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意,故指以为例也。执诸侯,有称人称侯之异;执大夫者,悉皆称人以执之,为大夫贱故也。刘炫以此注云“诣齐见执”,《释例》曰“詹本非出使”,谓二者自相矛盾。今知非者,齐以郑不朝而责於郑,郑令詹请齐谢罪,齐人执之,故《释例》云元非出聘之使。《集解》云“诣齐被执”,二文虽异,事实同耳。刘炫不寻此意,乃为规过,非也。
  夏,齐人歼于遂。歼,尽也。齐人戍遂,玩而无备,遂人讨而尽杀之,故时史因以自尽为文。
  ○歼,子廉反。玩,五乱反。而尽,津忍反。
  [疏]注“歼尽”至“为文”。正义曰:“歼,尽也”,《释诂》文,舍人曰:“歼,众之尽也。”时史恶其轻敌,而以自尽为文,罪齐戍也。《释例》曰:“齐人歼于遂,郑弃其师,亦时史即事以安文,或从赴辞,故传亦不显明义例也。”
  秋,郑詹自齐逃来。无传。詹不能伏节守死以解国患,而遁逃苟免,书逃以贱之。
  ○遁,徒逊反。
  [疏]注“詹不”至“贱之”。
  ○正义曰:伏节守死以解国患,当如昭元年叔孙豹之居位待罪也。逃,若匹夫逃窜,故云“书逃以贱之”。郑詹自齐逃来,过鲁而后归郑,故书之。
  冬,多麋。无传。麋多则害五稼,故以灾书。
  ○麋,亡悲反。
  [疏]注“麋多”至“灾书”。
  ○正义曰:麋是泽兽,鲁所常有,是年暴多,多则害五稼,故言多,以灾书也。
  【传】“十七年,春,齐人执郑詹”,郑不朝也。
  夏,遂因氏、颌氏、工娄氏、须遂氏飨齐戍,醉而杀之,齐人歼焉。飨,酒食也。四族,遂之彊宗。齐灭遂,戍之,在十三年。
  ○颌,乌纳反。又苦答反。娄,力侯反。飨,本作享。
  【经】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日有食之。(无传。不书日,官失之。)
  [疏]十八年注“不书日,官失之”。
  ○正义曰:经亦无朔字,当云不书朔与日,注不言朔,脱也。
  夏,公追戎于济西。戎来侵鲁,公逐之於济水之西。
  秋,有<或虫}。<或虫},短狐也。盖以含沙射人为灾。
  ○<或虫},本又作蜮,音或;《本草》谓之射工。短弧,本又作断,同,丁管反。弧又作狐,音胡。射人,食亦反。
  [疏]注“蜮短”至“为灾”。
  ○正义曰:《穀梁传》曰:“<或虫},射人者也。”《洪范五行传》曰:“<或虫}如鳖,三足,生於南越。南越妇人多淫,故其地多<或虫},淫女惑乱之气所生也。”陆机《毛诗义疏》云:“<或虫},短狐也,一名射景,如鳖,三足,在江淮水中,人在岸上,景见水中,投人景则杀之,故曰射景,或谓含沙射人,入皮肌,其创如疥。”服虔云:“遍身濩濩,或或故为灾。”沈氏云:“此有<或虫},传重发例者,以螟螽与蜚同是害禾稼,此<或虫}则害人,故传特发之。”
  冬,十月。
  【传】十八年,春,虢公、晋侯朝王,王飨醴,命之宥。(王之觐群后,始则行飨礼,先置醴酒,示不忘古。饮宴则命以币物。宥,助也,所以助欢敬之意,言备设。
  ○醴,音礼。宥音又。)
  [疏]注“王之”至“备设”。
  ○正义曰:“王飨醴,命之宥”者,王为之设飨礼,置醴酒,命之以币物,所以助欢也。“宥,助”,《释诂》文。《周礼 掌客》,王待诸侯之礼,上公三飨三食三燕,侯伯三飨再食再燕,子男壹飨壹食壹燕。三礼先言飨,是王之觐群后,始则行飨礼也。《酒正》辨五齐之名,一曰泛齐,二曰醴齐,三曰盎齐,四曰醍齐,五曰沈齐。郑注云:“泛者,成而滓浮泛泛然。醴犹体也,成而汁滓相将,如今恬酒矣。盎犹翁也,成而翁翁然,葱白色。缇者,成而红赤。沈者,成而滓沈,如今造清矣。自醴以上尢浊。”然则以其尢浊,故先置之,示不忘古也。知者,《礼运》云“燔黍捭豚”,下即云“以燔以炙,以为醴酪”,是醴酒在先而有,故曰先置醴酒,云不忘古也。《诗 序》曰:“《鹿鸣》,燕群臣嘉宾也。既饮食之,又实币帛筐篚,以将其厚意。”《聘礼》云:“若不亲食,使大夫朝服致之,以侑币致飨以酬币,亦如之。”是飨礼有酬币也。礼,主人酌酒於宾曰“献”,宾答主人曰“酢”,主人又酌以酬宾曰“酬”,谓之酬币,盖於酬酒之时赐之币也,所赐之物,即下“玉”、“马”是也。传称飨醴、命宥,言其备设盛礼也。此注命之宥者,命在下以币物宥助。僖二十八年“命晋侯宥”,注云:“命晋侯助以束帛,以将厚意。”皆命,不同者,以彼有命晋侯之事故也。
  皆赐玉五瑴,马三匹。非礼也。双玉为瑴。
  ○瑴音角,字又作钰。
  [疏]注“双玉为瑴”。
  ○正义曰:《苍颉篇》“瑴”作“钰”,双玉为瑴,故字从两玉。
  王命诸侯,名位不同,礼亦异数,不以礼假人。侯而与公同赐,是借人礼。
  ○借,子夜反。
  [疏]注“侯而”至“人礼”。
  ○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