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灵耀》曰:“天失日月,遗其珠囊。”(珠五星也,遗囊者,盈缩失度也。)《黄帝占》曰:“五星不出两河间,必有不道之臣;一曰必有道不通。”《春秋纬》曰:“君臣有谋,心愤未言,精象动于物,五星错于官。”郗萌曰:“五星不行天门、天阙间,皆为有丧。五星不道东西咸,皆为必有贼。五星行往天阙,不出其年,有兵。五星皆逆行,主且乘法臣且谋其主。”石氏曰:“五星行二十八舍里七寸内者,及宿者,其国君死。
五星舍二十八宿,王者诛,除其国。五星犯合宿中间星,其坐者在国中;犯南为男,犯北为女,东为少,西为老。五星逆行,去宿虽非七寸内而守之者,其国君被诛刑死,顺而留下,疾病死。”郗萌曰:“五星并出,皆逆行,不出其年,天下遣五将,期五十日。”巫咸曰:“五星受制而出,司无道之国,变色而逆行,犯度列宿及中官,留守二十日以上,皆臣杀;满六十日以上,王者杀;则彗、-出所过之乡,其下有乱兵。
故世乱感,则天文变;下侵上,则五星逆。五星逆守列宿,若已去之还复,居之绕环成勾己,乍大乍小,乍明乍晦,是谓绝纪,其祸愈甚。”《海中占》曰:“五星不当历列宿,绝列星;有分国贵人有狱,抵列舍其国有丧;以五色占其吉凶;黄为喜,赤为兵,白为丧,苍为忧,黑为水。”董仲舒曰:“五星失行度者,臣非其人,贤不肖并立,臣乱于下,则星错于上,进贤,退不肖,以救亡。
”《黄帝占》曰:“五星逆行变色,出入不时,则王者宜变俗更行,起毁宗庙,立无后,赈贫穷,恤孤寡,宽刑罚,赏有功,举名士,礼贤者,顺天道;四时发藏财物,虚府库,薄赋敛,则日月五星,妖孽虹彗,不为祸害矣。”郗萌曰:“五星有逆行及变色,若非其常,则以闻于上;各以其事修其政。”
五星喜怒芒角变色冠珥三
甘氏曰:“凡五星同色,天下偃兵,百姓安宁,歌舞以行,不见疾病,五谷大昌。”巫咸曰:“五星起怒,犯凌留守列舍,察其守犯,审其始留之日,观其时气有与五星相贼者,以决其事;视其色变,以知吉凶之情;又别其光芒所指,以知兵起所加之乡;芒多而短者,谋而未成;芒少而长者,其谋已成;其气专而上行,芒从一至四,是谓道极。芒或指西,或指东,或指其南,或指其北;四芒己具,其下必有亡国之主,芒过四以上,未可救也。
凡五星之起怒,芒角四达,其形未变,是谓诫兵;其星形变,而锐上,向下,大小状如拔剑,是谓成形,不可救复;急坚甲励兵,以待不祥。”《海中占》曰:“五星有三角者,兵息;有五角者,则兵行;以角多战也。”甘氏曰:“五星反羽,其下之国,不可久处;反羽者,光芒上大、下小,状如反羽也。”郗萌曰:“五星之常,行刑即乘芒,上锐下大,色如其常;及其逆行,而反芒上向,状如反羽。
”《黄帝占》曰:“无道之国,五星过之即斗,状如故炭,争流而去;荧惑,太白,还而不离;妖星数见,徘徊不去;如此者,兵之所攻,国家灭亡,又以有丧。”《考灵耀》曰:“五政俱失五星色,明年谷不登。”石氏曰:“荧惑色黑,填星争青,太白色赤,辰星色黄,岁星色白者,必败;荧惑为水灾,填星为土功、太白为兵灾,辰星为大水。”甘氏曰:“五星日月争光,臣有无道,与其主争者。
”巫咸曰:“吉凶忧患,各比色变言之;将有兵,金星变;将有水,水星变;明主圣王,候而司之,转祸为福,使灾不来。”巫咸曰:“五星变色,进退、逆顺、喜怒,皆与时气相应。至其象也,审明金不可以怒火之乡,木不可以怒金之乡,水不可以怒土之乡,火不可以怒水之乡,土不可以怒木之乡。逆顺进退,左右前后,五星皆同法。
”《天官书》曰:“五星色:白圆,为丧、旱;赤圆,则中不平,为兵;青圆,为忧,水;黑圆,为疾,多死;黄圆,则吉。五星色:赤角犯我城,黄角地之争,白角哭泣之声,青角有兵忧,黑角则水。”巫咸曰:“二十八舍各有国分,水旱之灾皆相应;故旱之岁,其国火星赤,水星黑。
五星守二十八宿,各以其色占以其害为祸败;岁星守木星,其色白必败;荧惑守火星,其色黑必败;填星守土星,其色青必败;太白守金星,其色赤必败;辰星守水星,其色黄必败。”郗萌曰:“五星变色者,太史公以关于上,上乃以修其身,平政决狱,宽刑罚,薄赋敛,去关市之税,废关津之禁,以利宣天地之气,则以次行。”《孝经右秘》曰:“五星冠珥,臣下遂。”
五星所守列宿中外官四
甘氏曰:“五星犯列宿,若入其国,官有殃。”巫咸曰:“五星守木星,有木异;守火星,有火异;守土星,有土异;守金星,有金异,屠城;守水星,有水异。二十八宿中外官者,各有金木水火土气,五星守之,祸败皆不相贼害为吉凶,以官名其事。岁星守木星,荧惑守火星,填星守土星,太白守金星,辰星守水星,是为五重守;并气之象也;法曰并气者,是谓重施过世,则民多疾疫,五谷不成,灾害并生;一曰天下旱,万物不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