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为小国,僻陋在夷,至此武王始起其众,僣号称王,陈兵授师,志意盈满,临齐而散,故邓曼以天地鬼神为徵应之符。
  ○僻,匹亦反。僣,子念反。应,应对之应。若师徒无亏,王薨於行,国之福也。”王薨於行,不死於敌。王遂行,卒於樠木之下。樠木,木名。
  ○樠,朗荡反,又莫昆反,又武元反。
  [疏]注“樠木,木名”。
  ○正义曰:此字之音,或为曼,或为朗。若以为声,当作“曼”;以两为声,当作“朗”。字体难定,或两为之音。杜直云木名,不知木何所似。木有似榆者,俗呼为朗榆,盖为朗也?
  令尹斗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营军临随。随人惧,行成。时祕王丧,故为奇兵更开直道。溠水在义阳厥县西,东南人郧水。梁,桥也。随人不意其至,故惧而行成。
  ○重,直用反,一音直容反。溠,高贵乡公音侧嫁反,水名;《字林》壮加反。郧音云,或作员。
  [疏]注“时祕”至“行成”。
  ○正义曰:除道,谓除治新路,故知更开直道。梁溠,为作梁於溠,故为桥也。《释例》曰:“义阳厥县西有漈水,源出县北,从县西东南至随县入郧水。”杜以漈解溠,盖声相近而字转耳。
  莫敖以王命入盟随侯,且请为会於汉汭而还。汭,内也,谓汉西。
  ○汭,如锐反,水曲曰汭。济汉而后发丧。
  [疏]“且请”至“发丧”。正义曰:莫敖既与随侯盟,且又请随侯与楚为会礼於汉水之汭,而我还楚也。随侯畏楚,遂从莫敖为会礼。会讫,随侯因济汉还国,而后发王丧也。
  纪侯不能下齐,以与纪季。不能降屈事齐,尽以国与季,明季不叛。
  ○下,遐嫁反。夏,纪侯大去其国,违齐难也。违,辟也。
  ○难,乃旦反。
  【经】五年,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如齐师。无传,书奸。
  [疏]“五年夫人”至“齐师”。
  ○正义曰:於时齐无征伐之事,不知师在何处。盖齐侯疆理纪地,有师在纪。杜云“书奸”,奸发夫人,当向纪地从之。不言会者,往其军内就齐侯耳,不行会礼。
  秋,郳犁来来朝。附庸国也。东海昌虑县东北有郳城。犁来,名。
  ○郳,五兮反,国名,后为小邾。犁,力兮反。虑,如字,又力於反。
  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
  【传】五年,“秋,郳犁来来朝”。名,未王命也。(未受爵命为诸侯,传发附庸称名例也。其后数从齐桓以尊周室,王命以为小邾子。
  ○数音朔。)
  [疏]注“未受”至“邾子”。
  ○正义曰:郳者,附庸之国。犁来,其君之名。传言未王命者,解其称名之意。由未得爵命为诸侯,故称名也。经书其名,传言未王命,此传所发即是附庸称名之例。例当称名,故仪父称字为贵之也。郳之上世出於邾国。《世本》云:“邾颜居邾,肥徙郳”,宋仲子注云:“邾颜别封小子肥於郳,为小邾子。”则颜是邾君,肥始封郳。《谱》云:“小邾,邾侠之后也。夷父颜有功於周,其子友别封为附庸,居郳。曾孙犁来,始见《春秋》,附从齐桓以尊周室,命为小邾子。穆公之孙惠公以下。《春秋》后六世而楚灭之。”《世本》言肥,杜《谱》言友,当是一人。僖七年经书“小邾子来朝”,知齐桓请王命命之。
  冬,伐卫,纳惠公也。惠公,朔也。桓十六年出奔齐。
  【经】六年,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卫。(王人,王之微官也,虽官卑而见授以大事,故称人而又称字。)
  [疏]“六年注王人”至“称字”。
  ○正义曰:昭十二年传称“叔孙昭子三命逾父兄”,则昭子之父叔孙豹再命也,再命而名见於经。知诸侯之卿再命、三命皆书名,一命乃称人。诸侯之臣既然,则王朝之臣亦然。《周礼》王之上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故杜以为刘夏石尚称名氏者,上士、中士也,称王人者,下士也。僖八年《公羊传》曰:“王人微者”。知此王人亦微者,故云“王人,王之微官也”。春秋之世,二字而子在上者,皆是字,故知子罕是字。救卫必以师救,而文不称师,於例为将卑师少,以卑官而帅少师救卫,不能使卫侯不入,是无功也。无功而称字者,以朔既谗构取国,而又不能於民,王意即定,黔牟不欲使朔得人,故遣师救之。时史恶诸侯逆王命,故尊王使,言子突虽则官卑,蒙王授以大事,故称人而又称字,贵王人所以责诸侯也。《释例》曰:“庄六年,五国诸侯犯逆王命以纳卫朔,大其事,故字王人谓之子突。”是说进之意也。进之不称名而越称字者,王之上士、下士爵同而命异耳。进之同中士,未足以为荣,故超从大夫之例,称字以贵之也。文二年,垂陇之会,晋士穀堪其事即书名氏,似若真为卿然,故不复称人。此贵子突止为敦责诸侯,非是人实堪进,故称人,依其本班,称字,见其别有所为耳。《穀梁传》曰:“王人,卑者也,称名,贵之也,善救卫也。救者善,则伐者不正矣。”杜意取彼为说,唯以子突为字耳。范宁注《穀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