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或閒暇之时,何为勤劳如此。既闵念之,又因劝之,言振振然信厚之君子,今为君出使,功未成,可得归哉?劝以为臣之义,未得归也。○传“殷靁”至“天下”。○正义曰:此靁比号令,则雨靁之声,故云“山出云雨,以润天下”。《云汉》传曰:“隆隆而雷”,笺云“非雨靁也,雨靁之声尚殷殷然”,是也。“靁出地奋”,豫卦象辞也,彼注云:“奋,动也。靁动於地上,而万物豫也。”“震惊百里”,震卦彖辞也,注云:“震为靁,靁,动物之气也。靁之发声,犹人君出政教以动国中之人,故谓之震。惊之言警戒也。靁发声百里,古者诸侯之象,诸侯之出教令,警戒其国疆之内。”是其义也。此二卦皆有靁,事义相接,故并引之,以证靁喻号令之义也。靁之发声,止闻百里。文王之化,非唯一国,直取喻号令耳。山出云雨者,《公羊传》曰:“触石而出,肤寸而合,不崇朝而雨天下者,其唯泰山乎!”是山出云雨之事。○传“何此君子”至笺“复去此”。○正义曰:传言“何此君子”,解“何”字,何为我此君子乃然。“此”非经中之“斯”,故传先言“何此君子”,乃训“斯”为“此”。笺“何乎此君子”,亦谓传中“何此君子”,亦非经中之“斯”。言“適居此”,经中“何斯”之此,言我君子行於远方,適居此处。今乃复去离此,转向馀国,“去此”者,经中“违斯”之此也。《集注》有“笺云”,定本於此无“笺云”,误也。
 
  殷其靁,在南山之侧。亦在其阴与左右也。
  [疏]传“亦在”至“左右”。○正义曰:上“阳”直云“山南”,此云“侧”,不复为山南,三方皆是。阴,谓山北。左,谓东。右,谓西也。
 
  何斯违斯?莫敢遑息。息,止也。
  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殷其靁,在南山之下。或在其下。笺云:下谓山足。
  何斯违斯?莫或遑处。处,居也。○处,尺煮反。
  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殷其靁》三章,章六句。

 





 




卷一 一之五

 卷一 一之五  


  《摽有梅》,男女及时也。召南之国,被文王之化,男女得以及时也。○摽,婢小反,徐符表反。梅,木名也,《韩诗》作“楳”,《说文》“楳亦梅字”。“男女及时也”,本或作“得以及时”者,从下而误。被,皮寄反。
  [疏]“《摽有梅》三章,章四句”至“及时”。○正义曰:作《摽有梅》诗者,言男女及时也。召南之国,被文王之化,故男女皆得以及时。谓纣时俗衰政乱,男女丧其配耦,嫁娶多不以时。今被文王之化,故男女皆得以及时。俗本“男女”下有“得以”二字者,误也。毛以卒章云三十之男、二十之女为蕃育法,二章为男年二十八九、女年十八九,首章谓男年二十六七、女年十六七,以梅落喻男女年衰,则未落宜据男年二十五、女年十五矣,则毛以上二章陈年盛正昏之时,卒章蕃育法虽在期尽,亦是及时。《东门之杨》传云“不逮秋冬”,则毛意以秋冬皆得成昏。孙卿曰:“霜降逆女,冰泮杀止。”霜降,九月也。冰泮,正月也。孙卿,毛氏之师,明毛亦然,以九月至正月皆可为昏也。又《家语》曰:“霜降而妇功成,而嫁娶者行焉。冰泮农业起,昏礼杀於此。”又云:“冬合男女,春班爵位。”《邶诗》曰:“士如归妻,迨冰未泮。”是其事也。其《周礼》言仲春,《夏小正》言二月者,皆为期尽蕃育之法。《礼记》云“二十曰弱冠”,又曰“冠,成人之道”,成人乃可为人父矣。《丧服》传曰“十九至十六为长殇”,礼子不殇父,明男二十为初娶之端。又《礼记》曰“女子十五许嫁而笄”,以十五为成人,许嫁不为殇,明女十五为初昏之端矣。王肃述毛曰:“前贤有言,丈夫二十不敢不有室,女子十五不敢不事人。”谯周亦云:“是故男自二十以及三十,女自十五以至二十,皆得以嫁娶。先是则速,后是则晚矣。凡人嫁娶,或以贤淑,或以方类,岂但年数而已。”此皆取说於毛氏矣。然则男自二十以至二十九,女自十五以至十九,皆为盛年,其昏,自季秋至於孟春,惟其所用,不限其月。若男三十、女二十为期尽蕃育,虽仲春犹可行,即此卒章是也。又男女之昏,为贤淑与方类,但男年二十以后,女年十五以后,随任所当,嘉好则成,不必要以十五六女配二十一二男也。虽二十女配二十之男,三十之男配十五之女,亦可也。传言三十之男,二十之女,据其并期尽者,依《周礼》文为正。郑据《周礼》仲春为昏是其正。此序云“男女得以及时”,言及者,汲汲之辞,故三章皆为蕃育之法,非仲春也。上二章陈及夏行嫁,卒章言夏晚大衰,不复得嫁,待明年仲春,亦是及时也。以梅实喻时之盛衰,不以喻年。若梅实未落,十分皆在,喻时未有衰,即仲春之月是也。此经所不陈。既以仲春之月为正,去之弥远则时益衰,近则衰少,衰少则梅落少,衰多则似梅落多,时不可为昏则似梅落尽。首章“其实七兮”,谓在树者七,梅落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