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其义而巳。不谓此夫人卒,竟不绝也。故僖元年“夫人氏之丧”,传云“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与弑公也。然则曷为不於弑焉贬?贬必以其重者,莫重乎以其丧至也”者,是其亦贬之矣。
  ○注“凡公”至“有罪”。
  ○解云:正以昭二十五年“九月,己亥,公孙于齐”而书日,则知夫人之孙亦宜然。而此及文姜之孙皆书月,案此二人皆有罪,故如此注之耳。

  公子庆父出奔莒。庆父弑二君,不当复见。所以复见者,起季子缓追逸贼也。不日者,内大夫奔例,无罪者日,有罪者月;外大夫奔例皆时。
  ○当复,扶又反,下同。见,贤偏反,下文“复见”同。
  [疏]注“庆父”至“逸贼也”。
  ○解云:知弑父之人不合复见者,正见宣六年“春,晋赵盾、卫孙免侵陈”,传云“赵盾弑君,此其复见何”,复注云“据宋督、郑归生、齐崔杼弑其君,后不复见”;传又曰“亲弑君者,赵穿也”,彼注云“复见赵盾者,欲起亲弑者赵穿,非盾”是。
  ○注“不日者”至“皆时”。
  ○解云:襄二十三年“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娄”,是无罪书日也。其有罪书月者,即昭十二年“冬,十月,公子整出奔齐”之属,及此文皆是。而文八年“公孙敖如京师,不至复。丙戌,奔莒”,案传云“不可使往也”。则是有罪,而书丙戌者,彼注云:“日者,嫌敖罪明,则起君弱,故讳使若无罪”者是也。其外大夫奔例皆时者,不问有罪与无罪,即襄二十七年夏,“卫侯之弟缚出奔晋”;二十八年“夏,卫石恶出奔晋”,“冬,齐庆封来奔”之属是也。

  冬,齐高子来盟。高子者何?齐大夫也。以有高傒也。
  [疏]“高子者何”。
  ○解云:欲言齐侯,而经称子;欲言大夫,名不书见经,故执不知问。
  ○注“以有高傒也”。
  ○解云:即庄二十二年“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是也。

  何以不称使?据郑伯使其弟语来盟。
  [疏]注“据郑”至“来盟”。
  ○解云:在桓十四年夏。

  我无君也。时闵公弑,僖公未立,故正其义,明君臣无相適之道也。《春秋》谨於别尊卑,理嫌疑,故绝去使文,以起事张例,则所谓君不使乎大夫也。
  ○别,彼列反。故绝去,起吕反,下“欲去”同。
  [疏]注“所谓君不使乎大夫也”。
  ○解云:成二年“齐侯使国佐如师”之下传云“君不行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获”是也。

  然则何以不名?据国佐盟名。
  [疏]注“据国佐盟名”。
  ○解云:即成二年“及国佐盟于袁娄”者是也。喜之也。何喜尔?正我也。其正我奈何?庄公死,子般弑,闵公弑,比三君死,旷年无君。与旷年无君无异。

  [疏]注“与旷年无君无异”。
  ○解云:正以庄公死时子般即位,子般弑后闵公即位,闵公弑后僖公即位,君常不绝。而传言“旷年无君”者,正以三年之内,三君比死,与旷年无君无异,非实无君也。

  设以齐取鲁,曾不兴师,徒以言而已矣。设时势然。桓公使高子将南阳之甲,南阳,齐下邑。甲,革,皆铠胄也。
  ○革,更百反。铠,苦爱反。胄,直又反。立僖公而城鲁。或曰自鹿门至于争门者是也。或曰自争门至于吏门者是也,鲁人至今以为美谈,曰:犹望高子也。久阔思相见者,引此为喻,美谈至今不绝也。立僖公城鲁不书者,讳微弱。喜而加高子者,美大齐桓继绝于鲁,故尊其使,起其功,明得子续父之道。
  ○鹿门,鲁南城东门也。
  ○其使,所吏反。
  [疏]注“明得”至“之道”。
  ○解云:凡人子之道,宜继祖祢之功不绝之。今桓公继于鲁,正得续父功德之义,故尊其使而称子耳。言明其得人子续其人父功德之道也。

  十有二月,狄入卫。
  郑弃其师。郑弃其师者何?连国者,并问称国。
  [疏]“郑弃其师者何”。
  ○解云:正以言异常例,故执不知问。

  恶其将也。以言弃师。
  ○恶其,乌路反,下及注同。将也,子匠反,下同。郑伯恶高克,使之将,逐而不纳,弃师之道也。郑伯素恶高克,欲去之无由,使将师救卫,随后逐之,因将师而去。其本虽逐高克,实弃师之道,故不书逐高克,举弃师为重,犹赵盾加杀也。不解国者,重众从国体录可知。系闵公篇于庄公下者,子未三年,无改於父之道,传曰“则曷为於其封内三年称子”,“缘孝子之心,则三年不忍当也”。
  ○盾,徒本反。
  [疏]注“犹赵盾加弑”。
  ○解云:谓实逐克,但举弃师为重;实赵穿弑君,但举加弑为重相似。赵盾加弑在宣二年。
  ○注“子未三年”。
  ○解云:谓庄三十二年八月薨,至闵二年八月薨时,始二十五月,故曰未三年也。
  ○注“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