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义曰:二十年,甯子疾,召悼子曰“诸侯之策”云云。甯殖自为此言,明知诸国策书皆云“孙林父、甯殖逐卫侯”,不言卫侯自出奔也。仲尼脩《春秋》,以其自取奔亡之祸。故诸失国者,皆是被臣逐之,悉非其君自出。仲尼尤其不能自安,皆不书逐君之贼,所以责其君也。北燕伯款出奔齐,蔡侯朱出奔楚,并书名。此不书名,从告也。《释例》曰:“诸侯奔亡,皆迫逐而苟免,非自出也。传称‘孙林父、甯殖出其君’,名在诸侯之策。此以臣名赴告之文也。仲尼之经,更没逐者之名主,以自奔为文,责其君不能自安自固,所犯非徒所逐之臣也。卫赴不以名,而燕赴以名,各随赴而书之,义在於彼,不在此也。”杜言在彼不在此者,义在自出为罪,不在名与不名,以其失国,巳足罪贱,不假复以名责。故史记随赴而书,仲尼依旧为定也。《曲礼》云:“诸侯失地,名。灭同姓,名。”《记》之所言,当据《春秋》为义。灭同姓,名,《春秋》既依用之,则失地书名,亦是大例。而杜云“名与不名”无义例者,案经书卫侯毁灭邢,传云“同姓也,故名”,其言与《记》符同,《左氏》本有此例也。失地书名,则传无其事。且《记》言失地者,谓国被人夺,非弃位出奔者也。州公如曹,纪侯大去,皆是失地之君,经不书名,亦不发传,知失地之君,不以名为贬也。穀伯绥、邓侯吾离来朝,《公羊传》皆云:“何以名?失地之君也。”则《礼记》之文,或据《公羊》之义,不可通於《左氏》,故杜不为此说。
  莒人侵我东鄙。无传。报入郓。
  秋,楚公子贞帅师伐吴。
  冬,季孙宿会晋士匄、宋华阅、卫孙林父、郑公孙虿、莒人、邾人于戚。
  【传】十四年,春,吴告败于晋。(前年为楚所败。)会于向,为吴谋楚故也。(谋为吴伐楚。
  ○为,于伪反,注“为吴”、“卒不为”同。)范宣子数吴之不德也,以退吴人。(吴伐楚丧,故以为不德。数而遣之,卒不为伐楚。)执莒公子务娄,(在会不书,非卿。
  ○务,徐莫侯反,又音如字。娄,力侯反,或力俱反。)以其通楚使也。(莒贰於楚,故比年伐鲁。
  ○使,所吏反。)将执戎子驹支,(驹支,戎子名。)范宣子亲数诸朝,(行之所在,亦设朝位。)曰:“来!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四岳之后,皆姓姜又别为允姓。瓜州地在今敦煌。
  ○迫音百。瓜,古华反。敦,徒门反。煌音皇。)
  [疏]“传注四岳”至“敦煌”。
  ○正义曰:《周语》称“尧遭洪水,使禹治之,共之从孙四岳佐之。胙四岳国,命为侯伯,赐姓曰姜。”贾逵云:“共,共工也。从孙,同姓末嗣之孙。四岳,官名,大岳也,主四岳之祭焉。姜,炎帝之姓,其后变易。至於四岳,帝复赐之祖姓,以绍炎帝之后。”是四岳为姜姓也。下传云:“谓我诸戎,四岳之裔胄”,是姜戎为四岳之后。姜姓,故称姜戎也。昭九年传云:“先王居梼杌于四裔,故允姓之奸,居于瓜州。伯父惠公归自秦,而诱以来。”同说此事,而云“允姓”,知姜姓之后,又别为允姓也。其姜姓,是帝尧所赐。允姓,不知谁赐之也。《周语》云“胙四岳国为侯伯”,谓为诸侯之长。下注云“四岳,尧时方伯”,据彼文而知之。
  乃祖吾离被苫盖,盖,苫之别名。
  ○被,普支反。苫,式占反。盖,户腊反。《尔雅》曰:“白盖谓之苫。”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蒙,冒也。
  ○冒,莫报反。
  [疏]注“盖,苫之别名”。
  ○正义曰:《释器》云:“白盖谓之苫。”孙炎曰:“白盖,茅苫也。”郭璞曰:“白茅苫也。今江东呼为盖。”
  ○“被苫盖,蒙荆棘”。
  ○正义曰:被苫盖,言无布帛可衣,唯衣草也。蒙荆棘,言无道路可从,冒榛薮也。说其穷困之极耳。
  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腆,厚也。
  ○腆,他典反。与女剖分而食之。中分为剖。
  ○女音汝,下同。剖,普口反。中,丁仲反,又如字。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盖言语漏泄,则职女之由。职,主也。
  ○泄,息列反,徐音以世反。诘朝之事,尔无与焉。诘朝,明旦。不使复得与会事。
  ○诘,起吉反。朝,如字,注同。与音预,注及下同。复,扶又反。与,将执女。”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惠公蠲其大德,蠲,明也。
  [疏]“昔秦”至“诸戎”。
  ○正义曰:僖二十二年传云:“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则秦、晋共迁之也。昭九年传云:“惠公归自秦,而诱以来。”又似晋侯独诱之也。此云秦人逐之,惠公与田,乃是被秦逐而自归晋也。三文不同者,此戎本处瓜州,明远在秦之西北。秦贪其土,晋贪其人,二国共诱而使迁。僖传是其实也,昭传王专责晋,故指言晋耳。此传宣子施恩於戎,故言被逐归晋。驹支顺宣子之言,故云“秦贪土地,逐我诸戎”。秦本贪其土地而迁也。
  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四岳,尧时方伯,姜姓也。