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千斤之文,何氏有所见。《家语》云:“三十斤为钧,四钧谓之石。”然则千斤之弓,其力八石三斗有馀,故《左传》云:“可以威不轨,戒不虞也”。

  龟青纯。纯,缘也。谓缘甲<再页>也。千岁之龟青髯,明于吉凶。《易》曰:“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善乎蓍龟。”经不言龟者,以先知,从宝省文。谓之宝者,世世保用之辞,此皆鲁始封之锡。不言取而言窃者,正名也。定公从季孙假马,孔子曰“君之於臣,有取无假,而君臣之义立”。主书者,定公失政,权移陪臣,拘其尊卿,丧其五玉,无以合信天子,交质诸侯,当绝之。不书拘季孙者,举五玉为重。书大弓者,使若都以国宝书,微辞也。
  ○青纯,之闰反,注同。纯缘,悦绢反,下同。<冉页>,而占反。亹,文匪反。蓍,音尸。丧,息浪反。
  [疏]注“千岁之龟青<冉页>”。
  ○解云:以时事知之也。
  ○注“易曰”至“著龟也”。
  ○解云:此皆《上系辞》文也。今《易》本善作“大”字为异。彼注云“凡天下之善恶,及没没之众事,皆成定之”,言其广大无不包也。
  ○注“经不言龟”至“微辞也”。
  ○解云:弓绣质,龟青纯”,然则此等皆丧之,而经言大弓,特不言龟者,正以《礼器》、《郊特牲》陈币之时,云龟为前列先知也,以其先知,故得从宝省文。然则龟非珠玉而得从宝省文者,以其能定吉凶,可以世世保而用之,故注云“谓之宝者,世世保用之辞”。云此皆鲁始封之锡者,《左传》定四年具有其文也。云不言取而言窃者,正名也者,正所以不言盗取而言窃者,盗是卑贱之称,是以不得言取也。窃者,是其正名,是以即引《家语》以证之。定公从季孙假马,孔子曰“君之於臣有取无假,而君臣之义立”者,《家语》文。云无以合信天子,交质诸侯,当绝之者,即上注云“珪以朝,璧以聘”,今珪璧尽亡,故言此也。云书大弓者,使若都以国宝书,微辞也者,言大弓与龟皆可保用,所以龟得从宝省文,而特书大弓不省文,使若都以国宝书,作微辞之义,何者?经言盗窃宝玉大弓,若似所谓宝玉者,即大弓是,言可世世传保而金玉之然,故得为微辞也。

  九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戊申,郑伯囆卒。
  ○囆,敕迈反,《左氏》作“虿”。
  得宝玉大弓。何以书?国宝也。丧之书,得之书。微辞也,使若都以重国宝故书。不以罪定公者,其宝失之,当坐;得之,当除。以窃宝不月,知得例不蒙上月。
  ○丧,息浪反。
  [疏]注“微辞”至“故书”。
  ○解云:宝玉大弓者,乃是周公初封之时受赐于周之物,而必藏之鲁者,欲使世世子孙无忘於周,而定公失之,季氏夺之,皆当合绝。而上文直言“盗窃宝玉大弓”,此文直云“得宝玉大弓”,传云“何以书?国宝也。丧之书,得之书”,不见贬之者,正言作微辞,使若都以重国宝之故而书之,文更无刺讥之义也。然则此言微辞者,仍与上文共为一事,以上元年“定、哀多微辞”之下,何氏首数丧失国宝而巳。
  ○注“不巳”至“当除”。
  ○解云:上文之下有注云“无以合信天子,交质诸侯,当绝”,今此宁知不复阙绝之者,正以得之当除故也。杜氏云“弓、玉,鲁之分器,得之足以为荣,失之足以为辱,故重而书之”,义亦通於此。云以窃宝不月云云者,即上八年经云“冬,卫侯、郑伯盟於曲濮,从祀先公,盗窃宝玉大弓”是也,则知今虽文承四月之下,不蒙上月明矣。

  六月,葬郑献公。
  秋,齐侯、卫侯次于五氏。欲伐鲁也。善鲁能却难早,故书次而去。
  ○卻难,起略反;下乃旦反。卻,亦作“却”。
  [疏]注“欲伐”至“而去”。
  ○解云:知欲伐鲁者,正以直书其次,上下更无起文,乃与庄十年“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丘”之文同。故知正欲伐鲁也。故彼传云“其言次于郎何?伐也”,“我能败之,故言次也”是也,彼注云“此解本所以不言伐言次意也,二国才止次未成於伐,鲁即能败宋师,齐师罢而去,故不言伐言次也。明国君当强,折冲当远,鲁微弱,深见犯,至於近邑,赖能速胜之,故云尔”。所以强内者,是其书次云“欲伐鲁,善其却难早之文,其馀见言次不欲伐鲁者,皆自有起文,即次聂北救邢,伐楚次于陉之属是也。

  秦伯卒。
  冬,葬秦哀公。
  十年,春,王三月,及齐平。月者,颊谷之会,齐侯欲执定公,故不易。
  ○不易,以豉反,下同。
  [疏]注“月者”至“不易”。
  ○解云:下十一年“冬,及郑平”,“叔还如郑莅盟”,则知平例书时,而有月者,皆见义矣。而言不易者,即庄十三年“冬,公会齐侯盟于柯”,传云“何以不日?易也”,何氏云“易,犹佼易也,相亲信无后患之辞”。然则此书“月者,颊谷之会,齐侯欲执定公,故不易”;宣十五年“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