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定求动,剋未进而难迁;居安虑危,可以凶中而卜吉。贵而忘贱,灾自奢生;迷而不返,祸从惑起。殊当易从变处为萌,福善祸淫,吉凶异兆。
至于公明、季玉,尚无变识之文;景纯、仲舒,不载比形之妙。详其往圣,盖以前贤;或指事以陈谋,或约文而切理。多或少利,二义难精。今者参详得失,补缀道踪,规为心鉴,永掛清莹,引列终绪,十希得九。
《论 八 字 撮 要 法》
用之为官,不可伤。
用之为财,不可劫。
用之为印,不可破。
用之食神,不可破。
用之为禄,不可冲。
若有七杀须要制,制伏太过反为凶;若遇伤官须要静,此是子平万法宗。
伤官最怕为官运。
正官尤忌见财星。
印綬好杀,嫌财位。
阳刃怕冲,宜合迎。
比肩要逢七杀制。
七杀喜见食神刑。
有禄怕见官星到。
食神最喜偏财临。
此是子平撮要法,江湖术者仔细明。
《格 局 生 死 引 用》
夫格局者,自有定论,今略而述之。
印綬见财,行财运、又兼死绝,必入黄泉;如柱有比肩,庶几有解。
正官见杀,及伤官刑冲破害,岁运相併必死。
正财偏财,见比肩分夺、劫财阳刃,又见岁运冲合必死。
伤官之格、财旺身弱、官杀重见、混杂冲刃,岁运又见必死;活则残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