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行於里,上行於下”是也。

  不以家事辞王事,以父见废故,辞让不立,是家私事以王事辞家事,听灵公命立者,是王事公法也。是上之行乎下也。是王法行於诸侯,虽得正,非义之高者也,故“冉有曰:‘夫子为卫君乎?’子贡曰:‘诺吾将问之。’入曰:‘伯夷、叔齐何人也?’曰:‘古之贤人也。’曰:‘怨乎?’‘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出曰:‘夫子不为也。’”主书者,善伯讨。
  [疏]注“是王法行於诸侯,虽得正,非义之高者也”。
  ○解云:正以上传云“不以父命辞王父命,以王父命辞父命,是父之命行乎子也”,彼注云“是灵公命行乎蒯聩,重本尊统之义也”;传又云“不以家事辞王事,以王事辞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故知宜是王法行於诸侯矣,唯受灵公之命而拒蒯聩,而引王法行于诸侯者,正以灵公於蒯聩,若似天子於诸侯,故取以况之。
  ○注“故冉有曰”至“伯讨”。
  ○解云:此《论语》文也。冉有所以疑之者,正以辄之立也,虽得公义,失於父子之恩矣。云入曰伯夷、叔齐何人也者,正以辄之拒父,非义之高不敢正言,故问古贤以测之。云子曰古之贤人也者,言古之贤士,且有仁行。若作“仁”字如此解之,若作“人”字不劳解也。云曰怨乎者,谓谏而不用,死于首阳,然则怨周王乎?云求仁而得仁,又何怨者,言其兄弟相让而来,正以求为仁道,卒得成让,仁道遂成,不欲汲汲乎求仁,有何孜孜而怨周王乎?云出曰夫子不为也者,正以伯夷、叔齐兄弟让国,夫子以为贤,而知辄与蒯聩父子争国者,夫子不助明矣。云主书者,善伯讨者,一则见辄之得正,二则见曼姑可距,但主书善其伯讨,故曰主书者,善伯讨。

  夏,四月,甲午,地震。此象季氏专政,蒯聩犯父命,是后蔡大夫专相放,盗杀蔡侯申,辟伯晋而京师楚,黄池之会,吴大为主。
  [疏]注“是后”至“相放”。
  ○解云:即下文“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吴”是也。
  ○注“盗杀蔡侯申者”。
  ○解云:在四年。云辟伯晋而京师楚者,即下四年夏,“晋人执戎曼子赤归于楚”,传云“辟伯晋而京师楚”是也。云黄池之会,吴大为主者,即下十三年夏,“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传云“吴何以称子?吴主会也。吴在是则天下诸侯莫敢不至也”是也。

  五月,辛卯,柏宫僖宫灾。此皆毁庙也,其言灾何?据礼,亲过高祖,则毁其庙。
  [疏]注“据礼”至“其庙”。解云:出《礼记?祭法》文。

  复立也。曷为不言其复立?据立武宫言立。
  ○复立,扶又反,下及注同。
  [疏]注“据立武宫”者。
  ○解云:在成六年二月,所以不据定元年“立炀宫者”,盖从始据之,或科取一文亦何伤。

  《春秋》见者不复见也。谓内所改作也,哀自立之,善恶独在哀,故得省文。
  ○见者,贤遍反,下同。
  [疏]注“谓内”至“省文”。
  ○解云:《春秋》逸义,诸是内所改作者,但遂其重处一过见之而已,故馀轻处不复见之。所以然者,正以哀自立之,还於哀世灾之,善恶独在于哀,故得省文矣;似若襄三十一年“公薨于楚宫”,不言作楚宫者,正以襄自作之,还复襄自薨之,善恶独在于襄,故得省文之类,云云之说,在襄三十一年。

  何以不言及?据雉门及两观。
  ○观,工唤反。
  [疏]注“据雉门及两观”。
  ○解云:即定二年“五月,壬辰,雉门及两观灾”是也。

  敌也。亲过高祖,亲疏適等。何以书?上已问此皆毁庙,其言灾何?故不复连柏宫僖宫。
  [疏]“何以书”。
  ○注“上巳”至“僖宫”。
  ○解云:正以隐三年“秋,武氏子来求赙”,传云“其称武氏子何?父卒,子未命也。何以不称使?当丧未君也。武氏子来求赙何以书”,据彼注云“不但言何以书者,嫌主覆问上所以说二事,不问求赙”。然则今此上文亦有二事之嫌,主《春秋》见者不复见也,何以不言及敌也?何以书而不复为嫌者,正以上传已云“此皆毁庙也,其言灾何?复立也”。分疏巳讫,是以不复言柏宫僖宫灾何以书矣。

  记灾也。灾不宜立。
  [疏]注“灾不宜立”。
  ○解云:谓其宫不宜立,若曰以其不宜立,故灾之然。

  季孙斯、叔孙州仇帅师城开阳。
  ○开阳,《左氏》作“启阳”。开者,为汉景帝讳也。
  宋乐髡帅师伐曹。
  ○髡,苦昆反。
  秋,七月,丙子,季孙斯卒。
  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吴。称人者,恶大夫骄蹇,作威相放,当诛,故贬。
  ○恶,乌路反。
  [疏]注“称人”至“故贬”。
  ○解云:知是大夫者,正以《春秋》之例,君杀大夫称国,即僖七年“郑杀其大夫申侯”之属是;大夫自相杀称人,即文九年“晋人杀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