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金火损伤,时逢丙火制相当。直看老景南方运,夫子兴隆大异常。
乙木生丑,木气本枯,再加五杀攻之,身益衰矣。赖有丙火进气,制杀福神,早行壬且破丙,颇受艰辛,一入南方,丙午丁未克杀之地,五福俱全,入申杀旺方死。
甲戌 辛未 乙丑 乙酉 先贫后富金多火少
楠曰:乙木生临未月提,木衰金旺理堪知。直须火运将金克,定主兴夫并旺儿。
乙木生未,虽有甲乙之木三重,夫何木气轻而不能制金,所以见夫星多而身衰者,返为戕身之贼也。运行己巳戊辰,财又生杀,贫苦克夫,一入丁卯,火制杀星,再醮助夫,丙寅旺杀得制,安享优游,子孙并秀。
戊申 甲子 乙丑 乙酉 娼贱命杀多无制格
楠曰:乙木金多制太过,再行金运失中和。娼淫浊乱污中垢,受制于人楚挞多。
乙木生子,木气无根,水木漂泛,四柱重重金气,所以金多无夫,岂不为娼妓乎?原金多再行金旺之地,七杀七马,受制于人,多遭捶楚,入庚破甲,死无根也。
丙子 壬辰 庚子 庚辰 贱婢夫轻制过
楠曰:夫星衰弱制重重,火少那堪水气冲。再入北方夫气绝,一生婢妾走西东。
不合丙火无根,夫星透出,壬水重重克之,水宜运入北方,水气益盈,夫气日益。虽金水轻清,只作伶俐贱婢,理本然也。
丙子 戊戌 壬午 戊申 尚书夫人水进气夫透天干格
楠曰:壬水生临九月秋,水神过气涌寒流。子午结局源深远,柴诰荣封两国忧。
壬水生临五阴之候,水气盈矣。两重戊土杀星,各坐生库之地,其杀各有位矣。更得下通水局,任杀为夫。南方杀旺之地。相夫贵格,更兼旺子,子从夫出故也。
癸巳 己未 己亥 己巳 富夭女命制过夫星
楠曰:己生未月木为夫,两巳来冲木气无。再入西方金旺地,金多克木寿应殂。
己生未月,本用甲乙木为夫也,夫何六月木衰,再加两巳中庚金克之,其夫盖衰矣。便八字纯粹,生于富家,不宜运入庚申,再加庚金得禄,夫星之气绝无,未嫁而死宜矣。观此八字虽好,而行运不及,正谓源清而景也。
辛亥 庚子 戊戌 己未 状元妻衰夫行夫旺运格
楠曰:戊土临乾木得生,喜逢水旺木芽明。夫衰最喜夫生运,定作人间妇状元。
戊戌土实自坐财乡,更得年上甲木夫星得生,而喜木衰,有庚辛天干之金,暗来损木,则为有病,方为贵命也。大运一入壬寅,衰夫得禄,相夫而登迁第一,岂不宜乎。又且生子,百作方伯,盖贵子亦从贵夫生也。入巳。庚金损破夫而死。
时上一位贵格
楠曰:时上一位格,盖取时一点杀星。若日干生旺,时上有杀,则用之为时上一位贵。若身旺杀衰,喜杀旺运,富贵多子,盖杀乃子星也,身旺能任其子也,若日干弱,时上杀旺,怕行杀旺及财运,正谓时逢七杀赶身衰,则主贫贱无子。杀能克身,不能生子,正谓时逢七杀本无儿。若时上有杀,亦要先安置杀星,或制去之,或合去之,方可用月上用神。如不曾克制此杀,即当把时上杀为用神,月上虽有印星财星,亦不能用。故格格推详,以杀为重。前人立言,说不分明。
补曰:时上为官,即时上一位贵格也。如阳见阳干,阴见阴干,相克是也。透出为妙,只许一位,四柱不许再见。若年月日又有,收为辛苦劳碌之命也。要本身自旺如甲寅,自生如甲子之类,又要制伏,有制则为偏官,无制则为七杀。又要制伏得中和,一位七杀,却有两三位制伏,是为太过。虽有学问,不荣仕路,乃是贫寒一老儒。故《喜忌篇》云:“偏官时遇,制上伏太过,乃是贫儒。”四柱制伏多,要行七杀旺运,或三合得地,可发。若原无制伏,要行制伏之运,可发。如遇杀旺,无以制之,则祸生矣。则偏官为人性,重刚执不屈,傲自讥,胆气雄豪。月偏官亦然。
又补曰:食神制杀,化鬼为官,因宜权贵。所谓食居先,杀居后,功名两全是己。羊刃合杀,变凶为吉,亦能权贵,所谓甲以乙妹妻庚,凶为吉兆中是已。
又补曰:食神制杀,不宜逢枭则祸,故日食神制杀逢枭,不贫则夭,羊刃合杀,不宜财多,南多必咎,故曰,财生杀党,夭折童年。
又曰:食神固能制杀,而伤官亦能制杀,便伤官不如食神之力。夫羊刃固能合杀,而伤官亦能合杀,但伤官不如羊刃之势显。阳日伤官能制杀,而不能合杀,如甲日见丁为伤官,能制庚金之杀,而不能合庚是己。阴日伤官能合杀,而自克制杀,如乙日见丙为伤官,难合辛金之杀,自能制辛是已。
己曰:杀一也,而驯服为用有二,制与化是也。制杀者,食神也,所谓服之以力也。化杀者,印绶也。所谓服之以德也。与其制之以力,不若化之以德,故《通明赋》云:“制杀不如化杀高。”制化不可并立,有制不必有化,有化不必有制。倘若化神弱,制神强,施恩有不足之怨,化神旺,制神衰,临事无禁制之能。
古歌云:时上偏官一位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