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观之,兵在其颈,不可久也。”
  位於七人之下,佐新军,位八人。
  [疏]“位於七人之下”。
  ○正义曰:此时栾书将中军,士燮佐之;郤锜将上军,荀偃佐之;韩厥将下军,荀偃佐之;郤犨将新军,郤至佐之;是位在七人之下。
  而求掩其上。称已之伐,掩上功。
  [疏]注“称己”至“上功”。
  ○正义曰:《周语》曰:郤至自称已有大功,欲求晋国之政,召桓公谓之曰:“吾子则贤矣。晋国之举,不失其次,吾惧政之未及子也。”至谓召桓公曰:“何次之有?先大夫荀伯,下军之佐,以为政,赵宣子未有军行而以为政,今燮伯自下军往。是三子也,吾又过之无不及也。若佐新军而以之为政,不亦可乎?将必求之。”是掩上功。
  怨之所聚,乱之本也。多怨而阶乱,何以在位?怨为乱阶。《夏书》曰:‘怨岂在明?不见是图。’逸《书》也。不见细微也。
  ○见,贤遍反,又如字,注同。
  [疏]“夏书”至“可乎”。
  ○正义曰:《夏书 五子之歌》第一章也。其为人所怨者,岂必在明白之处乎?其於人所不见,当於是图谋之。此书之言,将谓慎其细小之事者也。今乃明明言之,道己欲掩其上,此事甚明。“其可乎”,言必不可也。杜不见古文,故云逸《书》。
  将慎其细也。今而明之,其可乎?”言郤至显称已功,所以明怨咎。
  【经】十有七年,春,卫北宫括帅师侵郑。(括,成公曾孙。
  ○括,古活反。)
  夏,公会尹子、单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邾人伐郑。晋未能服郑,故假天子威,周使二卿会之。晋为兵主,而犹先尹、单,尊王命也。单伯称子,盖降爵。
  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柯陵,郑西地。
  ○柯,古河反。
  秋,公至自会。无传。
  齐高无咎出奔莒。
  九月,辛丑,用郊。无传。九月郊祭,非礼明矣。书用郊,从史文。
  [疏]注“九月”至“史文”。
  ○正义曰:传例启蛰而郊,今九月郊祀,是非礼明矣。《公羊传》曰:“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九月,非所用郊也。”《穀梁传》曰:“夏之始可以承春,以秋之末,承春之始,盖不可矣。九月用郊,用者,不宜用也。”贾逵以二传为说,诸书用者,不宜用也。《释例》曰:“辛丑用郊,文异而丘明不发传,因时史之辞,非圣贤意也。刘、贾以为诸言用,皆不宜用,反於礼者也。施之用郊,似若有义,至於用币、用鄫子,诸若此此,皆当须书用,以别所用者也。若不言用,则事叙不明。所谓辞穷,非圣人故造此用以示义也。且诸过祀三望之类,奚独皆不书用邪?案《左氏传》,用币于社,传曰:‘得礼。’冉有用矛於齐师,孔子以为义,无不宜用之例也。丘明云:‘我师岂欺我哉!’”
  晋侯使荀罃来乞师。无传。将伐郑。
  冬,公会单子、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人、邾人伐郑。郑犹未服故也。
  十有一月,公至自伐郑。无传。
  壬申,公孙婴卒于貍脤。十一月无壬申,日误也。貍脤,阙。
  ○貍,力之反。脤,市轸反。
  [疏]注“十一”至“脤阙”。
  ○正义曰:杜《长历》推十一月丁亥朔,六日壬辰,十六日壬寅,二十六日壬子,十日丙申,二十二日戊申,不知壬申二字何者为误。《长历》云:《公羊》、《穀梁传》及诸儒皆以为十月十五日也。十月庚午围郑,十三日也,推至壬申,诚在十五日。然据传曰十一月诸侯还自郑,壬申,至于貍脤而卒,此非十月,分明误在日也。又杜於《土地》之篇,凡有地名二十六所,不知所在之国,貍脤即是其一,不知是何国之地,故直云阙也。杜又称旧说曰,壬申,十月十五日,貍脤,鲁地也。传曰“十月庚午围郑”,则二日未得及鲁竟也。《释例》又曰:“鲁大夫卒其竟内,则不书地。传称季平子行东野,卒于房是也。”以此益明貍脤非鲁地矣。以下有十二月丁巳朔,逆而推之,故诸旧说皆以壬申为十月十五日也。《公羊》、《穀梁传》以为待公至,然后卒大夫故十月之日书在十一月之下,於《左传》则不通,故杜以为日误。
  十有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无传。
  邾子玃且卒。无传。五同盟。
  ○玃,俱缚反,徐居碧反。且,子馀反。
  [疏]注“五同盟”。
  ○正义曰:玃且以文十四年即位,宣十七年盟于断道,成二年于蜀,五年于蟲牢,七年于马陵,九年于蒲,十五年于戚,此年于柯陵,凡七同盟。而云五者,沈以杜数同盟之例,但有君盟者,不数大夫之盟,此二年盟蜀,十七年盟柯陵,皆邾之大夫,故不数之。刘炫并数二盟,而规其过,非也。
  晋杀其大夫郤锜、郤犨、郤至。
  楚人灭舒庸。
  【传】十七年,春,王正月,郑子驷侵晋虚、滑。(虚、滑,晋二邑。滑,故滑国,为秦所灭,时属晋,后属周。
  ○虚,起居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