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舌大夫曰:“不可。违命不孝,弃事不忠。虽知其寒,恶不可取。子其死之!”寒,薄也。
  [疏]“狐突”至“死之”。
  ○正义曰:传之上下诸言某御戎、某为右者,谓国君自将。太子亦然者,摄君之事,故与君同文也。传历言将帅师右者,以下各有言,故此举其目。先友不知君有害太子之心,故推此衣佩以为善事劝之。狐突叹先友不知君意,乃极言时、衣、佩三者,反覆以答之。罕夷唯举服、佩二事,故云“尨奇无常,金玦不复”也。其梁馀子养、先丹木唯言服,举其重者,故子养云“不获而尨,命可知也”,先丹木云“是服也,狂夫阻之”,是皆劝大子之行也。狐突以众言同已,故决意欲行。羊舌大夫乃以忠孝之事劝之使留,各以意之所见,故其言或深或浅。
  ○注“羊舌”至“军尉”。
  ○正义曰:羊舌,氏也,爵为大夫,号曰“羊舌大夫”,不知其如何也。此人生羊舌职,职生叔向,故为叔向祖父。《谱》云:“羊舌氏,晋之公族,羊舌,其所食邑也。或曰:羊舌氏姓李,名果,有人盗羊而遗其头,不敢不受,受而埋之。后盗羊事发,辞连李氏,李氏掘羊头而示之,以明已不食,唯识其舌,舌存得免,号曰羊舌氏也。”“或曰”者,不知谁为此言。杜所不从记异闻耳。
  ○“服以”至“恃也”。
  ○正义曰:“服以远之”,覆上“衣之尨服”也。“时以閟之”,覆上“命以时卒”也。上先时后服,此先服后时者,以下连“尨凉冬杀”之文,又欲使“冬杀”与“金寒”相近,“冬杀”是时,故退之在下。言“尨凉”则申上“衣之尨服”也,“冬杀”则申上“命以时卒”也。尨凉据服,冬杀据时耳。“金寒玦离”申上“佩以金玦”也。金是秋之寒气,故言“金寒”也。
  ○注“脤宜”至“脤器”。
  ○正义曰:《释天》云:“起大事,动大众,必先有事乎社而后出,谓之宜。”知出兵必祭社,祭社名为宜。《周礼 大宗伯》:“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定十四年天王使石尚来归脤,知脤是器物,可执之以赐人也。今言受脤於社,明是祭社之肉,盛以脤器,赐元帅也。《地官 掌蜃》:“祭祀共蜃器之蜃。”郑玄云:蜃,大蛤。蜃之器以蜃饰,因名焉。
  ○注“阻疑也”。
  ○正义曰:刘炫云:“阻,疑,以意训耳。今言犹云阻疑是阻得为疑也。言虽狂夫犹知於此服有疑也。”服虔云:“阻,止也。方相之士蒙玄衣朱裳,主索室中殴疫,号之为狂夫。止此服,言君与大子以狂夫所止之服衣之。”《晋语》云:“且是之衣也,狂夫阻之衣也。”韦昭云:“狂夫,方相氏之士也。阻,古诅字也。将服是衣,必先诅之。”是由无正训,各以意解。刘以为方相氏狂夫所服玄衣朱裳,左右同色,不得为偏衣也,当服此衣,非是意所止也,诅乃服之,文无所出,故杜别为此解。
  ○注“曰公辞”。
  ○正义曰:言“公辞”者,当以公赐之偏衣、金玦,推其义理,原公之意而为之作辞,非公言作此辞也。
  大子将战,狐突谏曰:“不可!昔辛伯谂周桓公,谂,告也。事在桓十八年。
  ○谂音审,《说文》云:深谋。云:‘内宠并后,外宠二政,嬖子配適,大都耦国,乱之本也。’周公弗从,故及於难。今乱本成矣。骊姬为内宠,二五为外宠,奚齐为嬖子,曲沃为大都,故曰乱本成矣。
  [疏]注“骊姬”至“成矣”。
  ○正义曰:辛伯之语,先有成文,其内宠之徒,不为晋发,故刘炫云:“二五嬖贱,不得为二政;大子不以曲沃作乱,不得为大都。”而杜云“骊姬为内宠,二五为外宠,奚齐为嬖子,曲沃为大都”者,今删定以为辛伯之言虽不为晋,要晋国之乱,事理相当,故且以事讬之。二五为耦,垦伤晋室,曲沃彊大,太子奔之,又筑屈与蒲,终为祸难。但此据太子,故以曲沃为文,刘君不达此时而为规过,违传意也。
  立可必乎?孝而安民,子其图之!奉身为孝,不战为安民。与其危身以速罪也。”有功益见害,故言孰与危身以召罪。
  [疏]“孝而”至“罪也”。
  ○正义曰:去则孝而安民,留则危身召罪,等与其危身以召罪也,岂若孝而安民乎?劝使逃也。
  成风闻成季之繇,乃事之,成风,庄公之妾,僖公之母也。繇,卦兆之占辞。
  ○繇,直救反。而属僖公焉,故成季立之。
  ○属,章欲反。
  僖之元年,齐桓公迁邢于夷仪。二年,封卫于楚丘。邢迁如归,卫国忘亡。忘其灭亡之困。
  卫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大布,粗布。大帛,厚缯。盖用诸侯谅闇之服。
  ○“卫文公大布之衣”,本或作“衣大布之衣”,误。
  ○缯,疾陵反。谅音良,又音亮。务材训农,通商惠工,加惠於百工,赏其利器用。敬教劝学,授方任能。方,百事之宜也。
  [疏]“务材”至“任能”。
  ○正义曰:务材,务在植材用也;训农,训民劝农业也;通商通商贩之路,令货利往来也;惠工,加恩惠於百工,赏其利器用也;敬教,敬民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