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者乃相克也,谓金克木得火制,火克金得水制,水克火得土制,土克水得木制,木克土得金制云云。谓制伏其伤我之人。
  
  化:化者乃相生也,谓金克木得水化,水克火得木化,木克土得火化,火克金得土化,土克水得金化之类。谓化恶归善于我也。
  
  对:对者对照也,如子,午对照丑,未对照寅,申对照卯,辰对照辰,戌对照巳,亥对照,对照吉则吉,对照凶则凶。此谓相冲之类。
  
  合:合者合拱也,申、子、辰合拱,寅、午、戌合拱,巳、酉、丑合拱,亥、卯、未合拱,合拱吉则吉,合拱凶则凶。此谓拱合之类。
  
  向:向者诸星向朝也,如日月向朝,如官福向朝,如田财向朝,如文魁向朝,如经纬向朝,如三元满用向朝,如一主专权向朝。向者有情凶星又怕向。
  
  背:背者众曜背躔也,如计罗截诸星于东南,而命限历于西北,如罗计截众曜于西北,而命限在于东南,又日月背躔诸星,沈沦是也。背者无益凶星又宜背。
  
  前:前后者,有二论,如子宫为中,以丑宫为前,以亥宫为后,乃宫之前后也;如角度为中,以亢度为前,轸度为后,乃度之前后也。论行限者,以宫之前后决吉凶;谈星格者,以度之前后定祸福。又有同宫前后之分,又有同度前后之论。克我之星宜其前行。
  
  后:经云日月同宫,月要占于日前,如月躔井,日躔毕是也;又曰金水会垣,水忌退于金后,如水躔井,金躔毕是也;又有相克前后之分,如土在井,水在毕,为祸轻;如土在毕,水在井,则祸重。大抵生我之星宜在后,克我之星宜在前,余仿此推。生我之星宜其后至。
  
  迎:迎者,星在前也,且如命限在寅,而卯上有星,谓之隔宫。迎如命限在箕,而尾度上有星,谓之隔度。迎隔宫者轻,隔度者重。迎吉则吉迎凶则凶。
  
  送:送者,星在后也。如命限在寅,丑上有星,谓曰隔宫。送如命限在箕,而斗度上有星,谓之隔度。送隔宫者远,隔度者近。送吉则吉送凶则凶。
  
  明:明者,昼生日、木、土、水、气、讨、孛,夜生月、火、金、罗谓之向明。为身命、田、财、官、福、经纬、驿马、三元、禄等星为奇。明者光明之谓也。
  
  晦:晦者,夜生日、木、土、水、气、计、孛,昼生月、火、金、罗谓之背曜,或掌身命田财、官福、有文魁、名甲星等俱失次也。晦者暗眛之谓也。
  
  升:升者日在东方,宜寅、卯、辰、巳、午、未时生人;月在西方,喜申、酉、戌、亥、子、丑时生人。升者得其体也。
  
  沈:沈者,日在西方,而夜生,月在东方,而昼生,兼为官福、身命、田财、妻嗣等用者谓曰失格。沈者失其用也。
  顺:顺者,五星自北而西,自南而东顺度相生,而无诸星驳杂为美,如木、火、土、金、水,次第相生则吉。
  
  逆:逆者,五星自北而东,自南而西,逆度相克,又有众曜混杂为忌,如水、火、金、木、土相逢克战则凶。
  
  衰:衰者春土、夏金、秋木、冬火四季水,又衰、病、死、绝、胎养宫为衰,已上等星宫位忌掌用神,坐衰地尤甚。
  
  旺:旺者,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四季土又长生、冠带、帝旺为旺,已上等星宫位宜掌用神,临旺地尢切。
  
  掩:掩者,罗计掩蔽也,或昼掩诸星于西北,或夜蔽众曜于东南也。罗计截诸星谓之掩。
  
  蚀:蚀者,日月同罗计也,以朔日昼生望月,夜诞遇罗计则蚀,忌坐命,安身于日月度也。日月遇罗计谓之蚀。
  
  冲:冲者,对宫冲克也,如火在子,水在午,又如木在丑,金在未,对照冲克乃为不吉,余可类推也。
  
  制:制者,用星受制也,如木为用星被金所制,又土为用神被木所制,用星者,即身命、官福、田财、妻嗣等,主是也受他星克制不吉。吉神制则凶、凶神制则吉。
  
  朝:朝者,相向也,如众曜拱南,南方坐命;如群星朝北,北方坐命;又如计罗截诸星于东,命坐于东;截诸星于西,命坐于西,皆谓之朝也。吉星朝向者吉、凶星朝向者凶。
  
  拱:拱者,三合也,如日月拱身命、拱官福、拱田财、拱妻子,又如福禄拱身命、拱官福、拱田财、拱妻子,又如田财拱身命、拱官福、拱妻子。拱吉则吉、拱凶则凶。
  
  夹:夹者,两傍也,如:日月夹身命、夹官福、夹田财、夹妻子,又如:福禄夹身命、夹官福、夹田财、夹妻子,又如:田财夹身命、夹官福、夹妻子。有情夹者吉、无情夹者凶。
  
  辅:辅者辅弼也,如身命主辅弼日月之前后,又官福星辅弼日月之左右,又田财、妻嗣等主得日月挈提者,皆为合格。吉神辅弼者吉、凶星辅佐者凶。
  
  分:分者,罗计截诸星两路也,或分截文武两班,或分截文东武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