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凡吊者,主人之外,不识者不执手;识轻服而不识主人,则不于会所而吊,他日修名诣其家。
  阴阳说云:“辰为水墓,又为土墓,故不得哭。”王充《论衡》云:“辰日不哭,哭必重丧。”今无教者,辰日有丧,不问轻重,举家清谧,不敢发声,以辞吊客。道书又曰:“晦歌朔哭,皆当有罪,天夺其算。”丧家朔望,哀感弥深,宁当惜寿,又不哭也?亦不谕。
  偏傍之书,死有归杀。子孙逃窜,莫肯在家;画瓦书符,作诸厌胜;丧出之日,门前然火,户外列灰,祓送家鬼,章断注连:凡如此比,不近有情,乃儒雅之罪人,弹议所当加也。
  己孤,而履岁及长至之节,无父,拜母、祖父母、世叔父母、姑、兄、姊,则皆泣;无母,拜父、外祖父母、舅、姨、兄、姊,亦如之:此人情也。
  江左朝臣,子孙初释服,朝见二宫,皆当泣涕;二宫为之改容。颇有肤色充泽,无哀感者,梁武薄其为人,多被抑退。裴政出服,问讯武帝,贬瘦枯槁,涕泗滂沱,武帝目送之曰:“裴之礼不死也。”二亲既没,所居斋寝,子与妇弗忍入焉。北朝顿丘李构,母刘氏,夫人亡后,所住之堂,终身锁闭,弗忍开入也。夫人,宋广州刺史纂之孙女,故构犹染江南风教。其父奖,为扬州刺史,镇寿春,遇害。构尝与王松年、祖孝徵数人同集谈宴。孝徵善画,遇有纸笔,图写为人。顷之,因割鹿尾,戏截画人以示构,而无他意。构怆然动色,便起就马而去。举坐惊骇,莫测其情。祖君寻悟,方深反侧,当时罕有能感此者。吴郡陆襄,父闲被刑,襄终身布衣蔬饭,虽姜菜有切割,皆不忍食;居家惟以掐摘供厨。江宁姚子笃,母以烧死,终身不忍啖炙。豫章熊康父以醉而为奴所杀,终身不复尝酒。然礼缘人情,恩由义断,亲以噎死,亦当不可绝食也。
  《礼经》:父之遗书,母之杯圈,感其手口之泽,不忍读用。政为常所讲习,雠校缮写,及偏加服用,有迹可思者耳。若寻常坟典,为生什物,安可悉废之乎?既不读用,无容散逸,惟当缄保,以留后世耳。
  思鲁等第四舅母,亲吴郡张建女也,有第五妹,三岁丧母。灵床上屏风,平生旧物,屋漏沾湿,出曝晒之,女子一见,伏床流涕。家人怪其不起,乃往抱持;荐席淹渍,精神伤怛,不能饮食。将以问医,医诊脉云:“肠断矣!”因尔便吐血,数日而亡。中外怜之,莫不悲叹。
  《礼云》:“忌日不乐。”正以感慕罔极,恻怆无聊,故不接外宾,不理众务耳。必能悲惨自居,何限于深藏也?世人或端坐奥室,不妨言笑,盛营甘美,厚供斋食;迫有急卒,密戚至交,尽无相见之理:盖不知礼意乎!魏世王修母以社日亡;来岁社日,修感念哀甚,邻里闻之,为之罢社。今二亲丧亡,偶值伏腊分至之节,及月小晦后,忌之外,所经此日,犹应感慕,异于余辰,不预饮宴、闻声乐及行游也。
  刘縚、缓、绥,兄弟并为名器,其父名昭,一生不为照字,惟依《尔雅》火旁作召耳。然凡文与正讳相犯,当自可避;其有同音异字,不可悉然。刘字之下,即有昭音。吕尚之儿,如不为上;赵壹之子,傥不作一:便是下笔即妨,是书皆触也。
  尝有甲设宴席,请乙为宾;而旦于公庭见乙之子,问之曰:“尊侯早晚顾宅?”乙子称其父已往。时以为笑。如此比例,触类慎之,不可陷于轻脱。
  江南风俗,儿生一期,为制新衣,盥浴装饰,男则用弓矢纸笔,女则刀尺针缕,并加饮食之物,及珍宝服玩,置之儿前,观其发意所取,以验贪廉愚智,名之为试儿。亲表聚集,致宴享焉。自兹已后,二亲若在,每至此日,尝有酒食之事耳。无教之徒,虽已孤露,其日皆为供顿,酣畅声乐,不知有所感伤。梁孝元年少之时,每八月六日载诞之辰,常设斋讲;自阮修容薨殁之后,此事亦绝。
  人有忧疾,则呼天地父母,自古而然。今世讳避,触途急切。而江东士庶,痛则称祢。祢是父之庙号,父在无容称庙,父殁何容辄呼?《苍颉篇》有倄字,《训诂》云:“痛而謼也,音羽罪反。”今北人痛则呼之。《声类》音于耒反,今南人痛或呼之。此二音随其乡俗,并可行也。
  梁世被系劾者,子孙弟侄,皆诣阙三日,露跣陈谢;子孙有官,自陈解职。
  子则草屩粗衣,蓬头垢面,周章道路,要候执事,叩头流血,申诉冤枉。若配徒隶,诸子并立草庵于所署门,不敢宁宅,动经旬日,官司驱遣,然后始退。江南诸宪司弹人事,事虽不重,而以教义见辱者,或被轻系而身死狱户者,皆为怨仇,子孙三世不交通矣。到洽为御史中丞,初欲弹刘孝绰,其兄溉先与刘善,苦谏不得,乃诣刘涕泣告别而去。
  兵凶战危,非安全之道。古者,天子丧服以临师,将军凿凶门而出。父祖伯叔,若在军阵,贬损自居,不宜奏乐宴会及婚冠吉庆事也。若居围城之中,憔悴容色,除去饰玩,常为临深履薄之状焉。父母疾笃,医虽贱虽少,则涕泣而拜之,以求哀也。梁孝元在江州,尝有不豫;世子方等亲拜中兵参军李猷焉。
  四海之人,结为兄弟,亦何容易。必有志均义敌,令终如始者,方可议之。
  一尔之后,命子拜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