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毛传》亦以“肆”为陈也。对合,相当之事,故“答”为当也。纣身昏乱,弃其宜所陈设祭祀,不复当享鬼神,与上“郊社不修,宗庙不享”亦一也。不事神祗,恶之大者,故《泰誓》及此三言之。
 
  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王父,祖之昆弟。母弟,同母弟。言弃其骨肉,不接之以道。
  [疏]传“王父”至“以道”○正义曰:《释亲》云“父之考为王父”,则“王父”是祖也。纣无亲祖可弃,故为“祖之昆弟”。弃其祖之昆弟,则父之昆弟亦弃之矣。《春秋》之例,母弟称“弟”,凡《春秋》称“弟”皆是母弟也。“母弟”谓同母之弟,同母尚弃,别生者必弃矣,举尊亲以见卑疏也。“遗”亦“弃”也,言纣之昏乱,弃其所遗骨肉之亲,不接之以道。经先言弃祀、弃亲者,郑玄云:“《誓》首言此者,神怒民怨,纣所以亡也。”
 
  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言纣弃其贤臣,而尊长逃亡罪人,信用之。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士,事也。用为卿大夫,典政事。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使四方罪人暴虐奸宄於都邑。○俾,必尔反,使也。
  [疏]传“使四”至“都邑”○正义曰:“暴虐”谓杀害,杀害加於人,故言“於百姓”。“奸宄”谓劫夺,劫夺有处,故言“於商邑”。百姓亦是商邑之人,故传总言“於都邑”也。
 
  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今日之事,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今日战事,就敌不过六步、七步,乃止相齐。言当旅进一心。
  [疏]传“今日”至“一心”○正义曰:战法布陈然后相向,故设其就敌之限,不过六步、七步,乃止相齐焉。欲其相得力也。《乐记》称“进旅退旅”,是“旅”为众也,言当众进一心也。
 
  夫子勖哉!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夫子谓将士,勉励之。伐谓击剌,少则四五,多则六七以为例。○勖,许六反。剌,七亦反。
  [疏]传“夫子”至“为例”○正义曰:此及下文三云“夫子”,此“勖哉”在下,下“勖哉”在上。此先呼其人,然后勉之;此既言然,下先令勉励,乃呼其人,各与下句为目也。上有“戈”、“矛”,戈谓击兵,矛谓剌兵,故云“伐谓击剌”,此“伐”犹伐树然也。
 
  勖哉夫子!尚桓桓,桓桓,武貌。
  [疏]传“桓桓,武貌”○正义曰:《释训》云:“桓桓,威也。”《诗序》云:“桓,武志也。”
 
  如虎如貔,如熊如罴,于商郊。貔,执夷,虎属也。四兽皆猛健,欲使士众法之,奋击於牧野。○貔,彼皮反,《尔雅》云:“罴如熊,黄白文。”
  [疏]传“貔,执夷”○正义曰:《释兽》云:“貔,白狐,其子豰。”舍人曰:“貔名白狐,其子名豰。”郭璞曰:“一名执夷,虎豹属。”
 
  弗迓克奔,以役西土,商众能奔来降者,不迎击之,如此则所以役我西土之义。○迓,五嫁反,马作御,禁也。役,马云:“为也。”为,于伪反。
  [疏]传“商众”至“之义”○正义曰:“迓”训迎也,不迎击商众能奔来降者,兵法不诛降也。“役”谓使用也,如此不杀降人,则所以使用我西土之义。用义於彼,令彼知我有义也。王肃读“御”为{御示},言“不御能奔走者,如殷民欲奔走来降者,无逆之;奔走去者,可不御止。役,为也,尽力以为我西土”。与孔不同。
 
  勖哉夫子!尔所弗勖,其于尔躬有戮。”临敌所安,汝不勉,则於汝身有戮矣。

 





 




卷十一 武成第五

 卷十一 武成第五  


 
  武王伐殷,往伐归兽,往诛纣克定,偃武修文,归马牛於华山桃林之牧地。○兽,徐始售反;本或作兽,许救反。识其政事,记识殷家政教善事以为法。作《武成》。武功成,文事修。
  [疏]“武王”至“武成”○正义曰:武王之伐殷也,往则陈兵伐纣,归放牛马为兽,记识殷家美政善事而行用之。史叙其事,作《武成》。○传“往诛”至“牧地”○正义曰:此序於经“于征伐商”,是“往伐”也。“归马”、“放牛”是“归兽”也。故传引经以解之,《尔雅》有《释兽》、《释畜》,畜、兽形相类也,在野自生为兽,人家养之为畜。归马放牛,不复乘用,使之自生自死,若野兽然,故谓之“兽”。兽以野泽为家,故言“归”也。○传“记识”至“为法”○正义曰:纣以昏乱而灭,前世政有善者,故访问殷家政教,记识善事以为治国之法,经云“列爵惟五,分士惟三”是也。
 
  武成文王受命,有此武功,成於克商。
  [疏]“武成”○正义曰:此篇叙事多而王言少,惟辞又首尾不结,体裁异於馀篇。自“惟一月”至“受命于周”,史叙伐殷往反及诸侯大集,为王言发端也。自“王若曰”至“大统未集”,述祖父以来开建王业之事也。自“予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