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吃,伤人心。马猪肉共食,成霍乱。
  
  驴肉病死者,不堪。骡、驴、马为其十二月胎,骡又不产妊,不可食。驴肉动风,脂肥尤甚,食肉慎不可饮酒,至疾杀人。尿稍毒服不过二合。驴、猪肉合食,霍 乱。醍醐酥酪有益无损,羊、牛、马酪食竟即食大酢,变血澹,尿血。牛乳不可与酸物食,成坚积。驴乳冷不堪酪。一切牛马乳及酪共生鱼食,成鱼瘕。乳酪煎鱼, 主霍乱。甲子日勿食一切兽肉,大吉。
  
  《五行书》云:“白犬虎文,南斗君,畜之,可致万石也。”黑犬白耳犬,王犬也。畜之令家富贵;黑犬白前两足,宜子孙;白犬黄头,家大吉;黄犬白尾,代有衣 冠。又白前两足利人。人家养犬,纯白者,主凶。犬黑色者,养之能辟伏尸。若斑青者,识盗贼则吠之。犬肉不熟食及多食,令人成瘕,患消渴病。白犬合海食,必 生恶病。白犬自死舌不出,食之害人。不与蒜同食,损人,及悬蹄犬肉有毒,败人。犬瘦者,是病不可食;妊娠食犬,儿无声。九月禁食,以养神气。血,食肉而去 血,不益人。狂犬,若鼻赤起与燥者,此欲狂,其肉不堪食。孙真人曰:“春末夏初,犬多发狂,当戒,小弱持杖预防之。防而不免,莫出於灸。其法只就咬处牙上 灸一日一次,灸一二三丸,在意灸至百二十日止。咬后便讨韭菜煮食之,日日食为佳。此病至重,世不以为意,不可不知也。”吃犬肉人,减克年寿(《戒杀编》) 人能戒牛、犬,寿命延长。《真武启圣录记》云:“食犬折寿禄,作事大不利。”鹿肉、獐肉为一,不属十二辰也。五月勿食之,伤神,豹文者,杀人。鹿茸不可以 鼻嗅,有小虫入鼻为虫颡,药不及也。鹿肉痿人阴,不可近。鹿肉,多食令人弱房,发脚气。麋不可合獭肉,食之害人。不可合杂鸪肉食,不可合生菜、虾米,同食 之害人。鹿角锉为屑,白蜜五升淹之,微火熬令小变,曝干更携筛,服之令人轻身,益气强骨髓,补绝阳。鹿一千年为苍鹿,又百年化为白鹿,又五百年化为玄鹿, 玄鹿为脯,食之寿二千岁。狸肉骨,可治劳。白鹿肉和蒲白作羹,发恶疮。壶居士云:“饵药人食鹿肉,必不得效。以其食解毒之草,能散药力也。”獐肉,八月至 十一月食之,胜羊肉,余月动气。獐肉不可合虾及生菜、梅、李、果实食,发痼疾。獐肉不可炙食,令人消渴。麂肉,多食动痼疾。以其食蛇,所以毒。麋肉,不与 野鸡及虾、生菜、梅、李、果实同食,皆病人。麋脂,不可近男子阴,令痿。肉不可与雉肉同食。麋脂及梅、李子,若妊娠妇人食之,令子青盲,男子伤精。麋骨, 可煮汁酿酒饮之,令人肥白,美颜色。生肉共虾汁合食之,令人心痛。生肉共雉肉食之,作痼疾。肉不可合鹄肉食之,成病。麝肉共鹄肉食之,作病。麝 脐中香,治一切恶气,疰。百疾研服之,立瘥也。
  
  象肉不可食,令人体重。
  
  虎肉不可热食,坏人齿。虎肉正月忌食,以益寿。药箭死者,毒渍骨间,血犹能伤人,不可食。狸、豹同。人家畜猫一产止一子者,害其主人,急弃之乃免。又云:虽一产三四而皆雄或皆雌者,亦不可畜。
  兔肉,妊娠食,生子缺唇,兔产从口出,忌之宜。丹石人八月、十一月可食。多食损阳绝血脉,令人萎黄。豆疮,食之大毒,斑烂损人。二月勿食,养神气。共獭 肉、肝食,成遁尸。鹅肉同食,血气不行。白鸡肝同食,面失血色,一年成疸。共姜、橘同食,心气痛,成霍乱。兔肉,深时则可食,令气全生。兔死而眼合者,食 之害人。
  
  川山甲,多食动旧风气。
  
  豹肉,酸不可食,消人脂肉,令人瘦,损神情。
  
  獭肉,只治热,若冷气、虚胀,食之甚也。消阳不益,男子宜少食。五脏及肉性寒,惟肝温,治传尸劳。
  熊肉,有痼疾者不可食,终身不愈,十月禁食。脂,不可作灯,烟气入目,失明。不可近阴,不起。麝肉共鹄肉食,作瘕。此物夏月食蛇,带其香,日久透关成异疾。不得近鼻,有白虫入脑,患虫颡。猿猴,小儿近之伤志。
  
  猬肉,可食,骨不得食,能瘦人,使人缩小。肉汁在密器中气不泄者、禽畜肝青者及兽赤足者、有歧尾者、煮熟不敛水者、煮而不熟者、生而敛者、野兽自死北首伏 地者、祭肉无故自动者、禽兽自死无伤处者、犬悬蹄沾漏、肉中有星如米者、羊脯三月以后有虫如马尾者、米瓮中肉脯久藏者皆杀人。脯暴不燥,火烧不动,入腹不 消。自死,肝脏不可食。肉虽鲜似有息气,损气伤脏。肉及肝落地不粘尘,不可食。诸心损心,诸血损血,一切脑、一切肝不可食,皆能害人。一切肉惟烂煮停冷食 之,食毕漱口数过,齿不龋。食肉过度,还饮肉汁,即消。禽畜五脏,三月三日勿食,则吉。
  卷之三:鱼类
  
  鱼及 鱼,有疮者不可食。
  
  鲤鱼,至阴之物也。其鳞三十六,阴极则阳复。所以《素问》曰:“鱼,热中。”王叔和曰:“热即生风,食之所以多发风热。”诸家所解皆不言。日华子云:“鲤 鱼,凉”今不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