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累之姓为刘氏。秦灭魏,刘氏徙大梁。汉高祖之祖为丰公,又徙沛,故高祖为沛人。
  邾文公卜迁于绎。绎,邾邑。鲁国邹县北有绎山。
  ○绎音亦。邹,侧留反。
  [疏]注“绎邾”至“绎山”。
  ○正义曰:邾都本在邹县。邹县北有绎山,徙都於彼山旁,山旁当有旧邑,故曰“绎,邾邑”也。邾既迁都於此,竟内别有绎邑。宣十年“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取彼之别邑,不取邾之国都也。但邾是小国,彼绎邑亦取绎山为名,应近邾之都耳。
  史曰:“利於民而不利於君。”邾子曰:“苟利於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与焉。”左右曰:“命可长也,君何弗为?”邾子曰:“命在养民。死之短长,时也。民苟利矣,迁也。吉莫如之!”左右以一人之命为言,文公以百姓之命为主。一人之命各有短长,不可如何。百姓之命乃传世无穷,故徙之。
  ○与音预。传,直专反。
  [疏]注“左右”至“徙之”。
  ○正义曰:史明卜筮,知国迁君必死,不知君命自当卒也。左右之意,谓不迁命可长。左右劝君勿迁,以一人之命为言也。文公之意,人君之命在於养民,迁则民利,志在必迁,以百姓之命为主也。一人之命各有短长,长短先定,不迁亦死,是不可如何。百姓之命利在水土,迁就善居,则民安乐,乃传世无穷也。晋迁新田,十世之利,卫迁帝丘,卜曰三百年,是传世也。
  遂迁于绎。五月,邾文公卒。君子曰:“知命”。
  [疏]“君子曰知命”。
  ○正义曰:俗人见其早卒,谓其由迁而死。死之短长有时,不迁至期亦卒。传言“君子曰知命”,所以证俗人之惑。邾文公以庄二十九年即位,至今五十一年,享国久矣,命非短折也。
  秋,七月,大室之屋坏。书,不共也。简慢宗庙,使至倾颓,故书以见臣子不共。
  ○颓,大回反。见,贤遍反。
  [疏]“书不共”。
  ○正义曰:《释例》曰:“大室之屋,国之所尊,朽而不缮,久旱遇雨,乃遂倾颓,不共之甚,故特书之。”
  冬,公如晋,朝,且寻盟。卫侯会公于沓,请平于晋。公还,郑伯会公于棐,亦请平于晋。公皆成之。郑、卫贰于楚,畏晋,故因公请平。郑伯与公宴于棐,子家赋《鸿雁》。子家,郑大夫,公子归生也。《鸿雁》,《诗 小雅》,义取侯伯哀恤鳏寡,有征行之劳。言郑国寡弱,欲使鲁侯还晋恤之。
  ○鳏,古顽反。
  [疏]注“子家”至“恤之”。
  ○正义曰:《鸿雁》,美宣王劳来诸侯之诗也。首章云“之子于征,劬劳于野。爰及矜人,哀此鳏寡”。之子,侯伯卿士也。存省诸侯,劬劳外野。爰,曰也。矜,怜也。王命之曰当及此可怜之人,谓贫穷者;又当哀此鳏夫寡妇,当收敛之,使有依附。子家言郑寡弱,欲使鲁侯远行还晋存恤之也。
  季文子曰:“寡君未免於此。”言亦同有微弱之忧。文子赋《四月》。《四月》,《诗 小雅》,义取行役逾时,思归祭祀,不欲为还晋。
  ○为,于伪反,下皆同。
  [疏]注“四月”至“还晋”。
  ○正义曰:《四月》,大夫行役之怨诗也。首章云:“四月维夏,六月徂暑。先祖匪人,胡宁忍予?”大夫言已四月初夏,而行至六月往暑矣。寒暑易节,尚不得归,我之先祖非人乎?王者何当施忍於我?不使得祭祀也。文子言己思归祭祀,不欲更复还晋。
  子家赋《载驰》之四章。《载驰》,《诗 鄘风》,四章以下,义取小国有急,欲引大国以救助。
  ○鄘音容。
  [疏]注“载驰”至“救助”。
  ○正义曰:《载驰》,许穆夫人闻卫之灭,思归唁兄之诗也。其四章曰:“陟彼阿丘,言采其虻。女子善怀,亦各有行。许人尢之,众稚且狂。”其五章曰:“我行其野,芃芃其麦。控于大邦,谁因谁极?大夫君子,无我有尢。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此义取小国有急,控告大国。文在五章,而传言四章,故云“四章以下”,言其并赋五章。
  文子赋《采薇》之四章。《采薇》,《诗 小雅》,取其“岂敢定居?一月三捷”。许为郑还,不敢安居。
  ○三,息暂反,又如字。捷,在接反。
  [疏]注“一月三捷”。
  ○正义曰:捷,胜也。三者,谓侵也、伐也、战也。
  郑伯拜,谢公为行。公答拜。
  【经】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公至自晋。(无传。告於庙。)
  邾人伐我南鄙,叔彭生帅师伐邾。
  夏,五月,乙亥,齐侯潘卒。七年,盟于扈。乙亥,四月二十九日。书“五月”,从赴。
  ○潘,判于反。
  [疏]注“七年”至“从赴”。
  ○正义曰:《齐世家》“孝公卒,弟潘杀孝公子而立,是为昭公”。昭公则以僖二十八年即位,其年盟于践土。据文公言之,唯同扈之盟耳。杜以《长历》校之,知乙亥是四月二十九日。“书五月,从赴”者,盖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