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御,鱼吕反。且告车来甚众。新筑人教孙桓子,故并告令军中。齐师乃止,次于鞫居。鞫居,卫地。
  ○鞫,居六反。新筑人仲叔于奚救孙桓子,桓子是以免。于奚,守新筑大夫。
  [疏]注“于奚,守新筑大夫”。
  ○正义曰:大夫守邑,以邑冠之,呼为某人。孔子父,邹邑大夫,传称邹人纥;《论语》谓孔子为邹人之子,即此类也。
  既,卫人赏之以邑,赏于奚。辞,请曲县、轩县也。《周礼》:天子乐,宫县四面;诸侯轩县,阙南方。
  ○县音玄,注同。
  [疏]注“轩县”至“南方”。
  ○正义曰:《周礼 小胥》:“正乐县之位,王宫县,诸侯轩县,卿大夫判县,士特县。”郑玄云:“宫县,四面县。轩县,去其一面。判县,又去一面。特县,又去一面。四面象宫室,四面有墙,故谓之宫县。轩县三面,其形曲,故《春秋传》曰‘请曲县、繁缨以朝’,诸侯之礼也。”郑玄云:“乐县,谓锺磬之属县於笱虡者。轩县,去南面,辟王也。判县,左右之合,又空北面。特县,县於东方,或於阶间而已。”是先儒皆以阙南方,故曲也。《家语》说此事云“请曲县之乐,繁缨以朝”,王肃云:“轩县,阙一面,故谓之曲县。”
  繁缨以朝,许之。繁缨,马饰。皆诸侯之服。
  ○繁,步干反,注同。
  [疏]注“繁缨”至“之服”。
  ○正义曰:《周礼 巾车》:“掌王之五路:玉路,樊缨,十有再就,以祀。金路,樊缨九就,同姓以封。象路,樊缨七就,异姓以封。革路,绦缨五就,以封四卫。木路,前樊鹄缨,以封蕃国。”郑玄云:“樊读如鞶带之鞶,谓金马大带也。”“缨,金马鞅也。”玉路、金路、象路,其樊及缨皆以五彩罽饰之。就,成也。玉路十二成,金路九成,象路七成,革路樊缨以绦丝饰之而五成,木路以浅黑饰韦为樊,鹄色饰韦为缨,亦五成。是言天子诸侯樊缨之饰。繁即鞶也,字之异耳。《巾车》又云:“孤乘夏篆,卿乘夏缦,大夫乘墨车,士乘栈车”,其饰皆无樊缨是繁缨为马之饰,皆“诸侯之服”也。案《仪礼 既夕》:士“荐马缨三就”。又诸侯之卿,有受革辂、木辂之赐,皆有繁缨。而云“诸侯之服”者,以与“曲县”相对。又于奚所请,故云“诸侯之服”。且诸侯之卿特赐,乃有大辂。《士丧礼》为送葬设盛服耳,皆非正法所有。
  仲尼闻之,曰:“惜也!不如多与之邑。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器,车服。名,爵号。君之所司也。名以出信,名位不愆,为民所信。
  ○愆,起虔反。信以守器,动不失信,则车服可保。器以藏礼,车服所以表尊卑。礼以行义,尊卑有礼,各得其宜。义以生利,得其宜,则利生。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若以假人,与人政也。政亡,则国家从之,弗可止也已。”
  [疏]“仲尼”至“止也已”。
  ○正义曰:仲尼在后闻之曰:此曲县、繁缨可惜也,不如多与之邑。唯车服之器与爵号之名,不可以借人也。此名号车服,是君之所主也。名位不愆,则为下民所信,此名所以出信也。动不失信,然后车服可保,此信所以守车服之器也。礼明尊卑之别,车服以表尊卑,车服之器,其中所以藏礼。言礼藏於车服之中也。义者,宜也。尊卑各有其礼,上下乃得其宜,此礼所以行其物宜也。物皆得宜,然则是利生焉,此义所以生利益也。利益所以成民,此乃政教之大节也。若以名器借人,则是与人政也。政教既亡,则国家从之而亡,不复可救止也。已言利以平民者,平,成也,每事有利,所以成就下民,使国益民,皆是利也。此以曲县、繁缨与人,假人器耳。名器俱是可重,故并言名。
  孙桓子还於新筑,不入,不入国。遂如晋乞师。
  臧宣叔亦如晋乞师。皆主郤献子。宣十七年,郤克至齐,为妇人所笑,遂怒。故鲁、卫因之。孙桓子、臧宣叔皆不以国命,各自诣郤克,故不书。晋侯许之七百乘。五万二千五百人。
  ○乘,绳证反,下同。郤子曰:“此城濮之赋也。城濮在僖二十八年。
  ○濮音卜。有先君之明与先大夫之肃,故捷。克於先大夫,无能为役。”无能为之役使。请八百乘,许之。六万人。郤克将中军,士燮将上军,范文子代荀庚。
  ○将,子匠反。
  [疏]注“范文子代荀庚”。
  ○正义曰:宣十二年邲之战,传称“荀林父将中军,先縠佐之。士会将上军,郤克佐之。赵朔将下军,栾书佐之。”十三年晋杀先縠,当是士会佐中军,郤克将上军。不知谁代郤克佐上军,疑是荀首为之。十六年士会将中军,则林父卒矣。当是郤克佐中军,疑是荀首将上军,荀庚佐之。十七年士会请老,郤克将中军,当是荀首佐中军,荀庚将上军。所以知者,此年传称,楚屈巫对庄王云:“知罃之父”,“中行伯之季弟也,新佐中军。”则荀首於庄王之世,已佐中军。明士会老后,郤克迁而荀首代也。首於邲战,尚为大夫,不应宣之末年得佐中军,故疑先縠死后,代郤克佐上军也。明年“荀庚来聘”,传称“中行伯之於晋也,其位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