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岳碑》,始知学卫夫人书,徒费年月耳。遂改本师,仍于众碑学习焉。时年五十有三,恐风烛奄及,聊遗于子孙耳。可藏之石室,勿传非其人也。
书论(传)
夫书者,玄妙之伎也,若非通人志士,学无及之。大抵书须存思,余览李斯等论笔势,及钟繇书,骨甚是不轻,恐子孙不记,故叙而论之。
夫书,不贵平正安稳。先须用笔,有偃有仰,有欹有斜,或小或大,或长或短。凡作一字,或类篆籀,或似鹄头;或如散隶,或近八分;或如虫食木叶,或如水中科斗;或如壮士佩剑,或似妇女纤丽。欲书先构筋力,然后装束,必注意详雅起发,绵密疏阔相间。每作一点,必须悬手作之,或作一波,抑而后曳。每作一字,须用数种意:或横画似八分,而发如篆籀;或竖牵如深林之乔木,而屈折如钢钩;或上尖如枯杆,或下细如针芒;或转侧之势似飞鸟空坠,或棱侧之形如流水激来。
作一字,横竖相向;作一行,明媚相承。第一须存筋藏锋,灭迹隐端。用尖笔须落锋混成,无使毫露浮怯;举新笔爽爽若神,即不求于点画瑕玷也。若作一纸之书,须字字意别,勿使相同。若书虚纸,用强笔;若书强纸,用弱笔:强弱不等,则蹉跌不入。
凡书贵乎沉静,令意在笔前,字居心后,未作之始,结思成矣。仍下笔不用急,故须迟。何也笔是将军,故须迟重。心欲急不宜迟,何也心是箭锋,箭不欲迟,迟则中物不入。夫字有缓急,一字之中何者有缓急至如“乌”字,下手一点,点须急,横直即须迟,欲“乌”之脚急,斯乃取形势也。每书欲十迟五急,十曲五直,十藏五出,十起五伏,方可谓书。若直笔急牵裹,此暂视似书,久味无力。仍须用笔著墨,不过三分,不得深浸,毛弱无力。墨用松节同研,久久不动弥佳矣。
魏晋书家——王羲之
王羲之出身于一个书法世家的门庭他的伯父王翼,王导;堂兄弟王恬,王洽等都是当时的书法名手。王羲之(321—379年,或303—361年)字,字逸少,号澹斋,原籍琅琊临沂(今属山东),后迁居山阴(今浙江绍兴),官至右军将军,会稽内史,是东晋伟大的书法家,被后人尊为书圣。
王羲之七岁那年,拜女书法家卫铄为师学习书法。王羲之临摹卫书一直到十二岁,虽已不错,但自己却总是觉得不满意。因常听老师讲历代书法家勤学苦练的故事,使他对东汉「草圣」张芝的书法产生了钦羡之情,并决心以张芝的「临池」故事来激励自己。
为了练好书法,他每到一个地方,总是跋山涉水四下钤拓历代碑刻,积累了大量的书法资料。他在书房内,院子里,大门边甚至厕所的外面,都摆着凳子,安放好笔,墨,纸,砚,每想到一个结构好的字,就马上写到纸上。他在练字时,又凝眉苦思,以至废寝忘食。
他认为养鹅不仅可以陶冶情操,还能从鹅的某些体态姿势上领悟到书法执笔,运笔的道理。有一天清早,王羲之和儿子王献之乘一叶扁舟游历绍兴山水风光,船到县禳村附近,只见岸边有一群白鹅,摇摇摆摆的模样,磨磨蹭蹭的形态。王羲之看得出神,不觉对这群白鹅动了爱慕之情,便想把它买回家去。王羲之询问附近的道士,希望道士能把这群鹅卖给他。道士说:「倘若右军大人想要,就请代我书写一部道家养生修炼的《黄庭经》吧!」王羲之求鹅心切,欣然答应了道士提出的条件。
这就是「王羲之书换白鹅」的故事。
二十岁时,有个太尉郗鉴派人到王导家去选女婿。当时,人们讲究门第等级,门当户对。王导的儿子和侄儿听说太尉家将要来提亲,纷纷乔装打扮,希望被选中。只有王羲之,好像什么也没听到似的,躺在东边的竹榻上一手吃烧饼,一手笔划着衣服。来人回去后,把看到的情况禀报给郗太尉。当他知道东榻上还靠着一个不动声色的王羲之时,不禁拍手赞叹道:这正是我所要的女婿啊!于是郗鉴便把女儿郗浚嫁给了王羲之。这故事便成了「东床」和「令坦」两个典故。
在他身上出现的成语还不只这些,据说有一次,他把字写在木板上,拿给刻字的人照着雕刻,这人用刀削木板,却发现他的笔迹印到木板里面有三分之深。这就是成语「入木三分」的由来。
王羲之一生最好的书法,首推【兰亭集序】。那是他中年时候的作品。
东晋有一个风俗,在每年阴历得三月三日,人们必须去河边玩一玩,以消除不祥,这叫做[修褉]。永和九年的三月三日,王羲之和一些文人,共四十一位,到兰亭的河边修褉。大家一面喝酒,一面作诗。
作完了诗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