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分,二万四千三十一。奇,二十二半。
荧惑:率,一百四万五千八十。奇,六十。
伏分,九万七千九十。奇,六十。
填星:率,五十万六千六百二十三。奇,二十九。
伏分,二万四千八百四十一。奇,六十四半。
太白:率,七十八万二千四百四十九。奇,九。
伏分,五万六千二百二十四。奇,五十四半。
辰星:率,一十五万五千二百七十八。奇,六十六。
伏分,二万六百九十九。奇,三十三。
木终日:三百九十八。余,一千一百六十二。奇,四十五。
火终日:七百七十八。余,一千二百二十。奇,六十。
土终日:三百七十八。余,一百三。奇,二十九。
金终日:五百八十三。余,一千二百二十九。奇,九。
夕见:伏二百五十六日。晨见:伏三百二十七日。
余、奇、同终分奇。
水终日:百一十五。余,一千一百七十八日。奇,六十六。
夕见:伏五十二日。晨见:伏六十三日。
余、奇、同终分奇。
推五星平见术,各以伏分减总实,余以其星率去之。余反减率余总法,约为日。不尽,为余奇,即所求年天正恒朔夜半后晨夕见,见日算及余奇。(天正定朔进退日者,进减加一日为定朔半夜后星平见日及余奇,其金水二星,知得夕平见,其满晨见伏日及余奇者去之,余为晨平见之。)命起天正定月大小,去之,不满月,命日,算外,即各所求。
推五星定见术,各置其星平见所入气,计日损益,满半总为日;不满为分,以损益所加减。讫,余以加减平见日及分,为半其日消息定数;息减消加之,即其定见分。
岁星:(初见,去日起十四度)见入冬至,(旱小寒)减六日。(已后日损十七分)春分初日,平。(已后日加八十五分)立夏毕小满,加六日。(已后日损八十九分)夏至毕立秋,加四日。(已后日损百七十八分)自白露初日,平。(已后日减五十三分)小雪毕大雪,减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