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
  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称牲,既卜日也。卜郊,又非礼也。
  ○郯音谈。
  [疏]“夏四月”至“免牲”。
  ○正义曰:《周礼 大宰职》云:“祀五帝,前期十日,帅执事而卜日。”然则将祭十日之前,预卜之,盖一旬一卜也。例称启蛰而郊,建寅之月也。此四月三卜,盖三月二卜,四月又一卜也。春分之前,犹是启蛰节内,於法仍可以郊。据传献子之言,三卜在春分之后,则初卜即巳大晚,故三卜而涉於春分也。人心欲其吉,不吉是不从,不从则不郊,故免牲而不杀也。
  ○注“称牲”至“礼也”。
  ○正义曰:僖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传曰:“礼,不卜常祀,而卜其牲、日。牛卜日曰牲。牲成而卜郊,上怠慢。”此经与彼正同,唯四卜、三卜为异耳。彼言其非,则此亦非也。牛巳称牲,是既卜日矣。牲既成矣,而又卜郊,与僖同讥,故云“又非礼也”。
  小邾子来朝。
  城费。南遗假事难而城之。
  ○费音秘。难,乃旦反。
  [疏]注“南遗”至“城之”。
  ○正义曰:此传唯说南遗请城之由,不言时与不时,则知南遗假讬言有事难而请城之。
  秋,季孙宿如卫。
  八月,螽。无传。为灾故书。
  冬,十月,卫侯使孙林父来聘。壬戌,及孙林父盟。楚公子贞帅师围陈。
  十有二月,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子于鄬。谋救陈,陈侯逃归,不成救,故不书救也。鄬,郑地。
  ○鄬,于轨反,《字林》凡吹反.
  [疏]注“谋救”至“郑地”。
  ○正义曰:楚既围陈,而陈侯亦列於会者,当是围之不密,故陈侯得出会求救也。陈侯逃归,陈遂属楚。诸侯不与楚战,各自罢归,不成为救,故不书救也。
  郑伯髡顽如会,未见诸侯,丙戌,卒于鄵。实为子驷所弑,以疟疾赴,故不书弑。称名为书卒,同盟故也。如会,会於鄬也。未见诸侯,未至会所而死。鄵,郑地。不欲再称郑伯,故约文上其名於会上。
  ○鄵,七报反,又采南反,《字林》千消反。弑音试,下同。为书,于伪反。上其,时掌反。
  [疏]注“实为”至“会上”。
  ○正义曰:鲁之隐、闵,实被弑而书“薨”,讳而不言弑,则亦不以被弑赴诸侯。此郑伯实为子驷所弑,而以疟疾赴於诸侯,亦如隐、闵之类,讳而不言弑。故鲁史不得书弑也。《穀梁传》曰:“礼,诸侯不生名,此其生名何也?卒之名也。卒之名则何?为加之如会之上,见以如会卒也。”是言书名为书卒而称之也。三年盟于鸡泽,五年盟于戚,鲁、郑俱在同盟,故赴以名。法当书名,故进名於上。其名本为下卒,非是生名之也。如会者,会诸侯於鄬,欲往赴其会也。《公羊传》曰:“未见诸侯,其言如会何?致其意也。原其意本欲往会,故书之也。”未见诸侯,言其未至会所而死,非至会而不见也。书“卒于鄵”者,赴以所卒之地,故书之。
  陈侯逃归。畏楚,逃晋而归。
  【传】七年,春,郯子来朝,始朝公也。
  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孟献子曰:“吾乃今而后知有卜筮。夫郊祀后稷,以祈农事也。郊祀后稷以配天。后稷,周始祖,能播殖者。
  [疏]注“郊祀”至“殖者”。
  ○正义曰:言后稷,周之始祖,能播殖者,辨知后稷是何人,不为能播殖。故祀以祈农事,自谓郊天以祈农耳。案《孝经》云:“孝莫大於严父,严父莫大於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止云配天而祀之,不言祈农也。《郊特牲》说郊天之义曰:“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宣三年《公羊传》曰:“郊则曷为必祭稷?王者必以其祖配。王者则曷为必以其祖配?自内出者无匹不行,自外至者无主不止。”何休云:“天道闇昧,故推人道以接之。不以文王配者,重本尊始之义也。”据此诸文,则郊祭天者,为物本於天,故祭天以报本。神必须配,故推祖以配天,止报生成之恩,非求未来之福。此传专言郊祀社稷主为祈农事者,斯有旨矣。祭祀者,为报巳往,非求将来之福也。但祭为明神所享,神以将来致福。将来而获多福,乃由祭以得之。《礼器》称君子曰“祭祀不祈”,祭者意虽不祈,其实福以祭降。以祭获福,即祈之义也。宗庙之祭,缘生事死,尽其孝顺之心,非求耕稼之利。少牢馈食者,大夫之祭礼也。其祭之末,尸嘏主人,使女受福于天,宜稼于田。彼岂为田而祭哉!神以宜田福之耳。郊天之义亦由是也。神以人为主,人以穀为命。人以精意事天,天以宜稼祐人,以此谓之祈农,本意非祈农也。《诗 噫嘻序》曰:“春夏祈穀于上帝。”《礼》孟春之月《月令》曰:“是月也,天子乃以元日祈穀于上帝。”即是郊天之祭也。其下即云:“乃择元辰,天子亲载耒耜,躬耕帝籍。”是郊而后耕也。献子此言,正与《礼》合。《孝经》止言尊严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