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公子遂如齐。
  
  【传】十七年春,晋荀林父、卫孔达、陈公孙宁、郑石楚伐宋。讨曰:“何故弑君!”犹立文公而还,卿不书,失其所也。
  夏四月癸亥,葬声姜。有齐难,是以缓。
  齐侯伐我北鄙,襄仲请盟。六月,盟于谷。
  晋侯蒐于黄父,遂复合诸侯于扈,平宋也。公不与会,齐难故也。书曰“诸侯”,无功也。
  于是,晋侯不见郑伯,以为贰于楚也。
  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与之事君。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难,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
  十一月,克灭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十二年六月,归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蒇陈事。十五年五月,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往年正月,烛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陈、蔡之密迩于楚而不敢贰焉,则敝邑之故也。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而再见于君。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虽我小国,则蔑以过之矣。今大国曰:‘尔未逞吾志。’敝邑有亡,无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余几。’又曰:‘鹿死不择音。’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人也;不德,则其鹿也,铤而走险,急何能择?命之罔极,亦知亡矣。将悉敝赋以待于鯈,唯执事命之。
  文公二年六月壬申,朝于齐。四年二月壬戌,为齐侵蔡,亦获成于楚。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岂其罪也。大国若弗图,无所逃命。”
  晋巩朔行成于郑,赵穿、公婿池为质焉。
  秋,周甘蜀败戎于垂,乘其饮酒也。
  冬十月,郑大子夷、石楚为质于晋。
  襄仲如齐,拜谷之盟。复曰:“臣闻齐人将食鲁之麦。以臣观之,将不能。
  齐君之语偷。臧文仲有言曰:‘民主偷必死’。”
  
  
  ◇文公十八年
  【经】十有八年春王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秦伯荦卒。夏五月戊戌,齐人弑其君商人。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冬十月,子卒。夫人姜氏归于齐。季孙行父如齐。莒弑其君庶其。
  
  【传】十八年春,齐侯戒师期,而有疾,医曰:“不及秋,将死。”公闻之,卜曰:“尚无及期。”惠伯令龟,卜楚丘占之曰:“齐侯不及期,非疾也。君亦不闻。令龟有咎。”二月丁丑,公薨。
  齐懿公之为公子也,与邴蜀之父争田,弗胜。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蜀仆。纳阎职之妻,而使职骖乘。
  夏五月,公游于申池。二人浴于池,蜀以扑抶职。职怒。曰:“人夺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何伤!”职曰:“与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乃谋弑懿公,纳诸竹中。归,舍爵而行。齐人立公子元。
  六月,葬文公。
  秋,襄仲、庄叔如齐,惠公立故,且拜葬也。
  文公二妃敬赢生宣公。敬赢嬖而私事襄仲。宣公长而属诸襄仲,襄仲欲立之,叔仲不可。仲见于齐侯而请之。齐侯新立而欲亲鲁,许之。
  冬十月,仲杀恶及视而立宣公。书曰“子卒”,讳之也。仲以君命召惠伯。
  其宰公冉务人止之,曰:“入必死。”叔仲曰:“死君命可也。”公冉务人曰:“若君命可死,非君命何听?”弗听,乃入,杀而埋之马矢之中。公冉务人奉其帑以奔蔡,既而复叔仲氏。
  夫人姜氏归于齐,大归也。将行,哭而过市曰:“天乎,仲为不道,杀适立庶。”市人皆哭,鲁人谓之哀姜。
  莒纪公生大子仆,又生季佗,爱季佗而黜仆,且多行无礼于国。仆因国人以弑纪公,以其宝玉来奔,纳诸宣公。公命与之邑,曰:“今日必授。”季文子使司寇出诸竟,曰:“今日必达。”公问其故。季文子使大史克对曰:“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礼,行父奉以周旋,弗敢失队。曰:‘见有礼于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见无礼于其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先君周公制《周礼》曰:‘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作《誓命》曰:‘毁则为贼,掩贼为藏,窃贿为盗,盗器为奸。主藏之名,赖奸之用,为大凶德,有常无赦,在《九刑》不忘。’行父还观莒仆,莫可则也。孝敬忠信为吉德,盗贼藏奸为凶德。夫莒仆,则其孝敬,则弑君父矣;则其忠信,则窃宝玉矣。其人,则盗贼也;其器,则奸兆也,保而利之,则主藏也。以训则昏,民无则焉。不度于善,而皆在于凶德,是以去之。
  “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苍舒、隤敳、梼戭、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达,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民谓之八恺。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忠肃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谓之八元。此十六族也,世济其美,不陨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举。舜臣尧,举八恺,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不时序,地平天成。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内平外成。昔帝鸿氏有不才子,掩义隐贼,好行凶德,丑类恶物,顽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