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归,作出入无恶之文,故难之。

  以地正国也。军以井田立数,故言以地。
  [疏]注“军以”至“以地”。
  ○解云:假令天子六军,方伯二军之属,皆以井田多少计出其数,故曰军以井田立数也。今赵鞅以此井田之兵,逐君侧之恶人,故云以地正国也。

  其以地正国奈何?晋赵鞅取晋阳之甲,以逐荀寅与士吉射。荀寅与士吉射者曷为者也?君侧之恶人也。此逐君侧之恶人,曷为以叛言之?无君命也。无君命者,操兵乡国,故初谓之叛,后知其意欲逐君侧之恶人,故录其释兵,书归赦之,君子诛意不诛事。晋阳之甲者,赵简子之邑,以邑中甲逐之。
  ○操,七曹反。乡,许亮反。
  [疏]注“君子”至“诛事”。
  ○解云:君子之人,探端知绪,但诛其意,若轻而难原;不诛其事,若重而可恕,以赵鞅意实非逆,但以持兵乡国为罪,是以《春秋》书归以舍之,故曰诛意不诛事也。

  薛弑其君比。
  十有四年,春,卫公叔戍来奔。
  晋赵阳出奔宋。
  ○晋赵阳,《左氏》作“卫赵阳”。
  [疏]“晋赵阳出奔宋”。
  ○解云:《穀梁》与此同,《左氏》作“卫赵阳”字也。

  三月,辛巳,楚公子结、陈公子佗人帅师灭顿,以顿子牄归。不别以归何国者,明楚、陈以灭人为重,顿子以不死位为重。
  ○公子佗人,大河反,二传作“公孙佗人”。牄,七良反,二传作“牂”。别,彼列反。
  [疏]“以顿子牄归”。
  ○解云:《左氏》、《穀梁》皆作“顿子牂”字,贾氏不注,文不备。
  ○注“不别”至“之重”。
  ○解云:正以上四年“灭沈,以沈子嘉归”,六年“以许男斯归”之属,其上文皆直一国大夫而巳,是以其经宜言以归,不假分别。今此经上载二国,其下直言以归而巳,似非详备之义,是以解之。云明楚、陈以灭人为重者,正以二国之卿,擅相灭获,其过巳深,假言归楚,不足轻陈之罪;假言归陈,不足减楚之恶,故曰明楚、陈以灭人为重。云顿子以不死位为重者,诸侯之礼,当合死位,顿子不死,其过巳深,何假书言归于某乎?故云顿子以不死位为重也。

  夏,卫北宫结来奔。
  五月,於越败吴于醉李。月者,为下卒出。
  ○醉李,本又作“隽”,音同。为,于伪反。
  [疏]注“月者,为下卒出”。
  ○解云:隐六年有注云“战例时,偏战日,诈战月。不日者,郑诈之”。然则诸侯之例,诈战者月,今此两夷相败,文宜略於诸夏,而经书月,故知为下卒文出矣。

  吴子光卒。
  公会齐侯、卫侯于坚。
  ○坚,如字,本又作“掔”,音牵,《左氏》作“牵”。公至自会。
  秋,齐侯、宋公会于洮。
  ○洮,他切反。
  天王使石尚来归脤。石尚者何?天子之士也。天子上士,以名氏通。
  ○脤,市轸反。
  [疏]“石尚者何”。
  ○解云:欲言大夫,单名无字;欲言微者,名氏俱见,故执不知问。
  ○注“天子”至“氏通”。
  ○解云:传直云天子之士,而知上士者,何氏以为《春秋》之例,天子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录,下士略称人。今此经书其名氏,故知之。何氏意必知例然者,正以传云“石尚者何?天子之士”,隐元年传云“宰者何?官也。咺者何?名也。曷为以官氏?宰,士也”,僖八年传云“王人者何?微者也。曷为序乎诸侯之上?先王命也”。然则以此三处之传言之,则知单名继官,不以名氏通;单称王人云者,不以名见,故隐元年注云“天子之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录,下士略称人”是也。

  脤者何?俎实也。实俎肉也。
  [疏]“脤者何”。
  ○解云:欲言天子赐之祭肉,不见鲁侯助祭之文;欲言脤非祭肉,不应远来归之,故执不知问。
  ○“俎实也”者。
  ○解云:谓以肉填实於俎上,故注云实俎肉也,德言实俎之肉也。

  腥曰脤,熟曰燔。礼,诸侯朝天子,助祭於宗庙,然后受俎实。时鲁不助祭而归之,故书以讥之。
  ○燔,本亦作“膰”,又作“繙”,音烦。
  [疏]注“礼诸侯”至“讥之”。
  ○解云:正以鲁无朝聘天子之处,而书归脤以讥之,则知助祭於宗庙者,有受俎实之礼矣。《论语》云“祭於公,不宿肉”者,义亦通於此。宗伯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似不通於异姓者,何氏所不取。

  卫世子蒯聩出奔宋。主书者,子虽见逐,无去父之义。
  ○蒯聩,苦怪反;下五怪反。
  [疏]注“主书”至“之义”。
  ○解云:父子天伦,无相去之义,子若大为恶逆,人伦之所不容,乃可窜之深宫,阍人固守;若小小无道,当安处之,随宜罪谴,令其克改,宁有逐之佗国,为宗庙羞?且子之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