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漏痕 漏痕者。稀牙漏缝而有痕也。主父母破群而关系人丁不旺。冷退不休。耗散不已。驳杂不纯。口舌官非尤多也。
十三.三十六颗 凡牙齿以多为吉。享受上等衣禄。故三十六颗。为上上禄。三十四颗。为上中禄。亦王寿根。而先天之气充足也。
十四.三十二颗 凡三十二颗。为中上禄。三十颗。为中中禄。内有贤愚不一。劳逸不等。此两等较多。包括各项。故社会上享受中禄之人亦多也。
十五.二十八颗 凡二十八颗。为下上禄。二十六颗。为下中禄。如出富贵之家。主夭亡疾厄。不能享受也。如不足二十六颗者。贱 而夭也。
十六.编齿 编齿者。上下皆成合缝。连编而如一也。此为奇格之一。主大贵。 享大名。立大功。创大业。乃王霸之材。劳碌成功也。
十七.重城 重城者。两层牙齿。内外一样平齐也。此为奇格之一。主有特别才智。又有特别技能。过目不忘。流芳身后。然妨父母。又刑子女也。
髭相条愣
公笃曰。髭胡为相法一小部。补助之品。威仪之表也。统而言之。则名胡髭。分而言之。则有区别。人中所生为髭。承浆所生为髯。地阁所生为须。耳轮所生为胡。人之所以蓄胡留琵者。表示老成。正重其事也。大抵宜清秀。柔细。疎匀。润泽。一色。纯粹。方吉。如粗浊。枯焦。浓乱。黄杂。皆不合法。而不吉也。形式不古。则不宜蓄。如强勉蓄之。犹开门揖盗。养瘫遗患也。令人以美观而蓄留之。风鉴家又以地库弱。而劝人蓄留之。
皆不合法。徒受其害也。试问地库弱而蓄留。能增其厚乎。能掩其恶乎。盖乱世一语。可执其纲领。面无善痣。头无恶骨。胡髭败多益少。此三项皆简单要法也。凡宜蓄留者。蓄之小有顺遂。不蓄亦无妨害。不宜蓄留者。不蓄亦无妨害。蓄之破败立至。或刑人丁而伤子女。或遭暗害而受危险。或受株累而招官讼。或损财禄而多疾病。惟四浓格与海底松。则宜上下并蓄留之。减少破败也。其它格局。则不可勉强。兹将各类吉凶。分别条例录后。
一.清秀 清秀者。清而不枯。秀而可爱也。主富贵而寿考。平安而厚福。又主清廉正直。慈良守信也。
二.柔细 柔细者。柔而不燥。细而不粗也。主慈和大名。明敏多寿。衣禄充足。人丁亦旺。持久有恒也。
三.润泽 润泽者。清润如油而有光也。凡气血充足。方能润泽。而享大寿也。又主平安多禄。子女均强能有为。宏恢门第。而进田宅也。
四.疎匀 疎匀者。清疎而根根见底也。主公平正直。心无积垢。慎细拘节。事无阻碍。一生多安闲。而有完善之晚景。享大寿。而足衣禄也。
五.枯燥 枯燥者。枯而滞手。燥而无光也。主先天不足。后天戕。量窄器小。忧思劳心。有定根之痼疾。久而不痊可。又刑人丁。而冷退也。
六.浊滞 浊滞者。不清而俗。令人厌恶也。王前业耗散。一成一败。多为平常寒贱之人。一生庸碌劳苦。挫折不立。恩怨不明。忧愁度日也。
七.焦乱 焦乱者。焦枯不润。错乱不顺也。其人心多而妄贪。疑虑而不决。弄巧反拙。六亲多累。内外均有顾忌。而事实掣肘尤多也。
八.一色 一色者。纯粹一色也。大凡胡髭皆以一色为合格。蓄之小有顺遂。而无烦恼之纠纷也。
九.杂花 杂花者。几色合成。黑白斑棕黄不一也。主刑妻克子。人丁不旺也。危险招嫉。事实不遂也。惊惶疾厄。劳心失败也。贵者减其权而受制。富者减其禄而受欺。虽有智能。亦不免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