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叔曰:“衡父不忍数年之不宴,宴,乐也。
  ○数,所主反。乐音洛。以弃鲁国,国将若之何?谁居?后之人必有任是夫!国弃矣。”居,辞也。言后人必有当此患。
  ○居音基。任音壬。夫音扶。是行也,晋辟楚,畏其众也。君子曰:“众之不可巳也。大夫为政,犹以众克,况明君而善用其众乎?《大誓》所谓‘商兆民离,周十人同’者,众也。”《大誓》,《周书》。万亿曰兆。民离则弱,合则成众。言殷以散亡,周以众兴。
  [疏]“大誓”至“众也”。
  ○正义曰:《泰誓》云:“受有亿兆夷人,离心离德;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此言“《大誓》所谓”者,引其意,非本文也。
  晋侯使巩朔献齐捷于周,王弗见,使单襄公辞焉,曰:“蛮夷戎狄,不式王命,式,用也。
  ○捷,在妾反。淫湎毁常,王命伐之,则有献捷,王亲受而劳之,所以惩不敬,劝有功也。兄弟甥舅,侵败王略,兄弟,同姓国。甥舅,异姓国。略,经略法度。
  ○湎,面善反。劳,力报反。败,必迈反。王命伐之,告事而已,不献其功,所以敬亲昵,告伐事而不献囚俘。
  ○昵,女乙反。禁淫慝也。淫慝,谓虣掠百姓,取囚俘也。
  ○慝,他得反。虣,本又作暴,薄报反。掠音亮。今叔父克遂,有功于齐,克,能也。而不使命卿镇抚王室,所使来抚余一人,而巩伯实来,未有职司於王室,巩朔,上军大夫,非命卿,名位不达於王室。又奸先王之礼。谓献齐捷。
  ○奸音干。余虽欲於巩伯,欲受其献。其敢废旧典以忝叔父?夫齐,甥舅之国也,而大师之后也,齐世与周昏,故曰甥舅。
  ○大音泰。宁不亦淫从其欲以怒叔父,抑岂不可谏诲?”士庄伯不能对,庄伯,巩朔。
  ○从,子用反,本亦作纵。王使委於三吏,委,属也。三吏,三公也。
  ○三公者,天子之吏也。
  [疏]注“三吏三公也”。
  ○正义曰:《曲礼》云:“五官之长曰伯”,其摈於天子也,曰天子之吏。”郑玄云:“谓三公也。”是三公称吏,故知“三吏,三公也”。
  礼之如侯伯克敌使大夫告庆之礼,降於卿礼一等。王以巩伯宴,而私贿之,使相告之曰:“非礼也,勿籍。”相,相礼者。籍,书也。王畏晋,故私宴贿以慰巩朔。
  ○相,息亮反,注同。
  [疏]“礼之”至“一等”。
  ○正义曰:如侯伯克敌使大夫告庆之礼,则不得依献捷之礼。其献捷之礼,王待之必重於告庆之礼。巩朔,晋之上军大夫也,纵使得如献捷之礼,亦当降卿礼一等。传言“降於卿礼一等”,以见下待巩朔不失常也。


卷二十六 成三年,尽十年

 卷二十六 成三年,尽十年
  【经】三年,春,王正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宋、卫未葬,而称爵以接邻国,非礼也。)
  [疏]注“宋卫”至“礼也”。
  ○正义曰:僖九年传曰“宋桓公卒,未葬,而襄公会诸侯,故曰子。凡在丧,公侯曰子”。传因未葬而发在丧之例。是先君未葬,嗣君不得称爵以会诸侯也。知非逾年得成君者,文八年八月,天王崩,九年春,毛伯来求金,传曰:“不书王命,未葬也。”彼王既逾年矣,犹不得称王命臣,知诸侯虽则逾年,但是未葬,不得称爵以接邻国,正以王不命,臣明知其非礼也。
  辛亥,葬卫穆公。无传。
  二月,公至自伐郑。无传。
  甲子,新宫灾,三日哭。无传。三年丧毕,宣公神主新入庙,故谓之新宫。书三日哭,善得礼。宗庙,亲之神灵所冯居,而遇灾,故哀而哭之。
  ○冯,皮冰反。
  [疏]注“三年”至“哭之”。
  ○正义曰:《公羊传》曰:“新宫者何?宣公之宫也。宣宫则曷为谓之新宫?不忍言也。其言三日哭何?庙灾,三日哭,礼也。”《穀梁传》曰:“新宫者,祢宫也。三日哭,哀也。其哀,礼也。迫近不敢称谥,恭也。”二《传》皆以新宫为宣宫,三日哭为得礼,故杜依用之。宣公以其十八年冬十月薨,至二年十月而大祥,祥而禘祭,神主新始入庙,故谓之新宫。《礼 檀弓记》曰:“有焚其先人之室,则三日哭。故曰:新宫火,亦三日哭。”郑玄云:“谓人烧其宗庙新宫。火,人火也。”《记》称“新宫火”者,指此“新宫灾”耳。传例曰:“天火曰灾,人火曰火。”三家经、传有五字,皆为灾。郑玄以为人火,虽非其义,要天火、人火,其哭皆当三日,是其善得礼也。哀三年桓宫、僖宫灾,不言哭,而此言三日哭者,《释例》曰:“新宫者,宣公之庙,父庙也。谅闇始阕,而遇天灾,故感而哭之以致哀,异於馀庙也。”
  乙亥,葬宋文公。无传。七月而葬,缓。
  夏,公如晋。
  郑公子去疾帅师伐许。
  公至自晋。无传。
  秋,叔孙侨如帅师围棘。棘,汶阳田之邑,在济北蛇丘县。
  ○蛇,以支反,一音如字。
  大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