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正义》  汉 孔安国疏  唐 孔颖达 
 
卷一 尚书序
卷二 尧典第一
卷三 舜典第二
卷四 大禹谟第三
卷四 皋陶谟第四
卷五 益稷第五
卷六 禹贡第一
卷七 甘誓第二
卷七 五子之歌第三
卷七 胤征第四
卷八 汤誓第一
卷八 仲虺之诰第二
卷八 汤诰第三
卷八 伊训第四
卷八 太甲上第五
卷八 太甲中第六
卷八 太甲下第七
卷八 咸有一德第八
卷九 盘庚上第九
卷九 盘庚中第十
卷九 盘庚下第十一
卷十 说命上第十二
卷十 说命中第十三
卷十 说命下第十四
卷十 高宗肜日第十五
卷十 西伯戡黎第十六
卷十 微子第十七
卷十一 泰誓上第一
卷十一 泰誓中第二
卷十一 泰誓下第三
卷十一 牧誓第四
卷十一 武成第五
卷十二 洪范第六
卷十三 旅獒第七
卷十三 金縢第八
卷十三 大诰第九
卷十三 微子之命第十
卷十四 康诰第十一
卷十四 酒诰第十二
卷十四 梓材第十三
卷十五 召诰第十四
卷十五 洛诰第十五
卷十六 多士第十六
卷十六 无逸第十七
卷十六 君奭第十八
卷十七 蔡仲之命第十九
卷十七 多方第二十
卷十七 立政第二十一
卷十八 周官第二十二
卷十八 君陈第二十三
卷十八 顾命第二十四
卷十九 康王之诰第二十五
卷十九 衰毕命第二十六
卷十九 君牙第二十七
卷十九 冏命第二十八
卷十九 吕刑第二十九
卷二十 文侯之命第三十
卷二十 费誓第三十一
卷二十 秦誓第三十二


卷一 尚书序

 卷一 尚书序  


 
  《尚书》序《释文》:“此孔氏所作,述《尚书》起之时代,并叙为注之由。故相承讲之,今依旧为音。”
  [疏]正义曰:道本冲寂,非有名言。既形以道生,物由名举,则凡诸经史,因物立名。物有本形,形从事著,圣贤阐教,事显於言,言惬群心,书而示法,既书有法,因号曰“书”。后人见其久远,自於上世,“尚”者,上也。言此上代以来之书,故曰“尚书”。且言者意之声,书者言之记,是故存言以声意,立书以记言。故易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是言者意之筌蹄,书言相生者也。书者,舒也。《书纬·璿玑钤》云:“书者,如也。”则书者,写其言,如其意,情得展舒也。又刘熙《释名》云:“书者,庶也,以记庶物。又为著。”言事得彰著。五经六籍皆是笔书,此独称“书”者,以彼五经者非是君口出言,即书为法,所书之事,各有云为,遂以所为别立其称。称以事立,故不名“书”。至於此书者,本书君事,事虽有别,正是君言,言而见书,因而立号,以此之故,名异诸部。但诸部之书,随事立名,名以事举,要名立之后,亦是笔书,故百氏六经总曰“书”也。《论谶》所谓“题意别名,各自载耳”。昭二年《左传》曰,晋韩起適鲁,“观书於太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此总名“书”也。“序”者,言序述《尚书》起、存亡注说之由,序为《尚书》而作,故曰“尚书序”。《周颂》曰:“继序思不忘。”《毛传》云:“序者,绪也。”则绪述其事,使理相胤续,若茧之抽绪。但易有《序卦》,子夏作《诗序》,孔子亦作《尚书序》,故孔君因此作序名也。郑玄谓之“赞”者,以序不分散,避其序名,故谓之“赞”。赞者,明也,佐也。佐成序义,明以注解故也。安国以孔子之序分附篇端,故已之总述亦谓之“序”。事不烦重,义无所嫌故也。
 
  古者伏牺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伏牺氏,伏古作虙,牺本又作羲,亦作戏,辞皮反。《说文》云,贾侍中说此牺非古字。张揖《字诂》云:“羲古字,戏今字。”一号包羲氏。三皇之最先,风姓,母曰华胥,以木德王,即太皞也。王,于况反。画,乎麦反。卦,俱卖反。契,苦计反。书者,文字;契者,刻木而书其侧:故曰“书契”也。一云以书契约其事也。郑玄云:“以书书木边,言其事,刻其木,谓之书契也。”结绳,《易·系辞》上:“上古结绳以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文,文字也。籍,籍书
  [疏]“古者”至“生焉”○正义曰:“代结绳”者,言前世之政用结绳,今有书契以代之。则伏牺时始有文字以书事,故曰“由是文籍生焉”。自今本昔曰“古”。古者以圣德伏物教人取牺牲,故曰“伏牺”。字或作宓牺,音亦同。《律历志》曰:结作网罟,以取牺牲,故曰“伏牺”。或曰“包牺”,言取牺而包之。顾氏读包为庖,取其牺牲以供庖厨。顾氏又引《帝王世纪》云:“伏牺母曰华胥,有巨人迹,出於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