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注“即有兵”至“须朐”。
  ○解云:即文七年“春,公伐邾娄。三月,甲戌,取须朐”,传云“取邑不日,此何以日?内辞也,使若他人然”,注云“使若公春伐邾娄而去,他人自以甲戌日取之”。

  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也。班者,布徧还之辞。
  ○布徧,音遍,下文同。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则何讳乎取同姓之田?据晋还之得为伯。
  [疏]注“据晋还之得为伯”。
  ○解云:即上二十八年“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是也,何者?称侯以执,伯讨之文。然此传云“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正指上二十八年执曹伯以畀宋人之文。言晋还之者,谓执曹伯而还诸侯之田矣。

  久也。鲁本为霸者所还,当时不取,久后有悔,更缘前语取之,不应以复得,故当坐取邑。
  公子遂如晋。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曷为或言三卜,或言四卜?三卜礼也,四卜非礼也。三卜何以礼?四卜何以非礼?据俱卜也。
  [疏]“曷为或言三卜”。
  ○解云:即襄七年“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是也。
  ○“三卜礼也”。
  ○解云:案《曲礼上》篇云“卜筮不过三”,是其旧典之遗存,郑玄云“求吉不过三,鲁四卜郊,《春秋》讥之”是也。三卜礼,谓是鲁礼。若天子之郊则不卜,以其常事,但以鲁郊非常,是以卜之,吉则为之,凶则巳之。

  求吉之道三。三卜,吉凶必有相奇者,可以决疑,故求吉必三卜。
  ○奇,居丑反。
  [疏]“求吉之道三”。
  ○解云:《周礼》大卜掌三王之龟易,义亦通于此。然三卜是礼,理应不书,襄七年“三卜郊”何以书?正以鲁人之郊,博卜三正,襄七年乃在周之四月,以其不时,是以书也。

  “禘尝不卜”。郊何以卜?禘比祫为大,尝比四时祭为大,故据之。
  [疏]“禘尝不卜”。
  ○解云:即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太庙”;桓十四年八月,“乙亥,尝”之类,皆不见卜筮之文,故言此。
  ○“禘比祫为大”。
  ○解云:禘之与祫虽皆大祭,但禘及功臣,於祫则否,故以禘为大,是以文二年“大事於大庙”之下,传云“五年而再殷祭”,彼注云“谓三年祫,五年禘。禘所以异於祫者,功臣皆祭也。祫,犹合也。禘,犹谛也,审谛无所遗失”。《盘庚》曰:“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义亦通于此也。
  ○注“尝比四时祭为大”。
  ○解云:以此传配禘,禘既大於祫,则知尝大于四时,且尝是秋成,万物荐馨,故以为盛也。

  卜郊,非礼也。礼,天子不卜郊。
  [疏]注“礼天”至“卜郊”。
  ○解云:欲道天子之郊,以其常事,故不须卜。鲁郊非礼,是以卜之,异於禘尝耳。

  卜郊何以非礼?据上言三卜礼。
  [疏]“卜郊何以非礼”。
  ○解云:弟子之意,以为上言三卜是礼,何言卜郊非礼乎?答者以为由鲁郊非正,故须卜,何妨天子之郊不卜乎。

  鲁郊,非礼也。以鲁郊非礼,故卜尔。昔武王既没,成王幼少,周公居摄,行天子事,制礼作乐,致太平,有王功。周公薨,成王以王礼葬之,命鲁使郊,以彰周公之德,非正故卜,三卜,吉则用之,不吉则免牲。谓之郊者,天人相与交接之意也。不言郊天者,谦不敢斥尊。
  ○少,诗照反。太平,音泰。王功,于况反。
  [疏]注“谓之郊”至“意也”。
  ○解云:何氏以为《郊特牲》云“於郊故谓之郊”,《礼记》非正典,故不从之。
  ○注“不言郊天者”至“尊者”。
  ○解云:欲道禘于大庙,于庄公武宫之属,皆斥尊言之。若然,“乙亥,尝”,“己卯,烝”之属,文不斥言者,以是时祭于大庙,小於禘故也。

  鲁郊何以非礼?据成公乃不郊恶之。
  ○恶之,乌路反,下皆同。天子祭天,郊者,所以祭天也。天子所祭,莫重於郊。於南郊者,就阳位也。稿席玄酒,器用陶器匏,大珪不瑑,大羹不和,为天至尊,物不可悉备,故推质以事之。
  ○稿,古老反。匏,白交反。瑑,大转反。和,户卧反。为天,于伪反,下“则为”、“本为”、“主为”皆同。
  [疏]注“居南郊”至“以事之”。
  ○解云:皆出《礼记?郊特牲》。彼文云“郊之祭也”,“大报天而主日也,兆於南郊,就阳位也”,又云“莞簟之安,而蒲越瑽鞂之尚”,“酒醴之美,玄酒明水之尚”,“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也”,“大圭不瑑,美其质也”,“大羹不和,贵其质也”。郑氏云“明水,司烜以阴鉴所取於月之水也。蒲越瑽鞂,藉神席也”;而彼文又云“祭天扫地而祭焉,於其质而巳矣”而云稿鞂神席者,正谓对不为坛,故言扫地,不全无席。

  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