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言之,是以僖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继弑君,子不言即位。此非子也,其称子何?臣子一例也”。然则宣公之传不言子,直以其无臣子之道,不念其君父,亦不由宣公非子赤之子,故不言子。

  隐之也。孰隐?隐子也。隐痛是子之祸,不忍言即位。
  [疏]“孰隐”至“子也”。
  ○解云:庄公既逾年即位之后,合称成君,而言子者,凡诸侯於其封内三年称子故也。若表臣子之心,不可旷年无君,乃称公耳。

  三月,夫人孙于齐。孙者何?孙,犹孙也。孙,犹遁也。
  ○孙,音逊,下及注皆同;孙,犹遁也。遁,徒困反。
  [疏]“孙者何”。
  ○解云:欲言初出,实先在齐;欲言非初出,而与公孙文同,故执不知问。
  ○“孙,犹孙也”。
  ○解云:凡言孙者,孙遁自去之辞。今此言孙,与《尚书?序》云“将孙於位,让於虞舜”义同,故言孙犹孙也,犹彼文也。而注云“孙,犹遁也”者,欲解彼此之孙,皆为孙遁自去之义,故曰遁也。

  内讳奔,谓之孙。言于齐者盈讳文。
  [疏]“内讳奔,谓之孙”。
  ○解云:据百二十国宝书以为《春秋》,非独鲁也。而言内者,讬王於鲁,故言内,犹言内其国,外诸夏之义也。然则内鲁为王,王者无出奔之义,故谓之孙矣。而僖二十四年“冬,天王出居于郑”言出者,彼传云“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不能於母也”,注云“不能事母,罪莫大於不孝,故绝之言出也”者是。
  ○注“言于”至“讳文”。
  ○解云:凡言于某者,从此往彼之辞。今此夫人实非始往而言于齐,与昭二十五年“公孙于齐”文同者,盈满其讳文,若今始然,故云言于齐者,盈讳文耳。

  夫人固在齐矣,其言孙于齐何?据公、夫人遂如齐,未有来文。
  [疏]注“据公”至“来文”。
  ○解云:公、夫人遂如齐”,在桓十八年。言未有来文者,欲决文九年春,“夫人姜氏如齐”,“夫人姜氏至自齐”之文耳。若然,案下二年注云“不致者,本无出道,有出道乃致,奔丧致是也”。若然,则何氏指文九年“夫人姜氏如齐”,亦无出道,而责未有来文者,夫人如齐之时,得公之命,非无出道,故如此解。

  念母也。固在齐而书孙者,所以起念母也。正月以存君,念母以首事。礼,练祭取法存君,夫人当首祭事。时庄公练祭,念母而迎之,当书迎,反书孙者,明不宜也。
  [疏]注“礼练”至“宜也”。
  ○解云:存君者,即襄二十九年注云“正月岁终而复始,臣子喜其君父与岁终而复始,执贽存之”。然则今此练祭者,亦是臣子闵君父往年此日没,今年复此日存而礼祭之,取法存君矣。言夫人当首祭事者,谓夫人当为首而营其祭事也。言时庄公练祭者,谓桓公去年四月薨,今年三月方为练祭,而欲迎母,非谓此时已为练矣。

  夫人何以不称姜氏?据夫人姜氏孙于邾娄。
  [疏]注“据夫”至“邾娄”,解云:闵二年经文。

  贬。曷为贬?据俱以孙为文。与弑公也。其与弑公奈何?夫人谮公於齐侯,如其事曰,加诬曰谮。
  ○与杀,音预,下同。谮,侧鸩反,加诬曰谮。公曰:“同非吾子,齐侯之子也。”以淫於齐侯所生。
  [疏]“公曰”至“子也”。
  ○解云:夫人加诬此言,非谓桓公实有此言,何者?正以夫人之至在桓三年秋,子同之生乃在六年九月故也。

  齐侯怒,与之饮酒。欲醉而杀之。礼,饮酒不过三爵。
  [疏]注“礼饮不过三爵”。
  ○解云:《玉藻》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注云“洒如,肃敬貌也”;“二爵而言言斯”,注云“言言,和敬貌”;“礼已,三爵而油油”,注云“油油,悦敬貌”;“以退”,注云“礼,饮酒过三爵则敬杀,可以去矣者是也。

  於其出焉。使公子彭生送之。於其乘焉。於其将上车时。
  ○将上,时掌反,下同。胁幹而杀之。胁,折声也。扶上车,以手胁折其幹。
  ○胁幹,路合反,本又作“协”,亦作“拉”,皆同,折声也。幹,音古旦反,胁也。
  [疏]“於其”至“送之”。
  ○解云:与下句绝读。
  ○“於其乘焉,胁幹而杀之”。
  ○解云:二句连读之。
  ○注“扶上”至“幹”。解云:折音如字。

  念母者,所善也。则曷为於其念母焉贬?据贬必於其重。
  [疏]“念母者,所善也”。
  ○解云:谓念母者,宜《春秋》之所善也。
  ○注“据贬必於其重”。
  ○解云:即僖元年传云“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与弑公也。然则曷为不於弑焉贬?贬必於其重者,莫重乎其以丧至也”,注云“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故必於其臣子集迎之时贬之,所以明诛得其罪”是也。

  不与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