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不奉古制常法。
  ○恶,乌路反。
  [疏]注“恶奢”至“常法”。
  ○解云:言其直是奢泰,不依古法,非僣天子也。隐五年传云“始僣诸侯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於此?僣诸公犹可言也,僣天子不可言也”。定二年“雉门及两观灾”之下,何氏云“立雉门两观不书者,僣天子不可言,虽在《春秋》中犹不书”。然则此新作南门书之,知不僣天子也。

  夏,郜子来朝。郜子者何?未有存文,嫌不名,故执不知问。
  ○郜,古报反,姬姓之国,下同。
  [疏]注“未有存”至“知问”。
  ○解云:桓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隐二年传云“始灭昉於此乎?前此矣”,何氏云“前此者,在春秋前,谓宋灭郜是也”。然则宋人灭郜在春秋之前,是以桓二年“取郜大鼎于宋”,自尔以来,不见存在之文。若然,则是失地之君,例合书名,而来朝不名,故执不知问。

  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据邓、穀名。
  [疏]注“据邓、穀名”。
  ○解云:即桓七年“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传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是也。

  兄弟辞也。郜、鲁之同姓,故不忍言其绝贱,明当尊遇之,异於邓、穀也。书者,喜内见归。
  [疏]注“不忍”至“绝贱”。
  ○解云:即不书其名是也,何者?若非兄弟,宜书其名,绝而贱之。
  ○注“明当”至“见归”。
  ○解云:正以穀、邓书名,而此不名也。

  五月,乙巳,西宫灾。西宫者何?小寝也。小寝则曷为谓之西宫?有西宫则有东宫矣。鲁子曰:“以有西宫,亦知诸侯之有三宫也。”西宫者,小寝内室,楚女所居也。礼,诸侯娶三国女,以楚女居西宫,知二国女於小寝内各有一宫也,故云尔。礼,夫人居中宫,少在前;右媵居西宫,左媵居东宫,少在后。
  [疏]“西宫者何”。
  ○解云:欲言是庙,不书其谥;欲言居寝,而书宫举灾,故执不知问。
  ○注“西宫者”至“云尔”。
  ○解云:案襄九年“春,宋火”,传云“曷云或言灾,或言火?大者曰灾,小者曰火”,何氏云“大者,谓正寝、社稷、宗庙、朝廷也”。此西宫者,小寝内室,楚女所居也,何故不言火而书灾?彼传又云“内何以不言火?内不言火者,甚之也”,彼注云“《春秋》以内为天下法,动作当先自克责,故小有火如大有灾”,是以虽小言灾耳。
  ○“礼夫人居中宫”。
  ○解云:王者之制也。

  西宫灾,何以书?记灾也。是时僖公为齐所胁,以齐媵为嫡,楚女废在西宫而不见恤,悲愁怨旷之所生也。言西宫不系小寝者,小寝夫人所统,妾之所系也。天意若曰楚女本当为夫人,不当系於齐女,故经亦云尔。
  ○为適,丁历反,又作“嫡”。
  郑人入滑。
  秋,齐人、狄人盟于邢。狄称人者,能常与中国也。
  冬,楚人伐随。叛楚故也。
  二十有一年,春,狄侵卫。贬狄者,为犯中国讳。
  ○为,于伪反,下“不为襄”、下文“为执”皆同。
  宋人、齐人、楚人盟于鹿上。
  夏,大旱。何以书?记灾也。新作南门之所生。
  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霍,执宋公以伐宋。孰执之?楚子执之。以下献捷贬。霍,《左氏》作“盂”。
  [疏]“会于霍”。
  ○解云:《左氏》作“盂”,《穀梁》作“雩”,盖误,或所见异。
  ○注“以下献捷贬”。
  ○解云:即下文“冬,楚人使宜申来献捷”,传云“此楚子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为执宋公贬”是也。

  曷为不言楚子执之?据溴梁盟下执莒子、邾娄子,复出晋人也。
  ○溴,古阒反。
  [疏]注“据溴梁盟”。
  ○解云:即襄十六年春,“公会晋侯、宋公”以下“于溴梁”,“晋人执莒子、邾娄子以归”是也。

  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也。不与执为重,复举伐者,劫质诸侯,求其国事,当起也。不为襄公讳者,守信见执,无耻。说在下也。
  [疏]注“劫质诸侯”。
  ○解云:言劫诸侯以为质而求其国,事当起也,是以执伐两举,见其外贪利也。下云“楚人谓宋人曰‘子不与我国,吾将杀子君矣’”是也。

  冬,公伐邾娄。
  楚人使宜申来献捷。此楚子也,其称人何?据称使知楚子。贬。曷为贬?据齐侯献戎捷不贬。为执宋公贬。曷为为执宋公贬?据上巳没不与执中国。宋公与楚子期以乘车之会,盖鹿上之盟。
  [疏]注“盖鹿上之盟”。
  ○解云:即上文春“宋人、齐人、楚人盟于鹿上”是也。言鹿上盟为此约。公子目夷谏曰:“楚,夷国也,彊而无义,请君以兵车之会往。”宋公曰:“不可。吾与之约以乘车之会,自我为之,自我堕之,曰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