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玄云:“每厩为一闲,闲有二百一十六匹。”如彼计之,每厩有趣马十八人,六闲之驺有一百八人,皆属程郑,而使总领之也。戎车贵彊力,乘车尚礼容,故训群驺使知礼,令教马进退,使合礼法也。《校人》:“乘马一师四圉,三乘为皂,皂一趣马。三皂为系,系一驭夫。六系为厩,厩一仆夫。六厩成校,校有左右。天子十二闲,马六种;邦国六闲,马四种;家四闲,马二种。”郑玄云:“每厩为一闲,二百二十六匹。《易》:“乾为马”,此应乾之策也。校有左右,则天子良马五种,各有四百三十二匹,合一千二百六十匹;驽马三之四百三十二匹,则千二百九十六匹,合三千四百五十六匹。《诗》云“騋牝三千”,举大数也。玉路驾种马,戎路驾戎马,金路驾齐马,象路驾道马,田路驾田马,驽马给宫中之役。邦国六闲四种,去种、戎,其齐、道、田各用一闲,驽马三之,则千二百九十六匹。大夫四闲二种,去齐、道,田马一闲,驽马三之,则八百六十四匹。四匹一师也,十二匹一趣马也,三十六匹一驭夫也,二百一十六匹一仆夫也。
  凡六官之长,皆民誉也。大国三卿,晋时置六卿为军帅。故总举六官,则知群官无非其人。
  ○长,丁丈反。帅,所类反。下“之帅”、“为帅”皆同也。
  [疏]“凡六”至“誉也”。
  ○正义曰:上已历言诸官,特为公所知者,更复总言所任皆得其人。於时晋立六卿,卿名下名有统领,群官非一,凡六官之在民上为长者,皆是有德有能之人,是民所褒誉者也。“使魏相”以下,至“程郑为乘马御”以上,凡有八条之官:魏相等为卿,一也;荀家等为公族大夫,二也;士渥浊为大傅,三也;右行辛为司空,四也;弁纠为御戎,五也;荀宾为右,六也;祁奚为中军尉,至籍偃为司马,七也;程郑为乘马御,八也。自公族大夫以下七条,各云使为某事,而卿下不云使者,以卿总摄群职,非偏主一事故也。公族、大傅、司空不云某官属焉者,以其当官自主,更无馀官来属。其祁奚为中军尉,及羊舌职、张老、魏绛、铎遏寇、籍偃虽是数官,总为一条,使训卒乘亲以听命。此唯有中军、上军,无下军之官者,尽时下军无阙,不别立其官故也。其“卿无共御,立军尉以摄之”一句,为下祁奚为中军尉胤绪也。大略所叙,皆尊官在前,卑官在后。
  ○注“大国”至“其人”。
  ○正义曰:大国三卿是正法,当时晋置六卿,为三军之将佐,皆是帅也。於是晋又更置新军,凡有四军八卿,但新军或置或废,故传不数之耳。”“六官之长”,非独卿身,乃谓其下凡为人之长者,皆有民之美誉,故总举六官,则知群官无非其人者也。
  举不失职,官不易方,官守其业,无相逾易。
  [疏]“举不”至“易方”。
  ○正义曰:所举用者皆堪其官,不有失职者也。文任文官,武任武官,其用为官,各守其业,不逾易其方也。若文人为武,武人为文,则违方易务,不能守其业矣。
  爵不逾德,量德授爵。师不陵正,旅不逼师,正,军将命卿也。师,二千五百人之帅也。旅,五百人之帅也。言上下有礼,不相陵逼。
  [疏]注“正军”至“陵逼”。正义曰:传言不陵不逼者,皆谓下不陵逼其上,旅卑於师,师卑於正,知正是军将命卿也,唯举师、旅不相陵逼,言上下有礼,皆不相陵逼也。
  民无谤言,所以复霸也。此以上通言悼公所行,未必皆在即位之年。
  ○复,扶又反,下及注“复入”皆同。上,时掌反。
  [疏]“所以复霸”。
  ○正义曰:霸者,把也,把持王政。郑玄云:天子衰,诸侯兴,故曰霸。夏有昆吾,商有豕韦、大彭,周有齐桓、晋文,此最彊者也,故书传通谓彼五人为五霸耳。但霸是彊国为之,天子既衰,诸侯无主,若有彊者,即营霸业,其数无定限也。而何休以霸不过五,不许悼公为霸,以乡曲之学,足以忿人。传称文、襄之霸,襄承文后,绍继其业,以后渐弱,至悼乃彊,故云复霸。
  公如晋,朝嗣君也。
  夏,六月,郑伯侵宋,及曹门外。曹门,宋城门也。遂会楚子伐宋,取朝郏。楚子辛、郑皇辰侵城郜,取幽丘,同伐彭城,朝郏、城郜、幽丘,皆宋邑。
  ○取朝,如字。郏,古洽反。郜,古报反。纳宋鱼石、向为人、鳞朱、向带、鱼府焉,五子以十五年出奔楚。独书鱼石,为师告。以三百乘戍之而还。书曰“复入”。恶其依阻大国,以兵威还,故书复入。
  ○乘,绳证反。恶,乌路反。凡去其国,国逆而立之,曰“入”;谓本无位,绍继而立。复其位,曰“复归”;亦国逆。
  ○复归,音服,一音夫又反。诸侯纳之,曰“归”;谓诸侯以言语告请而纳之,有位无位皆曰归。以恶曰“复入”。谓身为戎首,称兵入伐,害国殄民者也。此四条所以明外内之援,辨逆顺之辞,通君臣取国有家之大例。
  ○以恶,本或作“以恶入曰复入。”
  [疏]“凡去”至“复入”。
  ○正义曰:《释例》曰:“凡去其国者,通谓君臣及公子母弟也。国逆而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