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不於大庙,故详书以示讥。
  ○禘,大计反。祧,他彫反。昭,上饶反。阕,苦穴反。大庙,音泰。
  [疏]注“三年”至“示讥”。
  ○正义曰:僖三十三年传曰:“凡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於主,烝、尝、禘於庙。”禘祀为吉祭,说丧事而言禘,知禘是丧终而吉祭也。襄十五年晋悼公卒,十六年传称晋人答穆叔云“以寡君之未禘祀”,知三年丧毕,乃为禘也。丧毕而为禘祭,知致新死之主於庙也。新主入庙,则远主当迁。知其迁入祧者,《祭法》云:“天子七庙,有二祧。”则祧是远祖庙也。《周礼》:“守祧掌守先王先公之庙祧,其遗衣服藏焉。”庙之远主,其庙既迁,主无所处,固当迁入祧也。郑玄以二祧为文王、武王之庙,迁主入庙,当各从其班,穆入文祧,昭入武祧。礼,诸侯五庙,更无别祧,则当谓太祖之庙为祧也。远主初始入祧,新死之主又当与先君相接,故礼因是而为大祭,以审序昭穆,故谓之禘。禘者,谛也,言使昭穆之次审谛而不乱也。庄公以其三十二年八月薨,至此年五月唯二十二月,故丧制未阕也。《公羊传》曰:“其言于庄公何?未可以称宫庙也。曷为未可以称宫庙?在三年之中矣。”三年之中,未得以礼迁庙,而特云“庄公”,知为庄公别立庙,庙成而吉祭也。僖八年禘于大庙,文二年大事于大庙,宣八年有事于大庙,彼言“大事”“有事”,亦禘祭也。则禘礼必于大庙,今未可以吉祭,而为吉祭又不于大庙,故详书以示讥也。既云“吉禘”,又云“于庄公”,是其详也。
  秋,八月,辛丑,公薨。实弑,书薨又不地者,皆史策讳之。
  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哀姜外淫,故孙称姜氏。
  ○孙音逊。注同。
  [疏]注“哀姜”至“姜氏”。正义曰:此决庄元年夫人孙于齐,不称姜氏也。贾、服之说,皆以为文姜杀夫罪重,故去姜氏;哀姜杀子罪轻,故不去姜氏。故杜为此言以异之,言“外淫”者,谓以外姓为淫。
  公子庆父出奔莒。弑闵公故。
  冬,齐高子来盟。无传。盖高傒也。齐侯使来平鲁乱。僖公新立,因遂结盟,故不称使也。鲁人贵之,故不书名。子,男子之美称。
  ○美称,尺证反。
  [疏]注“盖高”至“美称”。
  ○正义曰:庄二十二年,及齐高傒盟于防,自尔以来,不见经、传,故云“盖高傒也”。往年仲孙湫劝齐侯,使宁鲁难。今而高子適鲁,知齐侯使来平鲁乱也。当齐侯初命高子之时,庆父末出,僖公末立。及其至鲁,值僖公新立,因遂与鲁结盟而立之。不云齐侯使者,盟非齐侯之命,故不称使也。齐侯不使之盟,而高子辄为盟者,齐侯使之来平鲁乱,新君既立,遂盟而安之,亦足称齐侯之意,其盟非专擅也。鲁人不能自安,高子盟以安之,鲁人贵之,故不书其名。子者,男子之美称,故呼之曰“高子”。《穀梁传》曰:“其曰‘来’,喜之也;其曰‘高子’,贵之也,盟立僖公也。”然则盟立僖公,必僖公共盟,不言公及齐高子盟者,桓十四年郑伯使其弟语来盟,文十五年宋华孙来盟,皆不言“公及”,则不书公者,《春秋》之常也。晋荀庚、卫孙良夫并为来聘,既行聘礼,更与公盟,非是直为盟来,故聘后别言“及”耳。
  十有二月,狄入卫。书入,不能有其地。例在襄十三年。
  郑弃其师。高克见恶,久不得还,师溃而克奔陈。故克状其事以告鲁也。
  ○恶,乌路反。溃,户内反。
  [疏]注“高克”至“鲁也”。正义曰:此事《诗序》具焉。大夫出奔,多是本国来告,传称晋侯使以杀大子申生之故来告,又卫杀孔达告於诸侯,是其本国告也。宣十年传例曰:“凡诸侯之大夫违,告於诸侯曰:‘某氏之守臣某,失守宗庙,敢告。’”是大夫私家之告辞。昭二十六年王子朝奔楚,传称“告于诸侯”,是奔者自告也。此郑文公心恶高克,而欲得远之,克既奔陈,无罪可告,故杜以为高克自状其事以告鲁。鲁史以为克若将师出奔,是为弃师之道,不书高克出奔,而书郑弃其师者,案《诗序》云:“公子素恶高克进之不以礼,文公退之不以道,危国亡师之本。”是弃其师也。《穀梁传》曰:“郑弃其师,恶其长也。兼不反其众,则是弃其师也。”
  【传】二年,春,虢公败犬戎于渭汭。(犬戎,西戎别在中国者。渭水出陇西,东入河。水之隈曲曰汭。
  ○汭,如锐反。隈,乌回反。)
  [疏]注“犬戎”至“曰汭”。
  ○正义曰:西方曰戎,知犬戎是西戎别在中国者也。《释例》曰:“渭水出陇西狄道县鸟鼠同穴山,东经南安、天水、洛阳、扶风、始平、京兆,至弘农华阴县入河。”《释丘》云:“隩隈,厓内为隩,外为隈。”李巡曰:“厓内近水为隩。”孙炎云:“内隈曲里也。”彼虽不言汭,汭即隩也。而汭字以内为声,明是水之隈曲之内也。
  舟之侨曰:“无德而禄,殃也。殃将至矣。”遂奔晋。舟之侨,虢大夫。
  ○侨音乔,注同。
  “夏,吉禘于庄公”,速也。
  初,公傅夺卜齮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