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下同。
  [疏]“宣伯”至“贿之”。
  ○正义曰:《周语》云:“简王八年,鲁成公来朝,使叔孙侨如先聘且告,见王孙说,与之语。说言於王曰:‘鲁叔孙之来,有异焉。其币薄而言谄,殆请之也。若请之,必欲赐也。且其状方上而锐下,宜触冒人王,其勿赐。若贪陵之人来而盈愿,是不赏善也,且财不给。’王使私问诸鲁,鲁人云:‘请之也。’王遂不赐,礼如行人。”孔晁云:“行人,使人也。”以使人之礼礼之,不从聘者之赐礼也。又曰:“鲁侯至,仲孙蔑为介。王孙说与之语,说让说以语王,王厚贿之。”
  公及诸侯朝王,遂从刘康公、成肃公会晋侯伐秦。刘康公,王季子。刘、成二公不书,兵不加秦。成子受脤于社,不敬。脤,宜社之肉也,盛以脤器,故曰脤。宜,出兵祭社之名。
  ○脤,市轸反。盛音成。
  [疏]注“脤宜”至“之名”。
  ○正义曰:宜者,祭社之名,脤是盛肉之器。受脤于社,受祭社之胙肉也。《周礼 掌蜃》:“祭祀共蜃器之蜃。”郑玄云:“饰祭器之属也。《春秋》定十四年秋,‘天王使石尚来归蜃’。蜃之器以蜃饰,因名焉。”郑玄云:“蜃可以白器,令色白。”是盛以脤器,故曰“脤”也。既言“宜社”,又自解宜名。《释天》云:“起大事,动大众,必先有事乎社而后出,谓之宜。”孙炎曰:“有事,祭也。宜,求见祐也。”是宜者,出兵祭社之名。
  刘子曰:“吾闻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之以福,养威仪以致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是故君子勤礼,小人尽力。勤礼莫如致敬,尽力莫如敦笃。敬在养神,笃在守业。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膰,膰,祭肉。
  ○尽,津忍反,下同。膰音烦。
  [疏]注“膰,祭肉”。
  ○正义曰:《诗》咏祭祀之礼云:“为俎孔硕,或膰或炙。”又曰:“旨酒欣欣,燔炙芬芬。”毛传云:“傅火曰:“燔祭肉有燔而荐者,因谓祭肉为膰也。”
  戎有受脤,神之大节也。交神之大节。今成子惰,弃其命矣,惰则失中和之气。其不反乎!”为成肃公卒于瑕张本。
  [疏]“民受”至“反乎”。
  ○正义曰:“天地之中”,谓中和之气也。民者,人也。言人受此天地中和之气以得生育,所谓命也。命者,教命之意,若有所禀受之辞,故《孝经》说云:“命者,人之所禀受度是也。”命虽受之天地,短长有本,顺理则寿考,逆理则夭折。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法则,以定此命。言有法则命之长短得定,无法则夭折无恒也。故人有能者,养其威仪礼法,以往適於福,或本分之外更得延长也;不能者,败其威仪礼法,而身自取祸,或本分之内仍有减割也。为其求福畏祸之故,君子勤礼以临下,小人尽力以事上。勤礼莫如临事致敬,尽力莫如用心敦笃。敬之所施,在於养神,朝廷百官,事神必敬;笃在守业,草野四民,勿使失业也。“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宗庙之祀,则有执膰;兵戎之祭,则有受脤,此是交神之大节也。今成子受脤而惰,是自弃其命矣,死必在近,此行其不得反乎?尔之往也,“养之以福”,谓将身向福也;“败以取祸”,谓祸及身也。福则人之所欲,作往就之辞也;祸则人之所恶,作自来之语也。敬则所施有处,故言“致敬”也;厚则唯在已身,无所可致,故重言“敦笃”也。执膰、受脤,俱是於祭末受而执之,互相见也。刘炫云:“命者,冥也。言其生育之性得之於冥兆也。”
  夏,四月,戊午,晋侯使吕相绝秦。吕相,魏锜子。盖口宣巳命。
  ○相,息亮反,注同。曰:“昔逮我献公及穆公晋献公、秦穆公。
  ○逮音代,一音大计反。相好,戮力同心,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穆公夫人,献公之女。
  ○好,呼报反。六同戮,力相承,音六;嵇康,力幽反;吕静《字韵》:与飂同;《字林》:音辽。
  [疏]“戮力同心”。
  ○正义曰:孔安国以戮力为陈力,以《论语》有“陈力就列”故也。戮力,犹言勉力、努力耳。
  天祸晋国,文公如齐,惠公如秦。辟骊姬也。不言狄、梁,举所恃大国。
  ○辟音避。骊,力知反。无禄,献公即世。穆公不忘旧德,俾我惠公用能奉祀于晋。僖十年,秦纳惠公。
  ○俾,本或作“卑”,必尔反,下及注同。又不能成大勋,而为韩之师。僖十五年,秦伐晋,获惠公。
  [疏]“又不”至“之师”。
  ○正义曰:言秦既纳惠公,又不能遂成大功,而复伐晋,为此韩之师也。下云“亦悔于厥心”,谓秦悔伐晋也。
  亦悔于厥心,用集我文公,集,成也。是穆之成也。成功於晋。文公躬擐甲胄,跋履山川,草行为跋。
  ○擐音患。胄,直又反。跋,蒲末反。逾越险阻,征东之诸侯,虞、夏、商、周之胤而朝诸秦,则亦既报旧德矣。郑人怒君之疆埸,我文公帅诸侯及秦围郑。晋自以郑贰於楚,故围之,郑非侵秦也,晋以此诬秦。事在僖三十年。
  ○疆,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