七星,为叛臣中兵也;以德令解之。
填星守七星,人主出,必不还;必有立后,从王;一曰有赦,若逆行七星,女主衣服不法。”
填星犯张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