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韩、魏、赵居於晋洛之间,各自保险,迭相征伐,故曰六国争强也。《战国策》云“秦横有周,故谓之横;燕、楚南北而远,故谓之从。苏秦在东而相六国,谓之合从;张仪在西而相秦以成,谓之连横”,故彼下文“从成则楚王,横成则秦帝。苏公居赵,秦兵不敢东伐;张仪在秦,楚兵绝于西”是也。苏公既死,张仪以横灭从,是从横相灭之败也。
  ○“秦项驱除”。
  ○解云:始皇据秦,藉灭周之资而殄六国,项羽因胡亥之虐而笼括天下,皆非受命之帝,但为刘氏驱其狐貍,除其銶狼而已,故曰秦项驱除。
  ○注“积骨”至“泣也”。
  ○解云:虐亦有作“害”者。尔时天下土崩,英雄鹊起,秦项之君,视人如芥,殽函之处,积骨成山;平原之地,血流如海,故曰积骨流血之虐也。自此以后,高祖乃兴,故曰然后刘氏乃帝。

  颜渊死,子曰:“噫!噫,咄嗟貌。
  ○噫,於其反。咄,丁忽反。
  [疏]注“噫,咄嗟貌”。
  ○解云:咄嗟,犹叹息,即里语曰咄嗟之间也。《弟子传》云“颜渊少孔子三十岁,三十二而卒。”以此言之,则颜渊之生,昭十九年矣;及其卒时,当哀三年,而至此乃言之者,传家追言之。亦何伤?

  天丧予!”予,我。
  ○丧,息浪反。予,羊汝反,我也。
  [疏]“天丧予”。
  ○解云:圣人之道,当须辅佐而成,是以《家语》及《殷传》云“自予得回也,门人加亲也”,今而遭命,故曰天丧予;而《论语》云“非助我者”,谓非师徒弟子共相发起之义,盖欲显聪敏,非是不助也。

  子路死,子曰:“噫!天祝予!”祝,断也。天生颜渊、子路,为夫子辅佐,皆死者,天将亡夫子之证。
  ○断,丁管反。
  [疏]“子路死”至“祝予”。
  ○解云:若依《左氏》,则获麟之后,当哀十五年,卫大子蒯聩入国之时,子路乃死,卫人醢之。孔子闻之,为之覆醢。今已言死者,公羊子於后言之,未足为妨也。“自予得由也,恶言不至於耳”,是其为辅佐之义也。注“祝,断也”者。言天祝恶已之道德,亦是断绝之义也。
  ○注“天生”至“之证”。
  ○解云:若欲以理言之,则四科十人,游、夏之徒,皆为夫子之辅佐,故《孝经说》云“《春秋》属商,《孝经》属参”是也。今特言二人者,以其先卒故也。良辅之内,二人先死,亦非祐助之义,故曰将亡夫子之证。

  西狩获麟,孔子曰:“吾道穷矣。”加姓者,重终也。麟者,大平之符,圣人之类,时得麟而死,此亦天告夫子将没之徵,故云尔。
  [疏]“西狩”至“穷矣”。
  ○解云:麟之来也,应於三义:一为周亡之徵,即上传云“何以书?记异也”是也;二为汉兴之瑞,即上传云“孰为来哉!孰为来哉”,虽在指斥,意在於汉也;三则见孔子将没之徵,故此孔子曰“吾道穷矣”是也。
  ○注“加姓”至“云尔”。
  ○解云:正以上文再发子曰,皆不加姓故也。云麟者,大平之符,圣人之类者,以皆有圣帝明王,然后乃见,故谓之类也。注又云时得麟而死者,即《孔丛子》云“麟出而死,言道穷矣”是也。

  《春秋》何以始乎隐?据得麟乃作。
  [疏]注“据得麟乃作”。
  ○解云:正以《演孔图》云“获麟而作《春秋》,九月书成”是也。而《揆命》篇云“孔子年七十岁,知图书,作《春秋》”者,何氏以为年七十岁者,大判言之,不妨尔时七十二矣,犹如卜世三十,卜年七百之类也。

  祖之所逮闻也。讬记高祖以来事,可及问闻知者,犹曰我但记先人所闻,辟制作之害。
  [疏]“祖之所逮闻也”。
  ○解云:何氏以为公取十二,则天之数,故隐元年“益师卒”之下,注云“所以二百四十二年者,取法十二公,天数备足”是也。今此传云“祖之所逮闻”者,谓兼有天数之义,亦讬问闻而知,亦取制服三等之义,故隐元年注云“所以三世者,礼,为父母斩衰三年,为祖父母期,为曾祖高祖父母齐衰三月”是也。
  ○注“讬记”至“之害”。
  ○解云:假讬云道,我记高祖以来事者,谓因已问父得闻昭、定、哀之事,因父问祖得闻文、宣、成、襄之事,因祖问高祖得闻隐、桓、庄、闵、僖之事,故曰讬记高祖以来事,可及问闻知者。以此言之,则无制作之义,故曰我但记先人所闻,辟制作之害也。

  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所以复发传者,益师以臣见恩,此以君见恩,嫌义异:於所见之世,臣子恩其君父尤厚,故多微辞也;所闻之世,恩王父少杀,故立炀宫不日,武宫日是也;所传闻之世,恩高祖曾祖又杀,故子赤卒不日,子般卒日是也。
  ○传,直专反,注“传闻”同。复,扶又反。臣见,贤遍反,下“欲见”同。少杀,所戒反,下同。般,音班。
  [疏]注“所以复发”至“义异”。
  ○解云:隐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