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五月。不曰旱,不为灾也。(周六月,夏四月,於播种五稼无损。
  ○夏,户雅反。)“秋,会于阳穀”,谋伐楚也。(二年楚侵郑故。)
  齐侯为阳穀之会,来寻盟。冬,公子友如齐莅盟。公时不会阳穀,故齐侯自阳穀遣人诣鲁求寻盟。鲁使上卿诣齐受盟,谦也。
  ○为,于伪反。
  楚人伐郑,郑伯欲成。孔叔不可,曰:“齐方勤我。孔叔,郑大夫。勤,恤郑难。
  ○难,乃旦反。弃德不祥。”祥,善也。
  齐侯与蔡姬乘舟于囿,荡公。蔡姬,齐侯夫人。荡,摇也。囿,苑也。盖鱼池在苑中。
  ○囿音又。公惧,变色;禁之,不可。公怒,归之,未绝之也。蔡人嫁之。为明年齐侵蔡传。
  【经】四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民逃其上曰溃。例在文三年。)遂伐楚,次于陉。(遂,两事之辞。楚强,齐欲绥之以德,故不速进而次陉。陉,楚地,颖川召陵县南有陉亭。
  ○陉音邢。召,上照反,传皆同。)
  [疏]注“遂两事之辞”。
  ○正义曰:桓八年,“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公羊传》曰:“遂者何?生事也。谓本无向纪之心,至鲁始生意也。”《穀梁传》曰:“遂,继事之辞也。”此云“两事之辞”。谓既有上事,复为下事,不以本谋有心无心为异也。此齐侯先有伐楚之心,因行而侵蔡耳。三十年“襄仲将聘于周,遂初聘于晋”,桓十八年“公将有行,遂与姜氏如齐”,如此之类,本谋为二事也。六年诸侯伐郑,“楚人围许,诸侯遂救许”,庄十九年“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如此之类,本无谋而因事便行也。但是两事,皆称为遂,故曰“两事之辞”,不别本谋与否。
  夏,许男新臣卒。未同盟而赴,以名。
  [疏]“许男新臣卒”。
  ○正义曰:成十三年“曹伯卢卒于师”,此不言“于师”者,《穀梁传》曰:“诸侯死於国,不地。死於外,地。死於师,何为不地?内桓师也。”注云:“齐桓威德洽著,诸侯安之,虽卒於外,与其在国同。”贾逵云:“不言於师,善会主加礼,若卒於国。”左氏无此义。《释例》曰:“若卒于朝会,或书师、或书地者,史之成文,非义所存。”然则或言于师,或不言于师,亦是史有详略,无义例也。注称“赴以名”者,公虽在军,死须相赴,史得赴乃书耳。
  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屈完,楚大夫也。楚子遣完如师以观齐。屈完睹齐之盛,因而求盟,故不称使,以完来盟为文。齐桓退舍以礼楚,故盟召陵。召陵,颖川县也。
  [疏]注“屈完”至“县也”。
  ○正义曰:《公羊传》曰:“屈完者何?楚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尊屈完也。曷为尊屈完?以当桓公也。”其意言屈完,楚之贵者,尊之以敌齐侯,若屈完足以自专,无假君命,不为楚子所使,故作自来之文。服虔取以为说。案孔子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此圣人之明训也。今乃尊人之臣,许其不为君使,轻人之主,以为不合使臣,是乃纵群下以觊觎,教强臣以专恣,约之以礼,岂当然乎?故杜别为此解。楚子本使屈完如师,以观齐师之强弱,强则欲服,弱则欲拒。屈完睹齐之盛,因而求盟,盟非楚子之意,故不称使,以屈完自来盟为文。《穀梁传》曰:“其不言使,权在屈完也。”是其权时之便,自来与齐盟也。完之本意,欲即盟於军,齐桓喜其来服,退舍以礼楚。言“来盟于师”,书屈完之意也;“盟于召陵”,书实盟之所也。成二年齐侯使国佐如师,不言“来”,而此言“来”者,彼既云“如师”,不须称“来”,此不言“如师”,故云“来”耳。此既云“来盟”,不复须言“及屈完盟”;彼无“来盟”之文,故别言“及国佐盟”,意异於此,故文不同。服虔云:“言来者,外楚也。嫌楚无罪,言来以外之。”来者,自外之文,非别罪之所在。若以言来即为罪楚,则仲孙高子之来也,复外齐而罪之乎?且恶楚者,当恶其辟在蛮夷,负固不服。不服之日,容可外之;服而又外,欲何为也?
  齐人执陈辕涛涂。辕涛涂,陈大夫。
  ○袁,陈大夫氏也。本多作辕。涛音桃。
  秋,及江人、黄人伐陈。受齐命讨陈之罪,而以与谋为文者,时齐不行,使鲁为主。与谋例在宣七年。
  ○与音预,下同。
  [疏]注“受齐”至“七年”。
  ○正义曰:直言及江、黄者,将卑师少,故不言主师,言微者及之。宣七年传例曰:“凡师出,与谋曰及,不与谋曰会。”而《春秋》征伐受命於盟主者,实是与谋,皆不言“及”。《释例》曰:“盟主之令,则上行乎下,非匹敌和成之类,故虽或先谋,皆从不与谋之例。”然则此伐陈者,受齐之命讨陈之罪,亦是上行乎下,而经书“及”者,於时齐师不行,使鲁为主,鲁与江、黄谋之,然后共伐,故以与谋为文。
  八月,公至自伐楚。无传。告于庙。
  葬许穆公。
  冬,十有二月,公孙兹帅师会齐人、宋人、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