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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五行精纪-宋-廖中*导航地图-第62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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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五行之性,大概以胎、生、旺、库为四贵,死、绝、病、败为四忌,余为四平,然有生而不生,旺而不旺者,此为凶乃先吉也,有死而不死,绝而不绝者,此为吉乃先凶也。
如水见戊申土,此生而不生也,水见庚子土,此旺而不旺也,遇此多成而反败,因喜而反忧,如水见癸卯金,此死而不死也,水见辛巳金,此绝而不绝也,五行气尽,而得父母之德以生益之,则其气复生矣。遇之者危中有福,穷而通,屈而伸也。
生旺太过,则福中藏祸,死绝太过,则福无可讬。若夫死绝逢子,殃变能逃。火土最先,金水尤后,火绝得土,曰睿肤作圣。
火以土为子,火绝于亥,而见丁亥是也,又得土则藏性于土者思而致道者也,此绝火为清明复性之火,见丁亥有气之土,是谓精思,而所感皆通睿则作圣矣。
土绝得金而不忌曰寿。
土绝在巳,得辛巳金是也,金者赤土也,是土之成器者,但生于土而别于土也,传气而成金,虽死而不亡也。
金绝,得水精,复继体。
金绝于寅,得甲寅水是也,金有气也,气绝于寅水者精也,水至寅卯为精啬之地,然精啬则全,精全则神应气化,而形复于本矣。
水绝,得木魂,复天游。
水绝于巳,得己巳木是也,水者精也,绝则精丧,精丧则神离气散而形消,可谓凶矣,然木主魂,能从神而往来者谓之魂,得性归真,随体离形,同于大道者也。
木绝得火,火出木烬,灰飞烟灭,故独为凶,蛇马无胆于焉是证。
木绝于申,得丙申火是也,盖木滋火水土之性,假合而生,脉绝而枯藁,则还水也,灼之而为火,则还火也,腐之而为土,则还土也,亡形失性,故独为凶,蛇马者位在巳午,木历巳午而死,木者于脏属肝,于腑属胆,故蛇马无胆,证木死为凶也。(烛神经)
五行之中,唯土者万物之母也,水火金木,因之以入,命中得水火木金全,而唯乏土字则夭,盖五行无土主之,则生复不定,在金命人言之,其夭尤速,为金是土之子,故金既无土,从何而生,故云无救无疗。(壶中子)
五行生、旺、死、绝分引贵贱例。
凡生旺固好,然为死绝加临之,则为驳杂多难,小薄之命,凡死绝固不好,然为生旺加临之,却反为纯粹,此即为福禄之命。(林开五命)
【功夺造化格】
年月日胎,俱在死绝无气之乡,而得一时在自生或自旺之地者是也。假令年月日胎俱无气,而得癸酉或戊午丙子庚子辛卯,皆纳音自旺之位也。火辛巳丙寅己亥甲申戊申,皆纳音自生之地也。仍需只于生旺处为本命,若大小二运以年太岁,只以生时较量灾福,盖不生不旺,则不能成人故也。若夫论命运之顺逆,方取本命属阳与属阴,余皆不取本命,而唯以生时生旺之处论之。
【功侔造化格】
本命纳音生居无气之地,却得救助,而往来复旺于本位是也。假令辛酉人得癸卯,,或癸卯人得辛酉,盖辛酉之木,困于金乡,却得癸卯,则金复旺于酉,而木复旺于卯,往来互换,故为吉会,此类人,先有多难,后享安乐之福,又云:辛酉失位之木,唯对以癸卯,则刚柔相济,得之者,是文明俊敏之士,决取巍科。(玉霄宝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