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界,在齐界为齐济,在鲁界为鲁济,盖鲁地。
  ○济,子礼反。
  [疏]注“济水”至“鲁地”。
  ○正义曰:《释例》曰:“济水自荥阳卷县东经陈留至济阴,北经高平、东平至济北,东北经济南至乐安博昌县入海。”案高平、东平,鲁西界也。济南、乐安,齐竟内也。指言鲁济,故疑鲁地,遇于鲁地济水之边。
  齐人伐山戎。山戎,北狄。
  【传】三十年,春,王命虢公讨樊皮。夏,四月,丙辰,虢公入樊,执樊仲皮,归于京师。
  楚公子元归自伐郑,而处王宫。欲逐蛊文夫人。斗射师谏,则执而梏之。射师,斗廉也。足曰桎,手曰梏。
  ○射,食亦反,又食夜反。梏,古毒反。桎,之实反。
  [疏]注“射师”至“曰梏”。正义曰:杜此注与《谱》并以射师与斗廉为一人,不知何据也。服虔云:“射师,若敖子斗班也。”射师被梏,不言舍之,何以得杀子元也?知射师与班必非一人也。杜《谱》以为斗射师,若敖子,斗班若敖孙。《周礼 掌囚》:“上罪梏<共手}而桎,中罪桎梏,下罪梏。梏、<共手}共文,<共手}施於手,知梏亦手也。”郑玄亦云:“在手曰梏,在足曰桎。”是先儒同此说也。《易 大畜》:“六四,童牛之梏。”牛云“梏”者,牛虽无手,谓梏前足也。
  秋,申公斗班杀子元。申,楚县。楚僣号,县尹皆称公。
  ○僣,子念反。斗穀於菟为令尹,自毁其家,以纾楚国之难。斗穀於菟,令尹子文也。毁,减。纾,缓也。
  ○穀,奴走反;楚人谓“乳”曰“穀”。《汉书》作“彀”,音同。於音乌。菟音徒。纾音舒,一音直汝反。难,乃旦反,下注同。
  冬,遇于鲁济,谋山戎也。以其病燕故也。齐桓行霸,故欲为燕谋难。燕国,今蓟县。
  ○为,于伪反。蓟音计。
  【经】三十有一年,春,筑台于郎。(无传。刺奢,且非土功之时。
  ○刺,七赐反。)
  夏,四月,薛伯卒。无传。未同盟。
  筑台于薛。无传。薛,鲁地。
  六月,齐侯来献戎捷。传例曰:诸侯不相遗俘。捷,获也。献,奉上之辞。齐侯以献捷礼来,故书以示过。
  ○捷,在妾反。遗,唯季反,传同。俘音孚。
  [疏]三十一年注“传例”至“示过”。
  ○正义曰:捷,胜也。战胜而有获,献其获,故以捷为获也。《释例》曰:“归者,遗也。献者,自下奉上之称。遗者,敌体相与之辞。传曰:‘诸侯不相遗俘。’齐侯、楚人失辞称献,失礼遗俘,故因其来辞,见自卑也,以其大卑,故书以示过。”此经言献捷,传言遗俘,则是献捷,献囚俘也。襄八年邢丘之会,传称“郑伯献捷于会”,又曰“获司马燮,献于邢丘”,是献俘谓之捷也。襄二十五年郑公孙舍之帅师入陈,传称“司空致地,司徒致民”,是不以俘囚归也,亦云“子产献捷于晋”,然则无囚而献其功,空有器物亦称捷也。
  秋,筑台于秦。无传,东平范县西北有秦亭。
  冬,不雨。无传。不书旱,不为灾,例在僖三年。
  【传】三十一年,夏,六月,“齐侯来献戎捷”,非礼也。凡诸侯有四夷之功,则献于王,王以警于夷,(以警惧夷狄。
  ○警音景。惧,戒惧也。)中国则否。诸侯不相遗俘。(虽夷狄俘,犹不以相遗。)
  【经】三十有二年,春,城小穀。(小穀,齐邑,济地穀城县城中有管仲井。大都以名通者,则不系国。)
  [疏]三十二年注“小穀”至“系国”。
  ○正义曰:传称“为管仲”,知是齐邑,管仲所食采邑也。吴灭州来,晋灭下阳,如此之类,皆不系国,知大都以名通者,则不系国也。华亥、向宁人于宋南里以叛,南里非大都,不得以名通,故系之宋耳。贾逵云:“不系齐者,世其禄。”然则彼不系者,岂皆世其禄乎?
  夏,宋公、齐侯遇于梁丘。齐善宋之请见,故进其班。梁丘,在高平昌邑县西南。
  秋,七月,癸已,公子牙卒。牙,庆父同母弟僖叔也。饮酖而死,不以罪告,故得书卒。书日者,公有疾,不责公不与小敛。
  ○酖音鸩,本亦作鸩。与音预。敛,力艳反。
  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寝。路寝,正寝也。公薨皆书其所,详凶变。
  [疏]注“路寝”至“凶变”。
  ○正义曰:《公羊传》曰:“路寝者何?正寝也。”《丧大记》曰:“男子不死於妇人之手,妇人不死於男子之手,君夫人卒于路寝。”郑玄云:“言死必於正处也。”是薨于路寝,得其正也。言详凶变者,《释例》云:“详内事,谨凶变。”
  冬,十月,已末,子般卒。子般,庄公大子。先君未葬,故不称爵。不书杀,讳之也。
  ○般音班。杀音试,一音如字,下同。
  [疏]注“子般”至“讳之也”。
  ○正义曰:传称“公疾,问后於叔牙”,若已有大子,则不应须问。当问之时,似未有大子也。季友以死奉般,酖杀叔牙,盖於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