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成于孙。言子桑有举善之谋。
  ○诒,以之反。遗,唯季反。
  [疏]注“诒遗”至“之谋”。
  ○正义曰:“诒,遗”,《释诂》文。燕之为安,常训也。翼者,赞成之义,故为成也。《诗 大雅 文王有声》之篇美武王之事。言子桑有此义也。
  “秋,雨螽于宋”,队而死也。螽飞至宋,队地而死,苦雨。
  ○队,直类反。
  楚师围江,晋先仆伐楚以救江。晋救江在“雨螽”下,故使“围江”之经随在“雨螽”下。
  [疏]注“晋救”至“螽下”。
  ○正义曰:先仆救江,经无其事,但实在“雨螽”之后。不进“救江”於前,而退“围江”於下,欲令下与处父救江相接故也。
  冬,晋以江故告于周。欲假天子之威以伐楚。王叔桓公、晋阳处父伐楚以救江,桓公,周卿士王叔文公之子。桓公不书,示威名不亲伐。
  [疏]注“桓公”至“亲伐”。
  ○正义曰:王叔文公,不知何王之子,字叔,遂以叔为氏。桓公是其子,王叔陈生是其后也。卫有公叔文子,此人盖以王叔为氏也。
  门于方城,遇息公子朱而还。子朱,楚大夫伐江之师也。闻晋师起而江兵解,故晋亦还。
  ○帅,所类反。解音蟹,又佳买反。晋人惧其无礼於公也,请改盟。改二年处父之盟。公如晋,及晋侯盟。晋侯飨公,赋《菁菁者莪》。《菁菁者莪》,《诗 小雅》。取其“既见君子,乐且有仪”。
  ○菁,子丁反。莪,五多反。乐音洛,下文“何乐”、“小国之乐”同。庄叔以公降拜,谢其以公比君子也。曰:“小国受命於大国,敢不慎仪?君贶之以大礼,何乐如之?抑小国之乐,大国之惠也。”晋侯降辞,降阶辞让公。登成拜。俱还上,成拜礼。
  ○上,时掌反,又如字。
  [疏]注“俱还上成拜礼”。
  ○正义曰:《燕礼》:“宾降阶再拜稽首,公命小臣辞,宾升成拜。”郑玄云:“升成拜,复再拜稽首也。先时君辞之以礼,若未成然。”此庄叔以公降拜,晋侯降辞,以礼未成,故更登成拜,是宾主俱还上成拜礼也。
  公赋《嘉乐》。《嘉乐》,《诗 大雅》。义取其“显显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
  ○嘉,户嫁反。乐,如字,注同。
  【经】四年,春,公至自晋。(无传。)
  夏,逆妇姜于齐。称“妇”,有姑之辞。
  [疏]“逆妇姜于齐”。
  ○正义曰:桓三年“齐侯送姜氏于讙”,注云:“已去齐国,故不言女。未至于鲁,故不称夫人。”然则往逆当称逆女,入国当称夫人。此时逆则卿不行,入复不告至。其礼轻略,异於常文。徒以有姑,故称“妇”,以齐女则称“姜”,直云“逆妇姜于齐”,略贱之文也。
  狄侵齐。无传。
  秋,楚人灭江。灭例在文十五年。
  [疏]注“灭例在十五年”。
  ○正义曰:案庄十年“齐师灭谭”,注云:“灭例在文十五年。”灭弦、灭黄、灭夔,皆不注,独更於此言者,沈氏云:“灭谭为入《春秋》之初,故须指其例。弦、黄、夔等,传皆载其见灭所由。今‘灭江’,传无事迹,恐异於馀灭,故更引灭例,云在十五年。”
  晋侯伐秦。
  卫侯使甯俞来聘。
  ○俞,羊朱反。
  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僖公母,风姓也。赴同祔姑,故称夫人。
  ○祔音附。
  [疏]注“僖公”至“夫人”。
  ○正义曰:杜言此者,以成风本是庄公之妾,嫌其不成夫人,故明之也。《释例》曰:“凡妾子为君,其母犹为夫人。虽先君不命其母,母以子贵,其適夫人薨,则尊得加於臣子,内外之礼皆如夫人矣,故姒氏之丧,责以‘小君不成’,成风之丧,王使会葬。传曰‘礼也’。”是言適夫人既死,妾母於法得成夫人也。
  【传】四年,春,晋人归孔达于卫,以为卫之良也,故免之。(二年,卫执孔达以说晋。)
  夏,卫侯如晋拜。谢归孔达。曹伯如晋会正。会受贡赋之政也。传言襄公能继文之业,而诸侯服从。
  逆妇姜于齐,卿不行,非礼也。礼,诸侯有故,则使卿逆。君子是以知出姜之不允於鲁也。允,信也。始来不见尊贵,故终不为国人所敬信也。文公薨而见出,故曰“出姜”。曰:“贵聘而贱逆之,公子遂纳币,是贵聘也。君而卑之,立而废之,君,小君也。不以夫人礼迎,是卑废之。弃信而坏其主,在国必乱,在家必亡。主,内主也。
  ○坏音怪。不允宜哉!诗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敬主之谓也。”《诗 颂》言畏天威,於是保福禄。
  秋,晋侯伐秦,围刓、新城,以报王官之役。邧、新城,秦邑也。王官役在前年。
  ○邧,原晚反,一音元。
  楚人灭江,秦伯为之降服,出次,不举,过数。降服,素服也。出次,辟正寝。不举,去盛馔。邻国之礼有数,今秦伯过之。
  ○为,于伪反,下文注“为赋”、“为歌”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