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为此训也。“夏,大”,《释诂》文。求美德,谓求而任用之。遂大者,功业遂大也。
  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尔功。’《武》,《颂》篇名。耆,致也。言武王诛纣,致定其功。
  ○耆音旨,注同。
  [疏]“又作”至“尔功”。
  ○正义曰:既作《时迈》,又作《武》篇也。《颂》皆一章。言“其卒章”者,谓终章之句也。言武王诛纣,致定尔武之大功也。
  其三曰:‘铺时绎思,我徂维求定。’其三,三篇。铺,布也。绎,陈也。时,是也。思,辞也。颂美武王能布政陈教,使天下归往求安定。
  ○铺,普吴反,徐音敷。绎音亦。
  [疏]“其三”至“求定”。
  ○正义曰:其三,《周颂 赉》之篇也。铺,布也。绎,陈也。徂,往也。言武王能布陈政教,故其时之民归武王者,皆云我徂惟自求安定,美武王能安民,故民归之也。
  ○注“其三”至“安定”。
  ○正义曰:铺是布散之义,故为布也。“绎,陈”,《释诂》文。思是语之辞,不为义也。
  其六曰:‘绥万邦,屡丰年。’其六,六篇。绥,安也。屡,数也。言武王既安天下,数致丰年。此三、六之数,与今《诗 颂》篇次不同,盖楚乐歌之次第。
  ○屡,力住反,注同。数,所角反,下“数致”同。
  [疏]“其六曰”至“丰年”。
  ○正义曰:其六,《周颂 桓》之篇也。绥,安也。屡,数也。言武王伐纣,安天下万国,数有丰孰之年。美武王能和众国、丰民财也。
  ○注“其六六篇”至“次第”。
  ○正义曰:“绥,安”,《释诂》文。“屡,数”,常训也。杜以其三、其六与今《诗 颂》篇次不同,故为疑辞。盖楚乐歌之第,言楚之乐人歌《周颂》者,别为次第,故《赉》第三,《桓》第六也。刘炫以为其三、其六者,是楚子第三引“铺时绎思”,第六引“绥万邦”。今删定知非者,此传若是旧文及传家叙事,容可言楚子第三引“铺时绎思”,第六引“绥万邦”。此既引楚子之言,明知先有三、六之语,故楚子引之,得云“其三”、“其六”。若楚子始第三引《诗》,第六引《诗》,岂得自言“其三曰”、“其六曰”?刘以“其三”、“其六”为楚子引《诗》次第,以规杜过,何辟之甚!沈氏难云:襄二十九年“季札观乐”,篇次不同,杜云“仲尼未删定”;此亦不同,而云“楚乐歌之次”者,襄二十九年虽少有篇次不同,大略不甚乖越,故云“仲尼未删定”;以前此之三、六,全与《诗》次不同,故云“楚乐歌之第”。今《周颂》篇次,《桓》第八,《赉》第九也。
  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此武七德。
  [疏]“夫武”至“财者也”。
  ○正义曰:楚子既引四篇,乃陈七德,则四篇之内有此七者之义。戢干戈、櫜弓矢,禁暴、戢兵也。时夏、保之,保大也。耆定尔功,定功也。我徂求定,安民也。绥万邦,和众也。屡丰年,丰财也。我徂求定,是能安民,故往求定也。绥万国,由德能和众,故万国安也。
  故使子孙无忘其章。著之篇章,使子孙不忘。
  [疏]注“著之”至“不忘”。
  ○正义曰:杜以“不忘其章”,谓子孙不忘上四篇之诗,故云“著之篇章,使子孙不忘”。必知然者,以文承“武王克商作《颂》”之后,文连四篇诗义,故以为著之篇章。刘炫云:“能有七德,故子孙不忘章明功业。”横取下文“京观”为无忘其章明武功,以规杜失,非也。
  今我使二国暴骨,暴矣;观兵以威诸侯,兵不戢矣。暴而不戢,安能保大?犹有晋在,焉得定功?所违民欲犹多,民何安焉?无德而强争诸侯,何以和众?利人之几,几,危也。
  ○暴骨,蒲卜反,本或作曝。焉得,於虔反。强,其丈反。而安人之乱,以为己荣,何以丰财?兵动则年荒。武有七德,我无一焉,何以示子孙?其为先君宫,告成事而已。祀先君,告战胜。
  [疏]注“祀先君,告战胜”。
  ○正义曰:《礼记 曾子问》称“古者师行,必以迁庙主行”,载于齐车,言必有尊也”。《尚书 甘誓》云“用命赏于祖”,谓迁庙之祖主也。“为先君宫”,为此迁主作宫,於此祀之。“告成事”,告战胜也。《礼 大传记》云“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奠於牧室”,亦是新作室而奠祭也。《曾子问》又曰:“无迁主,则何主?”孔子曰:“天子诸侯将出,必以币帛皮圭告于祖祢,遂奉以出,载于齐车以行,每舍奠焉,而后就舍。”
  武非吾功也。古者明王伐不敬,取其鲸絺而封之,以为大戮,於是乎有京观,以惩淫慝。鲸鲵,大鱼名,以喻不义之人吞食小国。
  ○鲸,直京反。鲵,五兮反。惩,直升反。慝,他得反。
  [疏]注“鲸鲵,大鱼名”。
  ○正义曰:裴渊《广州记》云:“鲸鲵,长百尺。雄曰鲸,雌曰鲵。目即明月珠也,故死即不见眼睛也。”周处《风土记》云:“鲸鲵,海中大鱼也。俗说出入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