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已未成人也。子者,对父之名,故云“系父之辞”,以未成君,故系於父,不忍绝之称也。诸侯爵有五等,唯言“公侯曰子”,以公侯尊也。传称:在礼,卿不会公侯,会伯子男可也。又子产云:“郑伯,男也,使从公侯之贡,惧弗给也。”是公侯之尊绝於伯子男也。此既言王,即云公侯,是其与王相连,特为公侯立称,伯子男不得同之也。《春秋》无伯子男在丧之事,既不为立称,又不得成君,不知其当何所称也。然案桓十一年,郑忽出奔卫,庄二十四年曹羁出奔陈,杜云:“先君既葬,不称爵者,国人贱之,以名赴。”则既葬称爵,未葬称名也。“周康王在丧,称‘予一人钊’”,《尚书 康王之诰》也。《曲礼》云:“君天下者曰天子,朝诸侯,分职授政,曰余一人,天子未除丧曰余小子。”是《礼》天子自称亦不言小童也。此言“王曰小童”,必有称之时,或所称之辞各有所施,但不知施何处耳。如《曲礼》之文,天子未除丧曰余小子,则是未得称“一人”,而康王在丧称“予一人钊”者,当以诸侯列土之君,将欲各归其国,故正其成君之称以答诸侯也。此小童者,王谦自称之辞,非诸下所得书,故经无其事。其“公侯曰子”,乃是史书之文,二者非相类之事,而并为一凡,是传通取旧典之文,以事类相接耳,非言小童是策书之例也。《释例 郊雩烝尝例》:“不云地祗及礿祠者,经无其事,故传略而不言。”此“王曰小童”,亦经无其事,所以言之者,郊雩例多,故经无者略之,此“王曰小童”与公侯相接,其文简约,经虽无事,亦连而言之。《释例》曰:“位弥高者事弥重。重虑周於经远,故仪制异於凡人。存其实,笃其志,足以叙亲疏之情,通万事之理而已。故诸列国之君在丧,或不得已而脩会盟之事,唯公侯特称子以别尊卑。”是言独为公侯立称之意。《春秋》公侯称子,皆是其父未葬,唯二十五年“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於时卫文公已葬,而成公称子。《释例》曰:“卫文公欲平莒於鲁,未终而薨,故卫子寻父之志,鲁人由此亦脩文公之好,此孝子之至感,人情之所笃,故成公虽已免丧,至於此盟,降从在丧之名,故经随而书子,传从而释之。”云脩文公之好也。
  夏,会于葵丘。寻盟,且脩好,礼也。
  ○好,呼报反,下“干好”并注同。王使宰孔赐齐侯胙,胙,祭肉。尊之,比二王后。
  ○胙,才素反。
  [疏]注“胙祭”至“王后”。
  ○王义曰:传称“大子祭于曲沃,归胙于公”,此天子有事于文、武赐齐侯以胙,知胙是祭肉也。《周礼 大宗伯》:“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郑玄云:“脤膰,社稷宗庙之肉,以赐同姓之国,同福禄也。”脤膰即胙肉也。言亲兄弟之国,则异姓不合赐也。二十四年传曰:“宋,先代之后也,於周为客,天子有事膰焉。”是言二王之后,礼合得之。今赐齐侯,是尊之比二王后也。
  曰:“天子有事于文、武,有祭事也。使孔赐伯舅胙。”天子谓异姓诸侯曰伯舅。
  [疏]注“天子”至“伯舅”。
  ○正义曰:《曲礼》曰:“五官之长曰伯。天子同姓谓之伯父,异姓谓之伯舅。”郑玄云:“谓为三公者,周礼九命作伯。”齐桓是九命之伯,故以伯舅呼之。
  齐侯将下拜。孔曰:“且有后命。天子使孔曰:‘以伯舅耋老,加劳,赐一级,无下拜!’”七十曰耋。级,等也。
  ○耋,田节反,一音他结反。劳,力报反。级音急。
  [疏]注“七十曰耋。级,等也”。
  ○正义曰:《释言》云:“耋,老也。”舍人云:“年六十称也。”郭璞云:“八十为耋。”《释名》云:“八十曰耋。耋,铁也。皮黑如铁。”彼说或云六十,或云八十,杜云“七十曰耋”者,耋之年齿既文,《曲礼》云“七十曰老”,《尔雅》以耋为老,故以为七十。《曲礼》升阶之法云“涉级聚足”,是级为等也。法当下拜,赐之勿下,是进一等。
  对曰:“天威不违颜咫尺,言天鉴察不远,威严常在颜面之前。八寸曰咫。
  ○咫,之氏反。
  [疏]注“言天”至“曰咫”。正义曰:颜谓额也。杨雄《方言》云:“颜、额,谓颡也。中夏谓之额,东齐谓之颡,河、颖、淮、泗之间谓之颜。”《鲁语》云:“肃慎氏贡楛矢,长尺有咫。”贾逵亦云:“八寸曰咫。”《说文》云:“周制:寸、尺、咫、寻,皆以人之体为法。中妇人手长八寸谓之咫,周尺也。”
  小白余敢贪天子之命无下拜!小白,齐侯名。余,身也。
  [疏]注“小白”至“身也”。
  ○正义曰:诸自称余者,当称名之处耳。齐侯既称小白,而复言余,故解之。“余,身”,《释诂》文。舍人曰:“余,卑谦之身也。”孙炎曰:“余,舒迟之身也。”郭璞曰:“今人亦自呼为身。”
  恐陨越于下,陨越,颠坠也。据天王居上,故言恐颠坠于下。
  ○坠,直类反,下同。以遗天子羞。敢不下拜!”下拜,登受。拜堂下,受胙於堂上。
  ○遗,于季反。
  [疏]“下拜登受”。
  ○正义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