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邀求尊长立契典卖,典卖既尽,窥觑他房,从 而婪取,必至兴讼,使贤子贤孙被其扰害,同于破荡,不可不思。大抵人之 子孙或十数人皆能守己,其中有一不肖,则十数人皆受其害,至于破家者有 之。国家法令百端,终不能禁;父、祖智谋百端,终不能防。欲保延家祚者, 览他家之已往,思我家之未来,可不修德熟虑以为长久之计耶?
  遗嘱公平维后患
  遗嘱之文皆贤明之人为身后之虑。然亦须公平,乃可以保家。如劫于悍 妻黠妾,因于后妻爱子中有偏曲厚薄,或妄立嗣,或妄逐子,不近人情之事, 不可胜数,皆所以兴讼破家也。
  遗嘱之文宜预为
  父、祖有虑子孙争讼者,常欲预为遗嘱之文,而不知风烛不常,因循不 决,至于疾病危笃,虽心中尚了然,而口不能言,手不能动,饮恨而死者多 矣。况有神识昏乱者乎!
  
  
  
  
   置义庄不若置义学
  置义庄以济贫族,族久必众,不惟所得渐微,不肖子弟得之不以济饥寒。 或为一醉之适,或为一掷之娱……致有以其合得券历预质于人,而所得不其 半者,此为何益?若其所得之多,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扰暴乡曲,紊烦官 司而已。不若以其田置义学及依寺院置度僧出,能为儒者择师训之,既为之 食,且有以周其乏。质不美者,无田可养,无业可守,则度以为僧。非惟不 至失所狼狈,辱其先德,亦不至生事扰人,紊烦官司也。
  卷之中处己
  人之智识有高下
  人之智识固有高下,又有高下殊绝者。高之见下,如登高望远,无不尽 见;下之视高,如在墙外欲窥墙里。若高下相去差近犹可与语;若相去远甚, 不如勿告,徒费口颊尔。譬如弈棋,若高低止较三五著,尚可对弈,国手与 未识筹局之人对弈,果何如哉?
  处富贵不宜骄傲
  富贵乃命分偶然,岂宜以此骄傲乡曲!若本自贫窭,身致富厚,本自寒 素,身致通显,此虽人之所谓贤,亦不可以此取尤于乡曲。若因父祖之遗资 而坐享肥浓,因父祖之保任而驯致通显,此何以异于常人!其间有欲以此骄 傲乡曲,不亦羞而可怜哉!
  礼不可因人轻重
  世有无知之人,不能一概礼待乡曲,而因人之富贵贫贱设为高下等级。 见有资财有官职者则礼恭而心敬。资财愈多,官职愈高,则恭敬又加焉。至 视贫者、贱者,则礼傲而心慢,曾不少顾恤。殊不知彼之富贵,非我之荣, 彼之贫贱,非我之辱,何用高下分别如此!长厚有识君子必不然也。
  穷达自两途
  操履与升沉自是两途。不可谓操履之正,自宜荣贵,操履不正,自宜困 厄。若如此,则孔、颜应为宰辅,而古今宰辅达官不复小人矣。盖操履自是 吾人当行之事,不可以此责效于外物。责效不效,则操履必怠,而所守或变, 遂为小人之归矣。今世间多有愚蠢而享富厚,智慧而居贫寒者,皆自有一定 之分,不可致诘。若知此理,安而处之,岂不省事。
  世事更变皆天理
  世事多更变,乃天理如此。今世人往往见目前稍稍荣盛,以为此生无足 虑,不旋踵而破坏者多矣。大抵天序十年一换甲,则世事一变。今不须广论 久远,只以乡曲十年前、二十年前比论目前,其成败兴衰何尝有定势!世人 无远识,凡见他人兴进及有如意事则怀妒,见他人衰退及有不如意事则讥笑。 同居及同乡人最多此患。若知事无定势,则自虑之不暇,何暇妒人笑人哉!
  人生劳逸常相若
  应高年享富贵之人,必须少壮之时尝尽艰难,受尽辛苦,不曾有自少壮 享富贵安逸至老者。早年登科及早年受奏补之人,必于中年龃龉不如意,却 于暮年方得荣达。或仕宦无龃龉,必其生事窘薄,忧饥寒,虑婚嫁。若早年 宦达,不历艰难辛苦,及承父祖生事之厚,更无不如意者,多不获高寿。造 物乘除之理类多如此。其间亦有始终享富贵者,乃是有大福之人,亦千万人 中间有之,非可常也。今人往往机心巧谋,皆欲不受辛苦,即享富贵至终身, 盖不知此理,而又非理计较,欲其子孙自少小安然享大富贵,尤其蔽惑也, 终于人力不能胜天。
  贫富定分任自然
  富贵自有定分。造物者既设为一定之分,又设为不测之机,役使天下之 人朝夕奔趋,老死而不觉。不如是,则人生天地间全然无事,而造化之术穷 矣。然奔趋而得者不过一二,奔趋而不得者盖千万人。世人终以一二者之故, 至于劳心费力,老死无成者多矣。不知他人奔趋而得亦其定分中所有者。若 定分中所有,虽不奔趋,迟以岁月,亦终必得。故世有高见远识超出造化机 关之外,任其自去自来者,其胸中平夷,无忧喜,无怨尤。所谓奔趋及相倾 之事,未尝萌于意间,则亦何争之有!前辈谓:“死生贫富,生来注定;君 子赢得为君子,小人枉了为小人。”此言甚切,人自不知耳!
  忧患顺受则少安
  人生世间,自有知识以来,即有忧患不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