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诸侯立五庙”者,据正礼通诸上代而言之。《祭法》云“王立七庙”者,据周言之耳。《祭法》云“大夫立三庙”、“適士二庙”者,皆据天子大夫士也。云“诸侯之卿大夫比元士”。
  ○解云:更无正文,何氏以意当之。
  ○注“诸侯之士一庙”。《礼说》文云。而郑注《王制》云“士一庙者,谓诸侯之中士,名曰官师者”。上士庙也,与何氏异。
  ○注“立武”至“书之”。
  ○解云:案《明堂位》云“武公之庙,武世室”,然则谓之世室者,世世不毁。而此传也及注讥其立者,《明堂位》之作在此文之后。记人见武公之庙已立,欲成鲁之善,故言此,非实然。故彼下即云“鲁之君臣未尝相弑也”,郑注“春秋时鲁三君弑”,而云“君臣未尝相弑”,亦近诬矣。
  ○注“臧孙许伐齐有功”。解云:正以伐齐之由,本起臧孙故也。

  取鄟。鄟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于邾娄?讳亟也。讳鲁背信亟也,属相与为蟲牢之盟,旋取其邑,故使若非蟲牢人矣。
  ○鄟,巿转反,又音专。亟,去异反,注同。背,音佩。属,音烛。
  [疏]“鄟者何”。
  ○解云:欲言是国,曾来未有;欲言是邑,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
  ○注“属相”至“其邑”。
  ○解云:即上五年冬,“公会晋侯、齐侯”以下“同盟于蟲牢”是也。
  ○注“故使若非蟲牢人矣”。
  ○解云:谓所取之邑,非同盟之物然也。

  卫孙良夫率师侵宋。
  夏,六月,邾娄子来朝。
  公孙婴齐如晋。
  壬申,郑伯费卒。不书葬者,为中国讳。蟲牢之盟,约备彊楚。楚伐郑丧,不能救,晋又侵之,故去葬,使若非伐丧。
  ○费,音祕。为,于伪反。去,起吕反。
  [疏]注“楚伐郑丧,不能救,晋又侵之”者。
  ○解云:即下文秋,“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冬,“晋栾书帅师侵郑”是也。

  秋,仲孙蔑、叔孙侨如率师侵宋。
  楚公子婴齐率师伐郑。
  冬,季孙行父如晋。
  晋栾书率师侵郑。
  七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鼷鼠者,鼠中之微者,角生上指,逆之象。《易京房传》曰:“祭天不慎,鼷鼠食郊牛角。”书又食者,重录鲁不觉寤,重有灾也。不重言牛,独重言鼠者,言角,牛可知;食牛者未必故鼠,故重言鼠。
  ○鼷,音兮。重有,直用反,下同。
  [疏]注“角生上指逆之象”。
  ○解云:言角在牲体之上,指于天,亦是上逆之象。
  ○注“书又食者”至“有灾也”。
  ○解云:重,读如烦重之重也。《异义》“《公羊》说”云:“鼷鼠初食牛角,咎在有司,又有咎在人君,取已有灾。”而不云改更者,义通于此。若然,改卜牛之徒皆言改。而庄三年夏,“五月,葬桓王”,传云“此未有言崩者,何以书葬?盖改葬”,经何故不言改者?盖改卜牛之徒,皆有所由,故得言改;其葬桓王者,上未有经,是以无由言之。

  吴伐郯。吴国见者,罕与中国交,至升平乃见,故因始见以渐进。
  ○郯,音谈。见者,贤遍反,下同。
  [疏]注“吴国见者”至“以渐进”。
  ○解云:正以庄十年秋,“荆败蔡师于莘”,传云“荆者何?州名也。州不若国,国不若氏”,云云。何氏不言楚言荆者,楚强而近中国,卒暴责之,则恐为害深,故进之以渐,从此七等之极始也。然则吴、楚相敌,亦宜言扬,当以扬州言之,而经言吴者,正以罕与中国交,至今升平之世乃始见经,故因其始见于升平,故经直以渐进之。

  夏,五月,曹伯来朝。
  不郊犹三望。
  秋,楚公子婴齐率师伐郑。
  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娄子、杞伯救郑。八月,戊辰,同盟于马陵。公至自会。
  吴入州来。
  冬,大雩。先是公会诸侯救郑,承前不恤民之所致。
  [疏]注“承前不恤民之所致”。
  ○解云:即上三年“大雩”之下,注云“成公幼少,六臣秉政,先是作丘甲,为鞍之战,伐郑围棘,不恤民之所生”是也。

  卫孙林父出奔晋。
  八年,春,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来言者何?内辞也。胁我使我归之也。以此经加之,知见使,即闻晋语自归之,但当言归。
  [疏]“来言者何”。
  ○解云:语言见经,於例未有,今而书之,故执不知问。
  ○注“以此经加之”至“当言归”。
  ○解云:其自归言归者,哀八年夏,“归邾娄子益于邾娄”,注云“善鲁能悔过归之”。然则若自归,当言归汶阳之田于齐。今乃如此作文,而又言之,则知被晋使之,非其本情。

  曷为使我归之?据本鲁邑。
  [疏]注“据本鲁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