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录见之。
  ○注“嫌解”至“名之”。
  ○解云:桓十五年传例云“归者,出入无恶”,今此言归,是以嫌其无罪也。经既书归,作无罪之文,则嫌鲁人解释邾娄子,其罪令除,是以书见,故复名之,见其不善。所以书益之名,得见鲁之有罪者,正以上七年以益来之时,传云“内大恶讳”,注云“故名以起之”。然则初书名,起见鲁罪,则今知复名者,其不善明矣。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癸亥,杞伯过卒。
  ○过,古禾反。齐人归讙及僤。书者,善鲁能悔过,归邾娄子益,所丧之邑,不求自得,故不言来,使若不从齐来,与归我济西田同文。
  ○丧,自浪反。
  [疏]注“书者”至“同文”。
  ○解云:言所丧之邑,不求自得者,正以言归也。何者?归者,自与之故也,若求乃得之者,当言取,即僖三十一年“春,取济西田”,成二年秋,“取汶阳之田”之属是也。故不言来,使若不从齐来者,谓若此邑元不入齐,但以此来欲叛于鲁,齐人取而归之然。言与归我济西田邑同文者,即宣十年春,“齐人归我济西田”,传云“齐已取之矣,其言我何?言我者,未绝于我也。曷为未绝于我?齐已言取之矣,其实未之齐也”,注云“不言来者,明不从齐来,不当坐取邑”是也。然则彼以未之齐,故不言来,今此使若不从齐来,是以谓之同文矣。然则彼言我者,以其未绝于我,此不言我者,正以讙、僤实绝于我故也。济西田未绝,齐人不当坐取邑;讙、僤实绝,齐人当坐取邑明矣。然则我与不,即是不同,而言同文者,正谓皆不言来以为同文,何妨言我与不仍为异乎?

  九年,春,王二月,葬杞僖公。
  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其言取之何?据诈战言败也。
  ○雍,於用反。
  [疏]注“据诈战言败也”。
  ○解云:即庄十年秋,“荆败蔡师于莘”,昭二十三年秋,“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传云“此偏战也,曷为以诈战之辞言之,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是也。

  易也。其易奈何?诈之也。诈谓陷阱奇伏之类。兵者,为征不义,不为苟胜而已。十三年诈反不月,知此不蒙上月,疾略之尔。
  ○易也,以豉反,下同。阱,才性反。为征,于伪反。
  [疏]注“诈谓”至“之类”。
  ○解云:何氏盖取《礼记?中庸》云“人皆曰予知,驱而纳诸擭掐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又言奇伏者,奇兵伏兵之谓也。
  ○注“兵者”至“之尔”。
  ○解云:下十三年“春,郑轩达帅师取宋师于嵒”,传云“其言取之何?易也。其易奈何?诈反也”;注云“前宋行诈取郑师,今郑复行诈取之,苟相报偿,不以君子正道,故传言诈反。反,犹报也”。然则兵之设也,为欲征不义,岂欲苟胜而为诈,故知《春秋》疾而略之,皆不书月矣,何者?《春秋》之义,偏战者日,诈战者月,所以然者,正疾其行诈,略之故也。今此二经,乃设陷阱奇伏,又为诈之甚者,是以《春秋》复深略之。

  夏,楚人伐陈。
  秋,宋公伐郑。
  冬,十月。
  十年,春,王二月,邾娄子益来奔。月者,鲁前获而归之,今来奔,明当尤加礼厚遇之。
  [疏]注“月者”至“遇之”。
  ○解云:正以上六年“夏,齐国夏高张来奔”,襄二十八年“冬,齐庆封来奔”之属,则知来奔鲁者例合书时,今此书月,故如此解。文十二年“春,正正月,盛伯来奔”,注云“月者,前为鲁所灭,今来见归,尤当如意厚遇之”也者,义亦通於此。以此言之,则知昭二十三年“秋,七月,莒子庚舆来奔”,月者,为下“戊辰,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书,莒子之奔虽在月下,不蒙月。何氏所以不注之者,正以隐元年冬十二月,“祭伯来奔”之下,注云“月者,为下卒也,出奔例时也”。然则上已有注,故至庚舆之下,省文从可知。

  公会吴伐齐。
  三月,戊戌,齐侯阳生卒。
  夏,宋人伐郑。晋赵鞅帅师侵齐。
  五月,公至自伐齐。
  葬齐悼公。
  卫公孟彄自齐归于卫。
  薛伯寅卒。卒、葬略者,与杞伯益姑同。
  ○伯寅,二传作“伯夷”,同音以尼反。
  [疏]注“卒葬”至“姑同”。
  ○解云:正以所见之世,详录小国,卒日葬月,是其常文,即上四年“秋,八月,甲寅,滕子结卒”;冬,十二月,“葬滕昭公”是也,今乃卒月葬时,故解矣。言与杞伯益姑同者,即昭六年“春,王正月,杞伯益姑卒”,注云“不日者,行微弱,故略之。上城杞已贬,复卒略之者,入所见世,责小国详,始录内行也。诸侯内行小夫不可胜书,故於终略责之,见其义”。然则今比略之者,亦为内行小失,故曰与杞伯益姑同。

  秋,葬薛惠公。
  冬,楚公子结帅师伐陈,吴救陈。救中国不进者,陈,吴与国,救陈欲以备中国,故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