縠、梁益耳将中军。士縠本司空。
  ○縠,户木反。将,子匠反。先克曰:“狐、赵之勋,不可废也。”从之。狐偃、赵衰有从亡之勋。
  ○从亡,才用反。先克夺蒯得田于堇阴,七年,晋御秦师於堇阴,以军事夺其田也。先克,中军佐。
  ○蒯,苦聩反。故箕郑父、先都、士穀、梁益耳、蒯得作乱。为明年杀先克张本。
  ○为,于伪反。
  【经】九年,春,毛伯来求金。(求金以共葬事。虽逾年而未葬,故不称王使。
  ○共音恭,本亦作“供”,下同。)
  夫人姜氏如齐。无传。归宁。
  二月,叔孙得臣如京师。辛丑,葬襄王。卿共葬事,礼也。
  [疏]注“卿共葬事礼也”。正义曰:言“礼”者,以明天子之丧,卿吊,卿会葬,诸侯不亲行也。《释例》曰:“万国之数至众,封疆之守至重,故天王之丧,诸侯不得越竟而奔,脩服於其国,卿共吊送之礼。既葬,卒哭而除凶,鲁侯无故,而穆伯如周吊焉。此天子崩,诸侯遣卿吊送之经传也。”杜以往年穆伯吊丧、今令会葬二事,传无讥文,知其礼当然也。昭三十年传“郑游吉云:‘灵王之丧,我先君简公在楚’”。以不在楚,卿当亲行。而言礼不亲者,彼言由君在楚,上卿守国,故使少卿印段往耳。言君尚亲行也。
  晋人杀其大夫先都。下军佐也。以作乱讨,故书名。
  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齐。无传。告于庙。
  [疏]“夫人”至“自齐”。
  ○正义曰:苏氏云:“夫人归宁书‘至’,唯有此耳。馀不书者,或礼仪不备,或淫纵不告庙也。”
  晋人杀其大夫十縠及箕郑父。与先都同罪也。
  楚人伐郑。楚子师於狼渊,不亲伐。
  公子遂会晋人、宋人、卫人、许人救郑。
  夏,狄侵齐。无传。
  秋,八月,曹伯襄卒。无传。七年同盟于扈。
  [疏]注“七年同盟于扈”。
  ○正义曰:襄以僖八年即位,其年盟于洮,九年于葵丘,十五年于牡丘,二十一年于薄。今唯言“于扈”,据文公言之。
  九月,癸酉,地震。无传。地道安静,以动为异,故书。
  [疏]注“地道”至“故书”。
  ○正义曰:《穀梁传》曰:“震,动也。”《公羊传》曰:“震者何?动地也”。何休云“传先动者,喻若物之动地以晓人也”。《周语》伯阳父曰:“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烝,遂於是有地震。”孔晁云:“阳气伏於阴下,见迫於阴,故不能升,以至於地动。”是“地道安静,以动为异”也。
  冬,楚子使椒来聘。称君以使大夫,其礼辞与中国同。椒不书氏,史略文。
  [疏]注“称君”至“略文”。
  ○正义曰:庄二十三年“荆人来聘”,不称楚子使某至,此称君以使大夫,其礼与中国同。其礼既同,椒亦宜书其某氏。今不书氏,传无贬文,知是史辞自略,无义例也。《释例》曰:“楚杀得臣与宜申,贾氏皆以为陋。案楚杀大夫公子侧成熊之等六七人,皆称氏族,无为独於此二人陋也。斯盖非史策旧法,故无凡例。当时诸国,以意而赴,其自来聘使者,辞有详略,仲尼脩《春秋》,因采以示义。义之所起,则刊而正之。不者即而示之,不皆刊正也。诸侯之卿,当以名氏备书於经,其加贬损,则直称‘人’。若有褒异,则或称官,或但称氏。若无褒无贬,传所不发者,则皆就旧文,或未赐族,或时有详略也。推寻经文,自庄公以上,诸弑君者皆不书氏,闵公以下皆书氏,亦不足以明时史之同异,非仲尼所皆贬也。”
  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隧。衣服曰隧。秦辟陋,故不称使。不称夫人,从来者辞。
  ○隧音遂。《说文》作“裞”,云“赠终者衣被曰裞”。以此隧为衣死人衣。辟,匹亦反。
  [疏]注“衣服”至“者辞”。
  ○正义曰:隐元年《公羊传》曰:“衣被曰隧。”《穀梁传》曰:“衣衾曰隧。”礼称襚者,君使臣致服,故云“衣服曰襚”也。秦处西戎,其国辟陋,故不称君使,犹楚在庄世,称“荆人来聘”也。成风,夫人也。来者不言夫人,从者之辞也。先言僖公,僖公先薨也。不言及,并致之者,
  葬曹共公。无传。
  ○共音恭。
  【传】九年,春,王正月,己酉,使贼杀先克。(箕郑等所使也。乱杀先克,不赴,故不书。)乙丑,晋人杀先都、梁益耳。(乙丑,正月十九日。经书二月,从告。)
  毛伯卫来求金,非礼也。天子不私求财,故曰“非礼”。不书王命,未葬也。
  二月,庄叔如周葬襄王。
  [疏]“庄叔如周葬襄王”。
  ○正义曰:虚举此经者,嫌庄叔别以他事使周,葬王更使人会,故明之。
  三月,甲戌,晋人杀箕郑父、士縠、蒯得。梁益耳、蒯得不书,皆非卿。
  [疏]注“梁益”至“非卿”。
  ○正义曰:士縠书经,则是卿也。七年令狐之战,三军将佐无士縠。十二年河曲之战,三军将佐,杜注无代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