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传发例以明之。此会公虽不与,非公恶也。
  齐人来归子叔姬,王故也。单伯虽见执,能守节不移,终达王命,使叔姬得归。
  齐侯侵我西鄙,谓诸侯不能也。不能讨己。遂伐曹,入其郛,讨其来朝也。此年夏朝。季文子曰:“齐侯其不免乎!己则无礼,执王使而伐无罪。
  ○己音纪。使,所吏反。而讨於有礼者,曰:‘女何故行礼?’礼以顺天,天之道也。己则反天,而又以讨人,难以免矣。《诗》曰:‘胡不相畏?不畏于天。’《诗 小雅》。
  ○女音汝。相,息亮反,又如字。
  [疏]“曰女”至“道也”。
  ○正义曰:言“曰”者,原齐侯之意而为之辞也。责曹曰“女何故行礼?”谓责朝鲁也。天道以卑承尊,人道以小事大。礼者自卑而尊人、朝者谦顺以行礼。行礼以顺天,是天之道也。
  ○“诗曰”至“于天”。
  ○正义曰:此《诗 小雅 雨无正》之篇。胡,何也。诗人责朝廷之臣,女群臣上下何以不相畏乎?女上下不相畏,乃是不畏于天也。
  君子之不虐幼贱,畏于天也。在《周颂》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诗 周颂》。言畏天威,于是保福禄。不畏于天,将何能保?以乱取国,奉礼以守,犹惧不终,多行无礼,弗能在矣。”为十八年齐弑商人传。
  ○守,手又反。



卷二十 文十六年,尽十八年

 卷二十 文十六年,尽十八年
  【经】十有六年,春,季孙行父会齐侯于阳穀,齐侯弗及盟。(及,与也。)
  夏,五月,公四不视朔。诸侯每月必告朔听政,因朝於庙。今公以疾阙,不得视二月、三月、四月、五月朔也。《春秋》十二公以疾不视朔,非一也,义无所取,故特举此以表行事。因明公之实有疾,非诈齐。
  [疏]注“诸侯”至“诈齐”。
  ○正义曰:天子颁朔於诸侯,诸侯受而藏之於祖庙,每月之朔,以特羊告庙受而施行之,遂听治此月之政,谓之视朔。因以其日,又以朝享之礼祭皇考以下,谓之朝庙。此年公疾,自二月至於五月,巳经四月不得视朔,故书公四不视朔。传称“正月,及齐平。公有疾,使季文子会齐侯”,则正月公初疾,不得视二月朔,至五月而四,故知不得视二月、三月、四月、五月朔也。《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计有三千馀月。公以疾不视朔,当非一也,馀皆不书,而此独书者,公身有疾不得视朔,国事不废,义无所取,因此齐侯疑公,故特举此以表行事,馀皆从可知也。《释列》曰:“鲁之群公以疾不视朔多矣,因有事而见。”一比犹释不朝王之义,是其事也。又於时,齐侯不信公实有疾,书此者,且明公实有疾,非诈齐也。史之所书,当书其始,不於二月书之,而以五月书者,二月公始有疾,未知来月瘳否,不得豫书其数。至六月公瘳,乃积前数之阙,故以五月书四也。昭二十三年,“公如晋,至河,有疾,乃复”。彼书有疾,此不言有疾者,在道而还,容有他故。昭十二年、十三年,公如晋,至河乃复,皆为晋人辞公而还,非为疾也,故须言有疾以辩之。公不视朔,唯有疾耳,无所分辩,故不书疾也。告朔,谓告於祖庙;视朔,谓听治月政。视朔由公疾而废,其告朔,或有司告之,不必废也。《论语》云:“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必是废其礼而羊在,盖从是以后更有不告朔者,故欲去其羊耳。六年,闰月不告朔,经书以讥之。在后若不告朔,不复书之者,盖以闰月不告,其讥已明,故於后不复讥之。闵二年“吉禘于庄公”,已讥其速。文二年“大事于大庙”,不复讥之,当亦如彼之类,不重讥也。
  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齐侯盟于郪丘。信公疾,且以赂故。郪丘,齐地。
  ○郪音西,又七西反。
  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僖公夫人,文公母也。
  ○毁泉台。泉台,台名。毁,坏之也。
  ○坏音怪。
  楚人、秦人、巴人灭庸。
  ○巴,必麻反。
  冬,十有一月,宋人弑其君杵臼。称君,君无道也。例在宣四年。
  ○杵,昌吕反。臼,强柳反。
  【传】十六年,春,王正月,及齐平。(齐前年再伐鲁,鲁为受弱,故平。
  ○为,于伪反。)公有疾,使季文子会齐侯于阳穀,请盟。齐侯不肯,曰:“请俟君间。”间,疾瘳。(
  ○间,如字。瘳,敕周反,差也。)
  夏,五月,公四不视朔,疾也。父使襄仲纳赂于齐侯,故盟于郪丘。
  有蛇自泉宫出,入于国,如先君之数。伯禽至僖公十七君。
  ○“伯禽至僖公十七君”。《史记 鲁世家》:鲁公伯禽子考公酋,弟炀公熙,子幽公宰,弟魏公费,子厉公跃,子郑公具,子顺公濞,弟武公敖,子懿公献,弟孝公称,子惠公弗皇,子隐公息姑,弟桓公允,子庄公同,子闵公开,兄僖公申,十七也。魏公,《世本》作徽公;顺公,一作慎公。
  [疏]注“伯禽”至“七君”。
  ○正义曰:《鲁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