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服”,一本作“之及”。夫音扶。诒,以支反。遗,唯季反,下同。《夏书》曰,‘地平天成’,称也。”《夏书》,逸《书》。地平其化,天成其施,上下相称为宜。
  ○夏,户雅反,后“夏书”皆放此。施,始豉反。
  [疏]注“夏书”至“为宜”。
  ○正义曰:此是《大禹谟》之文,以说禹事,故传通以其篇为《夏书》。彼孔安国云:“水土治曰平,五行序曰成。”水土既治,是地平,其化五行既序,是“天成其施”。杜虽不见孔传,於义亦不相违也。
  宋及楚平,宋成公如楚。还,入於郑。郑伯将享之,问礼於皇武子。皇武子,郑卿。对曰:“宋,先代之后也,於周为客,天子有事膰焉,有事,祭宗庙也。膰,祭肉。尊之,故赐以祭胙。
  ○膰,符袁反,《周礼》又作<炙番>字,音、义皆同。有丧拜焉,宋吊周丧,王特拜谢之。
  [疏]注“宋吊”至“谢之”。
  ○正义曰:《礼》:吊丧之法,皆主人拜其吊者,谢其勤劳。吊者不答拜,以其为事而来,不自同於宾客。此皆据吊及主人敌礼以上。若其臣下来吊,则主人不拜,宋是先代之后,王以敌礼待之,故拜其来吊,其馀诸侯则否。
  丰厚可也。”郑伯从之,享宋公有加,礼也。礼物事事加厚,善郑能尊先代。
  ○“享宋公有加”,绝句。“礼也”,一本无“也”字,读则总为句。
  冬,王使来告难曰:“不穀不德,得罪于母弟之宠子带,鄙在郑地氾,鄙,野也。
  ○难,乃旦反,下同。敢告叔父。”天子谓同姓诸侯曰叔父。臧文仲对曰:“天子蒙尘于外,敢不奔问官守?”官守,王之群臣。
  ○守,手又反,注及下同。王使简师父告于晋,使左鄢父告于秦。二子,周大夫。
  ○鄢,於晚反。天子无出,书曰“天王出居于郑”,辟母弟之难也。叔带,襄王同母弟。天子凶服降名,礼也。凶服,素服。降名,称不穀。
  郑伯与孔将鉏、石甲父、侯宣多省视官、具于氾,三子,郑大夫。省官司,具器用。
  ○鉏,仕居反。
  [疏]“省视官、具”。
  ○正义曰:郑伯与三大夫每日亲自省视当国官司,令具其器用,送之于氾,而后听其私政也。
  而后听其私政,礼也。得先君后已之礼。
  ○听,吐定反。
  卫人将伐邢,礼至曰:“不得其守,国不可得也。礼至,卫大夫。守,谓邢正卿国子。我请昆弟仕焉。”乃往,得仕。为明年灭邢传。



卷十六 僖二十五年,尽二十八年

 卷十六 僖二十五年,尽二十八年
  【经】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卫侯毁灭邢。(卫、邢同姬姓,恶其亲亲相灭,故称名罪之。
  ○毁,况委反。恶,乌路反。)
  [疏]注“卫邢”至“罪之”。
  ○正义曰:《曲礼》曰:“诸侯不生名,灭同姓,名。”传云“同姓也,故名”。然则诸侯位贵居尊,故不斥其名。书名,则是罪绝之事,故云“罪之”也。
  夏,四月,癸酉,卫侯毁卒。无传。五同盟。
  [疏]注“五同盟”。
  ○正义曰:毁以元年即位,四年盟于召陵,五年于首止,八年于洮九年于葵丘,十五年于牡丘,皆鲁、卫俱在,是五同盟也。
  宋荡伯姬来逆妇。无传。伯姬,鲁女,为宋大夫荡氏妻也。自为其子来逆,称妇,姑存之辞。妇人越竟迎妇,非礼,故书。
  ○为,于伪反。越竟音境。
  [疏]注“伯姬”至“故书”。
  ○正义曰:伯姬,鲁女。而以宋荡寇之,知为宋大夫荡氏妻也。妇者对姑之文,姑即伯姬,故知自为子来逆妇。《公羊传》曰:“宋荡伯姬者何?荡氏之母也。其称妇何?有姑之辞也。”《穀梁传》曰“妇人既嫁不逾竟”。是妇人越竟逆妇,非礼也。以非礼,故书之。纪裂繻来逆女,此云逆妇者,姑自来逆,故即称妇也。宋有荡氏者,宋桓公生公子荡,荡生公孙寿,寿生荡意诸,意诸之后,以荡为氏,则此人字荡也,故云“荡氏妻”。
  宋杀其大夫。无传。其事则未闻。於例为大夫无罪,故不称名。
  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顿迫於陈而出奔楚,故楚围陈以纳顿子。不言遂,明一事也。子玉称人,从告。顿子不言归,兴师见纳故。
  [疏]“顿迫”至“纳故”。
  ○正义曰:围陈而纳顿子,明顿子迫於陈而出奔也。楚人纳之知其出奔楚也。《公羊传》曰:“何以不言遂?两之也。”一举兵而行,此两意非因前生后,故不言遂,明此围陈纳顿子正是一事。《释例》曰:“传称诸侯纳之曰归,今经诸称纳者,皆有兴师见纳之事,不待例而自明。故但言纳,不复言归。”归、纳不须两见,故云“顿子不言归,兴师见纳故”。
  葬卫文公。无传。
  冬,十有二月,癸亥,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洮,鲁地。卫文公既葬,成公不称爵者,述父之志,降名从未成君,故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