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彰其絜,且为父母安荣之。言女者,谦不敢自成礼。妇人未庙见而死,归葬於女氏之党。
  ○庙见,贤遍反,下同。操,七刀反。别,彼列反。且为,于伪反。
  [疏]“未有言致女者”。
  ○解云:谓《春秋》无此经也。
  ○注“古者妇人”至“之义也”。
  ○解云:此皆《曾子问》文也。其文云:“孔子曰: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择日而祭于祢,成妇之义也。”郑注云“谓舅姑没者也,必祭成妇义者,妇有共养之礼,犹舅姑存时,盥馈特豚於室”是也。
  ○注“书者与上纳币同义”。
  ○解云:即上八年“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传云“纳币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注云“伯姬守节,逮火而死,贤,故详录其礼,所以殊於众女”是也。今此书其致女者,义亦然,故云书者与上纳币同义。
  ○注“所以彰其絜”至“敢自成”。
  ○解云:重得父母之命,乃行妇道,故曰所以彰其絜也。其女当夫,非礼不动,光照九族,父母得安,故曰荣之。
  ○注“礼妇人未”至“氏之党”。
  ○解云:《曾子问》文也。其文云:“曾子曰:‘女未庙见而死,则如之何?’孔子曰:‘不迁於庙,不祔於皇姑,婿不杖,不菲,不次,归葬于女氏之党,示未成妇也。’”郑氏云“迁,朝庙也。婿虽不备丧礼,犹为之服齐衰”是也。

  晋人来媵。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义与上同。复发传者,乐道人之善。
  ○复,扶又反。
  [疏]注“义与同上也”。
  ○解云:谓亦与上致女,皆同书纳币矣。

  秋,七月,丙子,齐侯无野卒。
  晋人执郑伯。
  晋栾书帅师伐郑。
  冬,十有一月,葬齐项公。
  楚公婴齐师师伐莒。庚申,莒溃。日者,录责中国无信,同盟不能相救,至为夷狄所溃。
  ○溃,户内反。
  [疏]注“日者录责”至“狄所溃”。
  ○解云:正以凡溃例月,即僖四年春,王正月,蔡溃;文三年春,王正月,沈溃之属是也。今而书日,故如此解。

  楚人入运。
  秦人白狄伐晋。
  郑人围许。
  城中城。
  十年,春,卫侯之弟黑背,率师侵郑。
  夏,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其言乃不郊何。据上不郊不言乃,僖公不从言免牲也。
  [疏]注“据上不郊不言乃”。
  ○解云:即上七年夏,“不郊犹三望”是也。
  ○注“僖公不从言免牲”。
  ○解云:僖三十一年夏,“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是也。

  不免牲,故言乃不郊也。不免牲,当坐盗天牲,失事天之道,故讳使若重难不得郊。
  ○难,乃旦反。
  [疏]注“使若重难不得郊”。
  ○解云:宣八年传云“而者何?难也。乃者何?难也。曷为或言而,或言乃?乃难乎而也”,何氏云“言乃者内而深,言而者外而浅。下昃日昳久,故言乃”。然则乃者难之深,今经云“乃不郊”,故云使若重难不得郊也。重难之义,皆出於乃字。

  五月,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不致者,成公数卜郊不从,怨怼,故不免牲,不但不免牲而巳,故夺臣子辞以起之。
  ○数,所角反。怼,直类反。
  [疏]注“不致者”至“牲而巳”。
  ○解云:庄六年传云“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注云“此谓公与二国以上也”。然则此经“公会晋侯、宋公”以下“伐郑”,亦是二国以上,若得意宜致会,不得意宜致伐。今全不致,故如此解也。言成公数卜郊不从者,即此上文“五卜郊,不从”是也。五卜郊,卜之多者,故言数。云不但不免牲而巳者,谓成公意,卒竟而不复郊。知如此者,正以不免牲,上文巳有说。今此仍不致,故知更有罪也。
  ○注“故夺臣子辞以起之”。
  ○解云:谓不致也,夺其臣子之辞,以起见其罪矣。所以不致得谓之夺臣子辞者,桓二年注云“凡致者,臣子喜其君父脱危而至”。今不书至,似若不得脱危然,故曰夺臣子辞也。桓元年注云“不致之者”至“故复夺而凡夺臣子辞,成诛文也”者,义亦通于此。

  齐人来媵。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三国来媵,非礼也。曷为皆以录伯姬之辞言之?妇人以众多为侈也。侈,大也。朝廷侈於妒上,妇人侈於妒下。伯姬以至贤为三国所争媵,故侈大其能容之。唯天子娶十二女。
  ○侈,昌氏反,大也。妒,子故反。取十,七住反,本或作“娶”。
  [疏]注“朝廷侈於妒上”。
  ○解云:言妒其有贤才而居於巳上位者,是朝廷侈之妒也。
  ○注“妇人侈於妒下”。
  ○解云:言不能容众妾而妒恶之者,是妇人妒也。
  ○“故侈大其能容之”。解云:考诸旧本,“大”上无“侈”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