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钞已用于市。而盗贼之兔脱久矣。徒令胥吏执市人为盗耳。
第十八
议者曰。青苗之利。取之百姓者也。故利有限而民受其害。行钞之利。取之天地者也。故利无穷而君操其权。
论曰。青苗之利。以钱取利也。民有不愿领者。当时有司犹以抑配从事。行钞之利。以纸取利也。民有不乐受者。今日州县能毋以阻挠致罪乎。君操其权而民受其害。厉于青苗矣。
禁铜条论
许楣
第一
议者曰。设立收铜之局。民间铜器。以钞倍价收之。禁绝铜器铺。以铜私相卖买者。没入其器。更不加罪。胥吏不得向民间搜括。以致骚扰。
论曰。民间铜器。其利用者多矣。虽以倍钱收之。未必尽应也。何况倍钞。以铜器私相卖买。非首告官安得知。自好之士。焉首告。首告非蠹役即地棍耳。而蠹役地棍得钱即已。又焉遽行首告。首告必诬执人于市。而劫其铜器。曰予我者舍汝。不且以私卖买入官。懦者委而去之。强者与之争。然后牵以告官矣。官方以收铜为功。讵复置辨。不过没入其铜。驱其人令出而已。如是而犹曰胥吏不得向民间搜括。以致骚扰。吾不信也。
第二
议者曰。禁绝打造铜器之铺。立官铜铺。但造乐器锁钮。以便民用。
论曰。金史载正隆而降。铜禁甚严。民间铜器不可阙者。皆造于官而鬻之。既而官不胜烦。民不胜病。乃听民冶铜造器。而官为立价以售。其獘若此。顾亭林日知录。博考禁铜之令。而终以一言断之曰。今日行之。不免更为罔民之事。谅哉。
兄槤曰。金史但言官不胜烦。民不胜病。而不言官之何以烦。民之何以病。今为引伸其绪。民间铜铺。所在有之。通都大邑。或至数十。然民为之则不觉。官为之则即一县一铺。欲以令长而兼商贾之事。是官不胜烦矣。民间铜铺买卖低昂。愿否任便。官卖。则任事者不免于定价外多取。设有损坏。皆当就官铺修治。试举极琐碎事言之。假令门户箱箧锁坏。常时铜工一呼即至。而官铺不能。能亦日不暇给。又窵远之处。更无暇往来仆仆。其它难以枚举。是民不胜病矣。
铸大钱条论
许楣
议者曰。当百钱须雕为龙凤形。约费工本九十余文。当十钱约费工本九文。当一者适与工本相当。
论曰。铸钱犹印书也。铸钱之精在治范。印书之精在雕板。假以当百当一钱形雕诸板。一则雕为龙凤形。工巧绝伦。一则寻常钱形。其雕工之相去。虽百倍可也。及印以佳纸精墨。则其工一耳。铸钱岂有殊乎。而相去至九十倍。何其不伦也。然议者于龙凤形不言铸而言雕。则是铸为钱形而加以雕工者。若是。则吾不能知矣。
钞币杂论
许楣
第一
议者曰。宋皮公言交子之法。必积钱为本。此名言也。然今之时势与宋异。百姓家有亿万之银。国家造钞以易之。民间所有之银。即国家用钞之本。岂必先务积银也哉。
论曰。若是。则宋时百姓家非无亿万之钱也。国家非不造钞也。民间所有之钱。即国家用钞之本。何不即以易之。而先务积钱也哉。夫百姓家有亿万之银。而国家造钞以易之。是以钞为易银之本耳。何尝以银为用钞之本。而况宋不能以无钱之交子易民之钱。今安能以无银之钞易民之银哉。吾不知今之时势与宋异者何也。
第二
议者曰。宋孝宗以金帛易楮币。藏于内库。一时楮币重于黄金。
论曰。楮币不行。以金帛易之而重。吾见黄金之重于楮币矣。未见楮币之重于黄金也。且金帛取之于民。楮币官所自有。孝宗何不以楮币易金帛。而以金帛易楮币。楮币重于黄金。民间何不宝藏楮币而甘易金帛也。
兄槤曰。楮币而至于收。不待辞费而知其轻矣。
第三
议者曰。论者谓金章宗时。以万贯老钞易一饼。妄言行钞则物价腾踊。不知物价之腾踊。原不关于行钞。汉董卓之乱。五十万钱易米一石。石季龙时金一斤易米一斗。此皆因米极少。非关用钱与金之故。
论曰。谓行钞而物价腾踊。此论者不善立说之过。夫以万贯老钞易一饼。非饼之贵。乃老钞之贱耳。董石之乱。则诚米贵。而非钱与金之贱也。
第四
议者曰。元顺帝元年。以御酒龙衣乞粮张氏。亦可见当时所乏者粮耳。而钞固未尝不足。视明季之苦于无财者有间矣。
论曰。所乏者粮。则以钞易粮可矣。安以御酒龙衣为哉。独不观诸史乎。至正二十一年。置宝泉提举司。铸钱并印造交钞。未几交料散满人间。京师料钞十锭不能易斗粟。所在郡县皆以物货相交易。公私所积之钞俱不行。然则钞固未尝不足。而其无财与明季何异。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